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1
导论 1
日本新民事诉讼法 32
第一编 总则 32
第一章 通则 32
第二章 法院 33
第一节 管辖 33
第二节 法院职员的排斥及回避 39
第一节 当事人能力及诉讼能力 41
第三章 当事人 41
第二节 共同诉讼 43
第三节 诉讼参加 45
第四节 诉讼代理人及辅佐人 48
第四章 诉讼费用 50
第一节 诉讼费用的负担 50
第二节 诉讼费用担保 53
第三节 诉讼救助 55
第五章 诉讼程序 56
第一节 诉讼的审理等 56
第二节 期日及期间 58
第三节 送达 59
第四节 裁判 63
第五节 诉讼程序的中断和中止 65
第二编 第一审诉讼程序 68
第一章 起诉 68
第二章 口头辩论及其准备 71
第一节 口头辩论 71
第二节 准备书状 74
第一目 准备性口头辩论 75
第三节 争点和证据整理程序 75
第二目 辩论准备程序 76
第三目 书面准备程序 78
第一节 总则 79
第三章 证据 79
第二节 询问证人 81
第三节 询问当事人 84
第四节 鉴定 85
第五节 书证 86
第六节 勘验 91
第七节 保全证据 92
第四章 判决 92
第五章 不经裁判而终了诉讼 97
第七章 关于简易法院诉讼程序的特则 99
第六章 关于规模大的诉讼特则 99
第一章 控诉 102
第三编 上诉 102
第二章 上告 107
第三章 抗告 111
第四编 再审 114
第五编 关于票据诉讼及支票诉讼的特则 117
第六编 关于小额诉讼的特则 121
第七编 督促程序 125
第八编 停止执行 131
附则 131
关于公示催告程序和仲裁程序的法律 133
第一编 总则 133
第二编至第六编(已废除) 133
第七编 公示催告程序 134
第八编 仲裁程序 139
第一章 关于婚姻案件及收养案件的程序 143
日本人事诉讼程序法 143
第二章 关于亲子关系案件的程序 148
第三章 其他规则 150
日本家事审判法 151
第一章 总则 151
第二章 审判 152
第三章 调停 159
第四章 罚则 162
日本非讼案件程序法 165
第一编 总则 165
第二编 民事非讼案件 170
第一章 关于法人的案件 170
第二章 (已废除) 171
第三章 关于信托的案件 171
第四章 关于审判上代位的案件 172
第五章 关于保存、提存、保管及鉴定的案件 173
第六章至第八章 (已废除) 174
第九章 法人及夫妻财产契约登记 175
第三编 商事非讼案件 177
第一章 关于公司及拍卖的案件 177
第二章 关于公司债的案件 184
第三章 关于公司整顿的案件 185
第四章 关于公司清算的案件 191
第五章 委托商业登记 194
日本民事调停法 197
第一章 通则 197
第二章 特则 201
第三章 罚则 203
日本民事执行法 205
第一章 总则 205
第一节 总则 210
第二章 强制执行 210
第一款 对于不动产的强制执行 218
第一目 一般规定 218
第二节 对于以支付金钱为目的的债权强制执行 218
第二目 强制拍卖 219
第三目 强制管理 237
第二款 对于船舶强制执行 241
第三款 对于动产强制执行 244
第四款 对于债权及其他财产权强制执行 250
第三节 对于不以金钱支付为目的的请求权 258
强制执行 258
第三章 作为实行担保权的拍卖 261
第四章 罚则 265
日本民事保全法 267
第一章 总则 267
第一节 总则 268
第二章 关于保全命令的程序 268
第二节 保全命令 269
第一款 通则 269
第二款 假扣押命令 271
第三款 假处分命令 271
第三节 保全异议 272
第四节 撤销保全 274
第五节 保全抗告 276
第三章 关于保全执行的程序 277
第一节 总则 277
第二节 假扣押的执行 279
第三节 假处分的执行 282
第四章 假处分的效力 283
附录:日本旧民事诉讼法 2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