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编 湖北咨议局之成立 3
一、著各省速设咨议局谕 3
二、宪政编查馆等奏拟各省咨议局并议员选举章程折 4
附一:各约咨议局章程 6
附二:咨议局议员选举章程 19
三、咨议局及议员选举章程均照所议办理著各督抚限一年内办齐谕 32
四、湖广总督陈夔龙遵设咨议局筹办处及办理情形折 34
五、湖广总督陈夔龙奏湖北第一年筹办宪政情形及第二年预备事项折 37
六、湖广总督陈夔龙奏报咨议局成立并定该局经费折 42
七、湖广总督瑞澂奏湖北第四届筹办宪政情形折 44
八、湖广总督瑞澂奏湖北第五届筹办宪政情形折 49
第二编 湖北咨议局规则 55
一、湖北咨议局议事细则 55
二、湖北咨议局旁听规则 69
三、湖北咨议局办事处办事细则 71
四、湖北咨议局议事堂守卫巡警执务规则 74
五、湖北咨议局办事处书记执务细则 75
六、湖北咨议局议长副议长常驻议员互选细则 82
第三编 湖北咨议局第一次常年会议文献 89
一、会议记事录(宣统元年九月初一日至十月二十日) 89
二、会议议决案(三十一件) 125
学务 125
兴学筹款以广教育案 125
附一:湖广总督札复 136
附二:湖广总督交议原案 141
附三:咨议局呈报复议兴学筹款以广教育案各款文 150
附四:署湖广总督札复 155
附五:咨议局呈请将学务议案另行正当批答文 159
附六:署湖广总督札复 161
改良高等农业学堂案 163
附:湖广总督札复 165
改良法政学堂案 167
附:湖广总督札复 169
农政 171
推广农林以兴实业案 171
厅州县创设农林劝办所规则案 176
附一:湖广总督批复 183
附二:湖广总督交议原案 183
兴茶叶以开利源案 189
附一:湖广总督批复 191
附二:湖广总督交议原案 191
讲求宣防以除水患案 193
附:湖广总督批复 198
补助堤工案 199
附:湖广总督批复 205
筹办荒政以纾民困案 205
附:湖广总督批复 208
移民实边案 208
附:湖广总督批复 215
实业 216
规复应盐案 216
附一:湖广总督批复 220
附二:湖广总督交议原案 220
建设公司以维持膏业案 221
附:湖广总督札复 224
兴矿业以辟利源案 226
附一:湖广总督批复 229
附二:湖广总督交议原案 230
请奏争取消铁路借款草约归还商办以保利权案 230
附:湖广总督批复 231
铁路劝股方法案 231
附:湖广总督札复 232
保全商律以维持商务案 232
湖广总督札复 235
税政 238
清剔孝感县钱粮积弊并拟定办法案 238
附:湖广总督批复 242
清剔税契钱漕积弊案 244
附一:湖广总督扎复 250
附二:咨议局呈复议正清剔钱漕税契积弊案文 255
附三:湖广总督批复 261
照章核减典息以纾民困案 261
请提淮盐运商遵章应减款项案 263
附:湖广总督批复 264
请撤下新河补捐鹅公颈局加抽案 264
附:湖广总督札复 269
减少黄梅应山县烟酒糖税案 271
附:湖广总督札复 274
军户估价总书掯册案 275
附:湖广总督札复 278
吏治 279
整顿湖北吏治案 279
实行裁汰书役案 283
附:湖广总督札复 285
厅州县讼费划一规则案 285
附:湖广总督札复 287
厅州县命案报验规则案 288
附:湖广总督批复 297
其他 299
筹经费以办自治案 299
附:湖广总督交议原案 300
咨议局调查事件请仍不用函询案 301
附:湖广总督批复 302
禁止缠足案 302
附:湖广总督批复 305
禁种洋烟案 305
附:湖广总督批复 306
附录:《湖北咨议局第一次常年会议决案报告书》叙言(鄷瑞松) 306
三、文牍(三十六件) 309
札行准宪馆派员到局参观文 309
札行禁烟误造谣言请速行更正文 309
呈复英领事照会由 311
呈请复加选定资政院议员并送当选人名册由 312
札行黄议员赞枢控案文 313
呈请从赈款项下拨款移民并咨部减车价由 316
呈请减收电费由 317
札行呈请电信减费未照允文 319
呈请批示呈报各案由 320
呈请收回分行司道核议各案批示施行由 321
呈请批示议决各案文 322
呈请将本局议决已经裁夺各案分途公布严饬实行文 323
札复议决各案公布方法文 325
呈请莅局监督选举副议长文 326
札行莅局监督选举副议长文 327
呈请照会张议员国溶被举副议长文 327
呈请彻查冯革道私有地皮按律充公文 328
呈请饬嘉鱼县各典商遵章实行减息文 330
札复嘉鱼县贡生涂德楷陈请核减典息文 331
札复遵办核减典息案由 331
札行奏派员赴各省考察宪政办法文 332
请彻底清查豁免无屯军户税契文 332
札复况思文等陈请豁免无屯军户税契文 334
呈请将各署局所单行规则章程及属于行政经费预算案并提议各案统于七月二十日交局文 337
呈请札饬各署局所发交各单行章则文 338
札送各署局所单行章则文 339
札复行政经费预算案俟部奏交议文 340
呈复当选督署会议厅审查科士绅文 341
札行准奉天清理财政局监理官熊京卿电请议筹接济营口饥民办法文 342
呈复筹款安插饥民开垦文 342
呈复筹集移垦款项仍扣拨薪费文 344
札复呈复营口鄂省饥民筹商安插办法文 346
呈请咨达度支部将川淮盐要政加价仍归专办学款文 348
呈请咨部将要政加价一款免行提拨批 349
札行本局第二届开会业经先期召集文 349
呈请督院发交议案文 350
四、湖北咨议局第一次会期议员录 352
五、湖北咨议局第一次会期议长、副议长、常驻议员姓名表 356
六、湖北咨议局第一次会期议长、副议长、常驻议员更迭表 357
七、湖北咨议局第一次至第二次会期议员出缺补缺一览表 358
第四编 湖北咨议局第二次常年会议文献 363
一、会议速记录(第一号至第五号) 363
第一号 363
第二号 373
第三号 384
第四号 409
第五号 436
二、会议议决案(三十八件) 469
学务 469
关于学务之议案 469
附:湖广总督札复 477
规定东西洋留学生经费案 480
附:湖广总督札复 483
实业学社经理人马应瑞等陈请以农工商三讲习所学生一律改归官费案 484
附:湖广总督札复 486
实业 487
禁止洋商在租界以外违约经商案 487
附:湖广总督札复 489
保存民矿收复利权以维公益案 490
附:湖广总督札复 492
请专奏注销台子湾水泥厂执照收明家嘴水泥厂入官另招商股接办以保本省权利案 492
附:湖广总督札复 498
请专奏保存矿石分别取消外售合同并维持民矿不许强圈勒卖案 499
附:湖广总督札复、二次札复 502
请淮应并销清查炉数实行规复应盐案 504
附:湖广总督札复 506
商办鄂路公司应将官招股款及官局支用之米捐接收合并案 508
附:湖广总督批复 512
议决铁路派股简章案 513
附:湖广总督札复 518
武汉职商钱良佐等陈请官纸印刷局专印六种官纸案 519
附:湖广总督札复 521
税政 522
整顿统捐案 522
附:湖广总督札复 532
议复清剔税契积弊案 533
附:湖广总督批复 538
改良安陆船捐旧章以纾商困案 540
附:湖广总督札复 542
老河口商务分会陈请停止以六厘捐拨充巡防费案 543
附:湖广总督札复 545
江陵县贡生王振新等陈请革除保正裁券积弊案 547
附:湖广总督札复 549
吏治 549
请禁革各厅州县官价购物案 549
附:湖广总督札复 551
请严禁私用门丁实行遴委承启官案 551
附一:湖广总督札复 552
附:复议革除门丁案及札复 553
质问停止刑讯并未实行案 555
附:湖广总督批复 556
请禁送在任官吏碑伞牌匾案 557
附:湖广总督礼复 557
请慎简委员以杜弊端案 558
附:湖广总督札复 559
严禁违律苛罚案 560
附:湖广总督札复 561
纠举前署襄阳县徐令久绪案 562
附:湖广总督札复 566
纠举前署建始县金令策先案 567
附:湖广总督札复 570
纠举前署广济县何令庆涛案 571
附:湖广总督札复 574
纠举荆州府斌守俊案 575
附:湖广总督札复 583
东湖县议、董事会陈请该县警察勒捐滥刑案 584
附一:湖广总督批复 586
附二:湖广总督批后札复 586
附三:湖广总督二次札复 586
其他 589
关于警务之议案 589
附:湖广总督札复 598
关于地方自治之议案 600
附:湖广总督批复 609
复交筹议自治经费札 609
复交限制外人租卖产业札 609
划一筹办厅州县自治缩短成立年限案 611
附:湖广总督批复 626
请代奏速开国会建议案 626
附:湖广总督札复 629
汉口国会请愿同志会陈请建议代奏速开国会案 632
汉口后湖开河筑路咨询案 636
附:湖广总督札复 638
筹办积谷宜注重社仓案 640
附:湖广总督札复 643
施南、安陆府增、廪生贺铸渊、杨文湘等陈请咨 645
商邻省革除折扣本省铜币案 645
附:湖广总督札复 649
重申种烟禁令案 649
附:湖广总督批复 650
法令公布规则案 650
附:湖广总督札复 655
请批答水利议决案质问案 656
附:湖广总督札复 658
三、湖北咨议局第二次会期补缺议员录 660
四、湖北咨议局第二次会期议长、副议长、常驻议员姓名表 661
第五编 汤化龙、张国溶议案(在各省咨议局议员联合会第二届会议上) 666
一、皇族不宜充内阁总理请另简大员组织内阁文&汤化龙 666
二、请明降谕旨另简大臣组织内阁文&汤化龙 669
三、陈请提议实行内阁官制另简大臣组织责任内阁案&汤化龙 672
四、请饬阁臣宣布政策文&汤化龙 674
五、直省咨议局议员联合会报告书&张国溶 678
六、请废禁烟条件稿&张国溶 686
七、增练备补兵为征兵预备文&张国溶 6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