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人可以作一个联共(布)党员? 1
一、关於联共(布)党员 1
2、申请入党的人应提出什么文件? 3
3、党的基层组织怎样审查入党申请书? 4
4、可以在公开的党员大会上讨论入党申请书吗? 4
5、车间党组织能够决定接收入党的问题吗? 5
6、如果党的基层组织在各部、各组里有党的小组时,怎样讨论接收入党的问题? 5
7、如果该党组织设有党委员会时,还需要在全厂党员大会上讨论接收入党的问题吗? 6
8、党的区委怎样审查接收入党的问题? 6
11、党员可以介绍什么人入党? 7
9、区委可以审查其他区的党基层组织所通过的接收入党的决议吗? 7
10、从什么时候起计算党龄? 7
12、党员介绍过去会在一起工作中所了解的人入党是否有效? 9
13、在其他区党组织登记的党员的介绍是否有效? 9
14、在什么情形下入党介绍书应由党的区委签字作证? 10
15、申请入党的共青团员必须提出团区委(或团市委)的介绍书吗? 10
16、为什么要规定候补期? 10
21、什么样的党处分应当记在登记卡片上? 11
19、在开会时本人不在的情形下,可否开除他的党籍? 11
18、党章所规定的党的处分办法是否适用於候补党员? 11
17、可否接收临时登记的候补党员为正式党员? 11
20、党的区委可否不经过党的基层组织便处理党员的个人事件? 12
22、怎样批准党基层组织关於党处分的决议? 13
23、如果上级党机关认为这个决议不正确而撤销时,是否还需要把这种党处分记在党的文件上呢? 13
24、不记在党员登记卡片上的党处分,是否还要记在履历表上? 14
25、党组织可否主动提出关於取消党员的党处分问题? 14
26、是否需要把取消了的处分记在履历表和自传上? 14
2、可以在车间里按换班建立党的组织吗? 15
1、怎样建立党的基层组织? 15
二、关於党的基层组织的工作 15
3、党小组应该怎样进行自己的工作? 16
4、企业中的党基层组织的工作(与经济领导人的命令相联系的工作)应具有什么特点? 17
5、怎样对行政方面的经济活动实现党的监督? 18
6、车间的党组织有权监督行政方面的活动吗? 20
14、可以按照党员的个人请求把登记卡片送交党的区委吗? 20
7、苏维埃政权机关党的基层组织都有那些任务? 21
8、为什么党的基层组织书记必须成为宣传组的领导人? 22
9、怎样组织农村的宣传组? 24
10、报告工作、选择委员的全体党员大会评定谁的工作?支委会的工作还是整个组织的工作? 25
11、在报告工作、选举委员的全体党员大会上怎样评定党支委会的工作? 25
12、临时登记的党员可否参加选举? 26
13、未出席的党员可否被选入党机关? 27
14、是否可以补选党支部委员? 27
15、怎样在党支部委员会的委员之间分担工作任务? 27
16、党机关的工作报告应怎样进行?只在其职权期满后作报告还是定期作报告? 28
17、可否在工作时间内召开全体党员大会? 29
18、可否召集党、共青团联合大会? 30
20、在其他党组织登记的党员,可否允许他参加本处的全体党员大会? 30
19、两个党基层组织可否举行联合的全体党员大会? 30
21、全体党员大会由谁领导? 31
22、可否给全体党员大会预先准备决议草案? 31
23、在党员大会上怎样审查支部书记关於以前所通过的决议执行情形的报告?把这种报告是当作工作总结报告来审查还是当作通报来审查? 33
24、在全体党员大会上是否需要批准支委的决议记录? 33
25、怎样在党基层组织中接受党员登记和注销登记? 34
26、党基层组织书记是否应向党员大会报告转来本组织的党员的情形? 35
27、缴纳党费的程序如何? 35
28、被接收为候补党员者从什么时候起缴纳党费? 36
30、怎样决定党员在缴纳党费方面的义务? 37
29、党基层组织书记怎样上缴党费? 37
三、关於党的市委、区委的工作 38
1、党的积极分子在党组织的生活中起什么作用? 38
2、召开有积极分子一同参加的党委会议是否对呢? 39
3、区委全体会议可以从候被补委员中补充区委委员吗? 40
4、怎样编制党委工作的日程计划? 41
7、党委各部可以用自己的名义发布领导工作的指示吗? 42
6、党委会的各部部长仅由党委会批准还是由党委会全体会议批准? 42
5、区委常委会怎样批准党基层组织书记? 42
8、怎样组织党委的指导员的工作? 43
9、区委的什么人应该阅读党基层组织的大会记录? 45
10、党区委的党务统计及统一党证科的职务是什么? 46
11、根据什么文件把党员登记资料变更情形记录在登记卡片上? 48
12、党员从党的一个组织向党的另一个组织转移时有什么手续? 48
13、党员如果因某种原因不能在通过接收他入党的组织中领取党的证件时,能够在什么地方领取它? 50
15、党代表会议所选出的监察委员会应该做什么? 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