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劳动的数量和质量付酬法 1
第一章 劳动报酬制度总则 3
第二章 适用于所有经济和社会活动部门的报酬条例 9
第一节 衡量劳动和付酬的形式 9
第二节 工人的标准报酬 13
第三节 生产技术人员——工长的标准报酬 19
第四节 技术、经济、其它专业干部和行政干部以及服务和保卫人员的标准报酬 22
第五节 发放报酬的条件 36
第六节 劳动人民参加分红 42
第七节 奖金制度 45
第八节 其它报酬权利 50
第九节 其它权利 54
第十节 企业支配的社会福利基金的建立和使用 55
第三章 国民经济各部门和各项活动的专门条例 58
第一节 经济活动 58
第二节 社会文化活动 88
第三节 国家权力机关与行政机关以及其它国家机关 103
第四节 法院、检察院和仲裁机关 109
第四章 合作社组织和其它社会团体 111
第五章 过渡条款与终则 117
关于完善劳动报酬制度和劳动人民收入分配制度基本原则的法律 125
第一章 加强工人自行管理和自行核算,增强劳动者对领导本单位和取得成果的责任感,完善报酬制度 127
第二章 推广总承包制 131
第三章 提高报酬的浮动部分 134
第四章 提高标准报酬 137
第五章 报酬基金的计划和发放 138
第六章 终则 139
社会主义国营单位报酬总基金税法 141
第一章 总则 142
第二章 报酬总基金税的计算和缴纳 144
第三章 社会主义国营单位无子女职工税 148
第四章 共同条款和终则 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