前言 1
第一章 对政府决议的司法复审 1
第一节 环境法的司法作用 1
一 起诉权 2
二 复审 6
三 复审准则 8
四 法律补救方法 11
第二节 《国家环境政策法》 13
一 初始要求 16
二 范围与时间 20
三 “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内容 28
四 是非曲直的回顾 32
五 对《国家环境政策法》的评价 34
第二章 联邦制与环境 36
第一节 联邦权力的范围 37
一 商业权 37
二 联邦的其他权力 41
第二节 《商业条款》对州权力的限制 43
一 歧视法 44
二 专卖活动 45
三 平衡检验 46
第三节 联邦先占权 47
第三章 污染控制 52
第一节 普通法律补偿 54
第二节 《洁净空气法案》的规章 58
一 《洁净空气法案》结构 59
二 经济与技术的可行性 64
(一)新机动车辆 64
(二)现有的固定污染源 66
(三)新的固定污染源 73
三 补偿和泡泡政策 76
第三节 《洁净水法案》的规章 79
一 《洁净水法案》结构 80
二 经济和技术可行性 85
(一)最佳实用技术 86
(二)最佳控制技术 87
(三)最佳现有技术 90
(四)新污染源的执行标准 91
第四节 对环境保护实行经济鼓励政策 92
一 排污收费和违章惩罚 93
二 可出售的排放许可证 96
第四章 风险管理与科学上的不确定性 100
第一节 风险评估与风险管理导论 100
第二节 不确定性风险管理的司法复审 103
一 下级法院判决 103
二 最高法院判决 107
第三节 核燃料周期的管制:对风险管理的个案研究 113
一 核电站的建设和运行 113
二 燃料加工和废料处理 120
一 对杀虫剂的管理 126
第五章 有毒物质的控制 126
第一节 管理有毒物质的销售 126
二 《有毒物质管理法案》 130
第二节 普通污染法令中的有毒物质管理 134
一 水污染 134
二 空气污染 136
第三节 《资源保护和恢复法》 138
第四节 《综合性环境反应、赔偿与责任法案》 144
一 法案结构 144
二 实施清理 146
三 责任方的责任 147
四 责任分配权 153
五 损害赔偿措施 154
六 清偿 156
第五节 州规章与联邦破产法 157
第六节 普通法补救 160
第六章 保护天然区域 165
第一节 把保护天然环境作为一个目标 166
一 征用问题 168
第二节 对私人土地发展的限制 168
二 公共信托原则 176
三 航行地役权 178
第三节 保护沿海水域 182
第四节 保护公共土地 193
一 公共土地政策 193
二 行政撤销 195
三 依法收回 197
四 防止冲突地使用私人土地 199
译校者简介 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