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合同法与案例》PDF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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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  者:(英)A.G.盖斯特(A.G.Guest)著;张文镇等译
  • 出 版 社: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
  • 出版年份:1998
  • ISBN:7500059396
  • 页数:626 页
图书介绍:

前言 1

第一章 绪论 1

一 合同法的性质和功能 1

(一)合同自由原则 4

(二)合同的神圣性 6

(三)信赖、希望和赔偿 7

二 在英国法律中合同义务的历史演变 8

(一)中世纪的诉讼 9

(二)损害赔偿诉讼 11

(三)债务的损害赔偿诉讼 13

(四)约因 15

(五)以后的发展 16

三 合同法的内容 17

第一编 合同的订立 23

第二章 协议 23

一 订立协议 23

(一)要约(提出必要条款)和承诺 23

(二)根据行为的推定 25

二 要约(提出必要条款) 27

(三)英国法律规定 27

(一)要约与邀请要约 28

(二)广泛的要约 31

(三)要约的通知 32

三 承诺 34

(一)要约和承诺必须相一致 35

(二)承诺的通知 37

(三)放弃通知 39

(四)通过沉默无言作出的承诺 41

(五)通过信件和电报作出的承诺 42

(六)规定的承诺方式 46

(七)承诺的撤销 47

四 要约的终止 48

(一)要约的撤销 48

(二)拒绝要约 54

(三)要约的失效 55

(四)死亡的影响 57

五 不完全的协议 57

(一)条款的确定性 58

(二)一般条款的协议 61

六 建立法律关系的意愿 64

第三章 合同的形式和约因 67

一 签印合同 67

(一)如何订立签印合同 67

(二)何时必须使用签印合同 68

二 需要书面的合同 69

(一)保证合同 70

(二)土地的出售或其他转让合同 73

(三)形式上的必要条件 74

(四)部分履行 78

三 约因 81

(一)约因的定义 81

(二)约因的必要性 83

(三)约因不得过时 86

(四)约因必须由受约人提供 90

(五)约因无需是充分的 91

(六)约因必须是实在的 93

(七)对现行义务的履行 96

(八)对现行义务的免除 102

(九)对承诺的禁止翻供和约因 111

(十)对约因学说的评价 112

第四章 合同条款 114

一 对条款的证明 114

二 明确的条款 119

(一)条件 120

(二)保证 123

(三)中间条款 124

(四)丧失解除合同的权利 128

三 隐含条款 130

(一)“雄红松鸡” 130

(二)基于习惯的隐含(暗示)条款 132

(三)商品销售 133

(四)其他法定条款 139

四 对条款的解释 140

五 免除条款 142

(一)对印制条款的注意 144

(二)对免除条款的解释 149

(三)对合同的根本违反 154

(四)有关解释的案例 157

(五)免除条款和第三方当事人 163

(六)按普通法的其他限制 167

(七)1977年不公平合同条款法 170

(八)进一步的立法干预 179

一 政府和国家机关 183

(一)政府 183

第五章 无资格 183

第二编 使合同无效的因素 183

(二)政府机关 186

二 未成年人 187

(一)普通法 187

(二)1874年未成年救济法 188

(三)“绝对无效的”合同 190

(四)消极无效的合同 192

(五)积极无效的合同 194

(六)买卖生活必需品的合同 196

(七)未成年人负担生活必需品的责任性质 202

(八)未成年人对侵权或不法行为的责任 204

(九)谎称成年人的欺骗行为 205

(十)评论*208++++ 三 法人和非法人社团 209

(一)法人 209

(二)非法人社团 211

四 精神错乱和酒醉的人 213

第六章 不实(虚伪)陈述 215

一 在有效的陈述之前要履行的条件 216

(一)必定会有不实的陈述 216

(二)陈述必须是对事实的陈述 217

(三)向受骗当事人提出陈述 219

(四)陈述必须是为促使合同的订立 220

二 欺骗性的不实陈述 221

三 疏忽性的不实陈述 224

四 无罪的不实陈述 226

五 解除的权利 230

六 责任的免除 236

七 “十分可靠”合同 238

(一)保险合同 238

(二)信用关系 240

(三)家庭调解的预备合同 242

(四)分配公司股份的合同 242

(五)保证人的责任 243

(六)合资公司合同 244

(七)土地销售合同 244

第七章 强制和不正当影响 246

一 强制 246

(一)不正当影响的性质 249

二 不正当影响 249

(二)不合理的交易和交易势力的不平衡 253

(三)信用协议 255

(四)解除 255

第八章 错误 258

一 按普通法的错误 259

(一)在订立合同时即已实际存在的错误 260

(二)缺乏真正的协议 272

二 按衡平法的错误 290

(一)对特定履行的拒绝 291

(二)纠正 292

(三)解除契约 294

(四)按衡平法与按普通法的错误的关系 299

第九章 违法 301

一 依照法令的违法 302

二 赌博和打赌合同 305

三 按普通法的非法行为 317

(一)犯罪的或民事侵权的或进行欺骗的协议 319

(二)在和其他国家关系方面伤害本国利益的协议 321

(四)易于曲解司法方针的协议 322

(三)易于损害公共事业的协议 322

(五)促使滥用合法诉讼程序的协议 323

(六)与优良风尚相抵触的协议 325

(七)影响婚姻生活自由、安定或父母应履行其义务的协议 326

(八)剥夺法院管辖权的协议 327

(九)限制贸易自由的协议 328

(十)罗马条约 347

四 不合法行为的后果 349

(一)当事人的意图 351

(二)合同本身的违法性 354

(三)来自非法合同的利益 355

(四)根据非法合同要求偿还转让的金钱或财产 356

(五)附带的交易 363

五 分开 364

(一)分开的公共政策 365

(二)分开的必要条件 367

(三)分开的效果 370

第十章 合同关系 375

一 第三方当事人对合同权利的获得 375

第三编 合同责任的范围 375

(一)对受约人的补救办法 378

(二)合同权利的信托 382

(三)保险合同 386

(四)商业习惯 387

(五)关于土地的合同 389

(六)更进一步的例证 391

(七)评论 391

二 第三方当事人所承担的合同责任 393

(二)关于动产的合同 394

(一)关于土地的合同 394

第十一章 转让和可转让性 402

一 根据双方当事人的行为转让合同权利 402

(一)按照普通法不得转让 402

(二)按照衡平法的转让 403

(三)合乎法令的转让 405

(四)衡平法的转让 408

(五)受让人的权利 412

(七)不能转让的权利 414

(六)优先权 414

二 通过双方当事人的行为对合同义务的转让 416

三 流通证券 418

(一)流通证券的种类 419

(二)可转让性和可流通性 422

(三)可流通性的限制 424

(四)提货单 425

四 法律对合同权利和义务转让的实施 426

(一)死亡的影响 427

(二)破产 427

(三)土地 428

第四编 履行和解除 431

第十二章 履行 431

一 完整合同的部分履行 431

二 支付 434

三 赔偿 436

四 履行的期限 437

第十三章 根据协议的解除 440

二 协定和赔偿 441

一 解除 441

三 废除 443

(一)变更 445

(二)弃权(放弃) 446

四 合同本身包括解除的条款 450

第十四章 由于失效而解除合同 452

一 学说的出现 452

二 失效的案例 455

(一)合同标的的失效 455

(二)特定事件的未能发生 456

(三)灭亡或个人的无能力服务 457

(四)租船合同 458

(五)商品的销售和运输 460

(六)建筑合同 461

(七)法律的变更 462

三 失效的标准 463

四 冒险事件的发生 467

五 出租土地和出售土地的合同 470

六 自身引起的失效 472

(一)合同的自动终止 473

七 失效的作用 473

(二)未来义务的免除 474

八 1943年法律改革(失效合同)法 476

第十五章 由于违约而解除合同 482

一 由受害一方任意决定的解除 482

二 因违约而解除合同的形式 485

三 弃权 486

(一)在履行之前 488

(二)在履行期间 490

四 合同一方当事人的行为引起的不可能性 490

(一)在履行之前 491

(二)在履行期间 492

五 未能履行 493

(一)各种承诺是否独立无关 493

(二)所谓义务是不是“完整”的义务 494

(三)被违反的条款是不是合同的条件 495

(四)是否不履行成为合同的根本问题 495

六 解除的后果 498

一 保证的合并吸收 500

第十六章 依照法律规定的解除 500

二 经过法院判决的解除 501

三 对证书的变更或废除 501

四 破产 502

第五编 对违反合同的补救办法 507

第十七章 对违反合同的补救办法 507

一 损害赔偿 507

(一)损害赔偿的补偿性质 507

(二)估定损害赔偿金的根据 510

(三)间接的损害 512

(四)在商品销售合同中对损害赔偿金的估定 521

(五)损害赔偿的租税成分 525

(六)减轻损失 526

(七)由当事人估定损害赔偿金 527

(八)利息 531

二 衡平法的补救办法 532

(一)特定履行 532

(二)禁止令 536

三 诉讼的时效(或有效期限) 538

(一)1980年诉讼时效法 538

(二)懈怠 540

第六编 代理 545

第十八章 代理关系的建立 545

一 实际代理权 546

二 认可或批准 546

(一)代理人必须有意担任正希望有人代理的委托人的代理人 547

(二)当事人必须确有其人 548

(三)当事人订立合同的资格 549

(四)认可的方式 549

三 表面的代理权 550

四 在同居情况下的代理 554

五 关于必然性的代理 555

六 不同种类的代理人 557

(一)拍卖人 557

(二)经销人 558

(三)经纪人 558

(四)财产代理人 558

(五)律师 559

一 当事人和代理人之间的关系 560

(一)代理人对当事人负担的义务 560

第十九章 代理的实施 560

(二)当事人对其代理人承担的义务 564

二 当事人(或委托人)和第三方当事人之间的关系 566

(一)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的限制 567

(二)代理人的不实陈述或不揭露 570

(三)同代理人的和解 572

三 代理人和第三方当事人之间的关系 575

(一)代理人的个人责任 575

(二)代理人本身即是当事人 577

(四)当事人的未经授权的行为 578

(三)未经表露当事人的实际存在 578

第二十章 代理人的代理权的终止 580

一 根据当事人的行为 580

二 根据法律的实施 581

三 不可取消的代理权 583

第七编 赔偿 589

第二十一章 要求恢复原状(偿还) 589

一 准合同的发展简史 590

(一)曼斯菲尔德勋爵 592

(二)辛克莱诉布鲁厄姆案 593

(三)当今的看法 595

二 被告由于原告的行为而取得的利益 596

(一)原告付与被告使用的款项 596

(二)被告拥有或取得款项为原告所用 601

(三)按照劳动力价值付酬 614

三 被告不按原告的行为取得的利益 619

(一)当事人之间的(默契)关系 619

(二)有可能取得胜诉(偿付)的情况 620

四 对财产所有权的补救方法 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