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基本法则 1
一、民主政治 1
第一章 支配行政诉讼的基本法则 1
二、市场经济 3
三、司法道义权威的运用 7
四、制衡的规律 14
五、典型案例析解——制衡的规律 23
六、典型案例析解——民主政治 24
七、典型案例析解——市场经济规则 29
一、行政权和司法权禀赋 33
第二节 行政权和尉权禀赋及其性格 33
二、司法权能可调控的行政行为 37
三、司法权的效能——一般规律 43
第三节 中国宪法原则之下的权力制约机制及其法制化问题研究论纲 51
一、关于行政权力及其制约 52
二、关于司法(法院)权力及其制约 54
三、关于检察权力及其制约 56
四、关于中央对地方权力的监控机制 63
五、典型案例析解——权力的有限性 63
一、瓦尔拉斯的资源稀缺规律 68
第四节 经济效益极大化原理 68
二、科斯经济的效益定理 69
三、波斯纳的效益极大化原理 85
四、典型案例析解——法治的成本 91
五、典型案例析解——法治的收益 95
第二章 行政诉讼价值 101
第一节 行政诉讼价值及其构成 101
一、行政诉讼价值 101
二、行政诉讼价值构成 103
三、价值构成关系 118
四、精典案例——剖析行政诉讼价值 123
第二节 行政诉讼维护依法行政作用论纲 129
一、行政诉讼确保合行政权威 129
二、扩充合秩序的行政权力 138
三、精典案例——剖析诉讼维护合法行政权威价值 144
第三节 保障人权和自由 147
一、保障人权的范围及其基本取向 147
二、司法否定行政行为的违法性 155
三、精典案例——析解行政诉讼人权保障价值 161
第八节 县、乡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行政行为都可以说是可直接起诉的行政行为(典型案例析解) 162
四、诉讼权利之保障 166
五、促进和完善行政诉讼人权保障的构思 171
第四节 秩序维护和人权保障归论 177
一、要点 177
二、典型案例——析解秩序与人权价值关系 183
第一节 通观 186
一、古罗马、古希腊共和时代行政诉讼胚胎及其价值 186
第三章 考察早期国家行政诉讼价值 186
二、封建君主时代的行政诉讼胚胎及其价值 189
三、比较古罗马、古希腊共和时代和封建君主时代行政诉讼胚胎的价值 193
第二节 古代司法权和行政权冲突史例论评 194
一、司法权能够评判掌握着军队的将军或军队吗? 194
二、古罗马共和及帝国时代大法官权力低于执政官或皇帝的权力 195
三、法国君主时代巴黎高等法院的“进谏权”评价 196
四、巴黎高等法院能够拒绝登记“南特敕令”吗? 196
五、司法机关可以拒绝登记税收敕令吗? 197
七、巴黎高等法院参与“投石党之乱” 198
六、司法机关能够废除行政职务、职位吗? 198
八、路易十四下令司法机关停止“谏诤权”的行使 200
九、大革命之前法国司法权再次称雄 201
第三节 古代司法权和行政权关系融洽史例评论 206
一、司法权道义支持亨利四世妻子摄政的意志 206
二、王后安娜通过司法机关废除先王遗诏 207
一、行政诉讼结构 208
第一节 行政诉讼结构定义 208
第四章 行政诉讼结构 208
二、行政诉讼价值和诉讼结构的关系 211
三、诉讼价值和诉讼目的 212
四、典型案例析解——诉权和司法权之结构 215
第二节 法国行政法院结构模式和英、美司法审查结构模式相比较论纲 218
一、结构模式赖以存在的基本观念 218
二、制约两种结构模式的历史文化 219
三、两种结构模式的基本特征 221
第三节 行政诉讼优势机制及效率选则规律 225
一、英国的行政裁判所是普通法院相对低效率的替代物 226
二、英国的行政裁判所几近法国的行政法院 226
三、美国专门法院近乎法国行政法院 228
四、美国独立管制机构近乎英国行政裁判所 230
六、国家生存和运转要求,美国租税、关税、财政等活动不适用联邦侵权赔偿法 231
五、美国行政法官和法国行政法院法官接近 231
七、法行政法院效率优势在于行政禀赋 232
八、效率要求行政案件法院专门化也适用于法国 233
九、法国行政法庭判决增税功用——行政效率保障 234
十、美国联帮巡回区上诉法院有点像法国最高行政法院 234
十一、司法审查质量要求美国一切重要的行政决定都由上诉法院直接审查 234
十二、行政司法效率要求法国最高行政法院初审管辖重大的行政案件 235
十三、司法审查是否停止行政决定的执行取决于公共利益和私人利益的平衡 236
十四、平衡行政效率和司法效率,美国法院适用成熟原则和穷尽行政救济原则 237
十五、效率要求美国法院适用行政机关首先管辖权原则 239
十六、美国审计总署具有专门审计法院的作用 240
十七、行政案件法院专门化或行政裁判所化也应适用于中国 241
第四节 中国行政诉讼结构及其完善 242
一、现状及其评价 242
二、优势诉讼结构构想 244
第五章 司法审查程度适当原则 250
第一节 司法审查程度及构成 250
一、司法审查程度定义 250
二、司法审查的标准或程度的构成 250
三、影响司法审查程度的因素及不同的审查态度 261
四、审查程度和举证责任 263
五、典型案例析解——审查程度 265
第二节 实质性证据规则 270
一、定义 270
二、中国适用实质性证据规则之根据 270
三、实质性证据规则的来源 271
四、日本引入了美国的实质性证据规则 276
五、可以认为法国也适用实质性证据规则 277
六、结论 279
七、典型案例析解——实质性证据规则的适用 279
二、明确适用重新审理标准的是美国,并和英法比较 284
一、定义 284
第三节 严格标准 284
三、中国适用严格标准的若干思考 290
四、典型案例析解——审查证据的严格标准 291
五、典型案例析解——法律结论的严格审查 294
第四节 法律结论的司法审查标准——合理标准 297
一、法院关于法律解释与法律适用的权力 297
二、这个标准在美国的提出及发展 297
三、法国的违反法律标准及比较 302
四、关于中国行政诉讼法规定的适用法律、法则正确的思考和建议 307
五、典型案例析解——法律结论的适当标准 308
第五节 权力滥用标准 313
二、法国行政法院的权力滥用标准 313
一、含义 313
三、美国专横、任性、滥用自由裁量权标准及比较 316
四、专横、任性、滥用自由裁量权标准和实质性证据规则的统一 325
五、实质性证据标准或专横、任性、滥用自由裁量权标准和举证责任分担 326
第六节 越权无效原则 326
一、观念 326
二、无权限的标准及其分类 327
第七节 合法程序标准及观念 329
一、严格的程序标准或正当程序要求 329
二、法国行政法院程序缺陷标准及评价 330
三、正当程序观念及适用 332
四、英国的程序越权观念 341
五、司法审查的主要标准或根据为行政程序或行政程序法规则 343
第一节 行政诉讼公正基本含义 347
一、行政诉讼公正 347
第六章 行政诉讼公正原则 347
二、行政诉讼程序动作公正 349
第二节 行政诉讼公正构成 350
一、司法实现行政实体公正 350
二、司法实现行政程序公正 358
三、典型案例析解——公正原则 369
第三节 确保司法公正必须坚持的基本观念 373
一、司法独立观念 373
二、树立正确的司法被动观念 376
第七章 行政诉讼裁判效益原则 383
第一节 行政诉讼裁判的经济效益分析 383
一、经济效益分析 383
二、正确界定司法审查程度 388
三、提出合法的价值原则或标准 390
第二节 经济效益标准 392
一、司法裁决的资源优势配置或价值极大化 392
二、行政诉讼裁决形式与效益平衡 397
第八章 行政行为的可审查性——受案范围 402
一、可审查性的含义 402
第一节 受案范围的含义 402
二、典型案例析解——行政行为的可审查性 404
第二节 中国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制度上的规定及其进展 408
第三节 行政行为和个人行为不争,一律受案,通过法院审理邓以确定(典型案例析解) 414
第四节 公安机关等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行为,属于受案范围,并可作实体审查 417
一、公安机关不许可律师会见在押刑事被告人,属于受案范围,并作实体审查(典型案例析解) 417
二、公安机关等违反“与案件无关的物品、文件,不得扣押”的规定而实施的行为,属于人民法院的受案范围,并作实体审查(典型案例析解) 421
三、公安等机关以“刑事侦查为名”限制人身自由的行为,人民法院应作行政案件受理,并可实体审查(典型案例析解) 430
第五节 法院先予受理不明确的刑事侦查行为,经审理,确属,可以判决驳回起诉(典型案例析解) 435
第六节 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大学或其他组织的公法性的行为应当受到司法审查 443
一、学校拒绝录取,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典型案例析解) 445
二、大学等拒绝颁发毕业证、学位证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典型案例析解) 446
三、政企未分的法人行使行政权力时应当接受司法审查(典型案例析解) 449
第七节 行政监察部门行为的可审查性(典型案例析解) 457
第九章 行政诉讼管辖及其完善 466
第一节 级别管辖及其提高 466
一、现行规则 466
二、进一步提高级别管辖 467
一、现行规则 468
第二节 地域管辖——原告所在地法院也应有管辖权 468
二、其他管辖规则 470
三、除了不动产案件之外,建议:原告所在地法院或被告所在地法院都有管辖权 471
第十章 当事人及其资格新理念 475
第一节 原告及其资格的放松 475
一、原告概念 475
二、原告资格及其历史考察和比较研究 477
三、中国行政诉讼原告资格现状及建议 482
四、相邻权人的原告资格(典型案例析解) 484
五、公平竞争权人的原告资格 489
六、环境利益享有者的原告资格 490
七、消费者的原告资格 494
八、纳税务局人的行政诉讼资格 500
九、最高法院司法解释新明确的几种原告资格 504
第二节 被告——行为者即为被告 507
一、被告含义 507
二、确定被告的一般规则——行为者即可作被告 507
三、被告的种类 519
第三节 第三人 525
一、第三人含义 525
二、第三人的种类 526
一、职权主义和当事人主义相结合的诉讼原则 529
第十一章 行政诉讼证据规则 529
第一节 行政诉讼证据规则纲要 529
二、复查证据规则 530
三、原告须遵守:先行政程序举证,后诉讼规则 530
四、被告受先取证,后裁决规则限制 531
五、被告须遵守先说明理由,后裁决规则 531
六、行政诉讼举证责任,具体情况,具体承担规则 532
七、行政诉讼适用和遵守的行政程序证据规则 532
八、法院的采证规则 535
九、行政诉讼证据审查程度规则 536
十、典型案例析解——先行政程序举证,后诉讼规则 537
第二节 行政诉讼举证责任分担规则 541
一、行政诉讼举证责任的定义 541
二、行政诉讼举证责任分担通则——谁主张,谁举证 542
三、中国行政诉讼举证责任分担规则再思考 546
四、典型案例析解——被告的举证责任 549
五、典型案例析解——原告的举证责任 553
第十二章 行政诉讼适用的行政程序证据规则 556
第一节 行政调查规则 556
一、行政调查规则定义 556
二、证件主义 559
三、依职权调查规则 562
四、遵守法定权限程序规则 563
五、申请行政机关取证权利规则 571
六、当事人参与调查规则 572
第二节 行政程序举证责任分担规则 573
一、行政程序举证责任含义 573
二、当事人的举证责任 574
三、行政机关的证明责任规则 584
四、行政复议举证规则 586
五、待征事实规则 587
六、推定和行政认知规则 589
七、证据特权规则 591
第三节 听证规则 591
一、听证规则概述 594
二、防偏见规则 596
三、禁止单方面接触规则 601
四、阅览卷宗规则 603
第四节 行政程序采证规则 608
一、可接受传闻证据规则 608
二、案卷排他性规则 611
三、特定的认证规则 612
一、当事人举证证明程度 613
第五节 行政程序证明程度规则 613
二、行政机关的证明程度要求 615
三、自由心证规则 620
第十三章 起诉和受理 622
第一节 起诉 622
一、起诉 622
二、宽松或形式要求的起诉条件 622
第二节受理 629
一、受理 629
二、受理的审查期限 631
一、第一审审理程序的含义 632
第一节 第一审审理程序 632
第十四章 行政诉讼审理程序 632
二、第一审审理程序 633
第二节 审理对象——具体行政行为和“原告的参与行为” 636
一、定义 636
二、审理对象的分类 637
三、典型案例析解——法院必须对全部诉讼请求作出回答 638
第三节 诉讼中止、延期、终止 641
一、诉讼中止 641
二、诉讼延期 642
三、诉讼终止 642
二、缺席判决 643
一、撤诉 643
第四节 撤诉、和解、缺席判决 643
三、和解 644
第五节 合并和一并审理 644
第六节 第二审审理程序 645
一、第二审审理程序的含义 645
二、上诉的提起 645
三、上诉的受理 646
四、上诉的撤回 646
五、上诉的审理 647
一、审判监督程序的定义 649
第七节 审判监督程序 649
六、上诉审理的期限 649
二、提起再审程序的理由 650
三、审判监督程序的提起或启动 651
第十五章 法律适用规则 655
第一节 法律适用规则定义 655
一、法律适用规则的定义 655
二、特征 655
第二节 宪法、法律效力最高规则 656
一、定义 656
二、宪法、法律效力最高原则的适用范围 657
三、宪法、法律效力最高原则的适用 661
四、典型判例析要——宪法、法律效力最高原则 663
一、规章之间的横向规则 675
第三节 法律规范冲突的横向适用规则 675
二、时际冲突的适用规则 676
三、特别规定和一般规定的冲突适用规则 676
第四节 送请有权机关作出解释或裁决 676
一、送请全国人大常季会裁决 676
二、送请国务院作出裁决 677
三、送请地方性法规或规章制定机关裁决 677
第五节 法院适用规范性文化的形式 677
一、法院可以引用且适用宪法 677
三、引用有效的规章及其他夫范性文件 678
二、适用法律、法规 678
第十六章 判决、裁定、决定 679
第一节 判决 679
一、行政诉讼判决的定义 679
二、判决的种类 679
第二节 裁定 689
一、行政诉讼裁定 689
二、裁定的种类 689
第三节 决定 691
一、决定的含义 691
三、决定的效力 692
二、决定的范围 692
第一节 行政诉讼判决、裁定的执行 693
一、行政诉讼裁判的执行 693
二、执行措施 693
第十七章 行政诉讼执行规则 693
三、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 697
四、执行法院 697
第二节 非诉执行 698
一、非诉执行 698
二、行政机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698
三、享有权利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700
二、司法审查程度适当原则 702
一、行政行为的可审查性替代可诉性 702
第二节 行政行为的可审查范围 702
第十八章 行政诉讼法修改建议 702
一、扩大原告资格 702
第一节 总则 702
二、可审查性的规则构想 703
第三节 管辖 703
一、原告所在地法院也应有管辖权 703
二、扩大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范围 703
一、被告的举证责任 704
第五节 证据规则 704
四、扩大最高人民法院管辖权 704
三、扩大高级人民法院管辖范围 704
第四节 诉讼参加人——谁行为,谁为被告 704
二、被告的举证期限 705
三、原告对下列事项负有举证责任 705
四、可以接受传闻证据 705
五、适用行政程序证据规则 705
八、法院原则上审理行政程序中提出的证据和问题 706
九、法院调取证据规则 706
七、原告方面的某些举证不可采 706
六、被告方面的某些举证不可采 706
十、被告可以补充相关证据 707
十一、法院对具体行政行为证据的审查程度 707
第六节 起诉和受理 707
一、取消“法规”规定复议的权力 707
二、被告告知诉权或起诉期限的规定 707
第七节 审理和判决 708
一、判决:驳回诉讼请求 708
二、判决:确认判决 708
第八节 执行——非诉强制执行听证 709
主要参考书目 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