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序 1
第一章 绪论 1
第一节 商品责任问题之缘起 1
第二节 消费者保护之主题 4
一、消费者组织 4
二、商品价格之控制 5
三、商品广告之规范 7
四、消费者资讯之建立 11
五、附合契约之规范 13
六、消费者信用交易 15
七、消费者申诉 17
第三节 商品责任与消费者保护 20
一、商品责任规范之目的 20
二、商品责任与消费者保护之关系 26
第二章 商品责任之意义 39
第一节 「商品责任」与「商品制造人责任」之辨 39
第二节 「商品责任」与「产品责任」之辨 42
第三节 「商品责任」之意义 44
一、「商品」之意义 45
二、「商品责任」之意义 49
三、「商品责任」用语之妥当性 55
第三章 商品责任传统规范之检讨 65
第一节 各国以传统契约责任规范商品责任之概况 66
一、西德 67
二、法国 70
三、瑞士 72
四、荷兰 74
五、意大利 77
六、日本 80
七、英国 83
八、澳大利亚 87
九、美国 90
十、我国 94
第二节 传统契约责任规范商品责任之缺点 96
一、免责条款之滥用 97
二、请求权人之范围过狭 97
三、责任主体之范围过狭 98
四、损害赔偿之范围过狭 98
第三节 传统侵权行为责任规范商品责任之概况 99
一、西德 99
二、法国 102
三、瑞士 104
四、荷兰 105
五、意大利 105
六、日本 109
七、英国 110
八、澳大利亚 112
九、美国 113
十、我国 119
第四节 传统侵权行为责任规范商品责任之缺点 122
第四章 商品责任规范应考量之因素 125
第一节 损害赔偿途径之调整 125
一、侵权行为责任与契约责任之抉择 125
二、侵权行为责任之调整 127
三、社会安全制度之取代侵权行为责任 137
第二节 责任归属之方向 151
一、归属于商品制造人之利弊 151
二、归属于中间商人之利弊 153
三、归属于消费者之利弊 153
四、责任归属之原则 153
第三节 发展危险所致商品事故之处置 154
一、「发展危险」之意义 154
二、发展危险致生商品事故责任之归属 155
三、处置原则 156
第四节 商品安全性之确实控制 157
一、商品安全性控制之意义 157
二、商品安全性控制之方法 158
三、商品安全控制之重要性 158
第五节 社会整体消费能力之考量 159
第五章 商品责任之立法趋势 163
第一节 欧洲经济共同体之立法 163
一、立法背景 163
二、责任原则 164
三、「商品」之意义 165
四、责任主体 165
五、「瑕疵」之意义 167
六、「损害」之意义 168
七、责任之免除 169
八、商品责任主体赔偿总金额之限制 170
九、消减时效 172
十、责任期间 173
十一、欧洲经济共同体商品责任指示原文及其译文 174
第二节 欧洲理事会之立法 181
一、立法背景 181
二、「商品」之意义 182
三、「瑕疵」之意义 183
四、责任主体 184
五、损害赔偿之范围 185
六、抗辩事项 186
七、消灭时效与责任期间 187
八、欧洲理事会「欧洲关于人身伤害及死亡之商品责任公约」原文及其译文 188
第三节 美国联邦跨部会工作小组之最后报告 203
一、立法背景 203
二、商品责任规范之指导原则 204
三、商品责任基本法则之确立 204
四、责任之基础 205
五、责任期间 205
六、无法避免之不安全商品 207
七、合于安全标准之免责 207
八、合于法定商品品质检验标准之免责 208
九、专家证言之抗辩 208
十、商品误用之抗辩 209
第四节 英国皇家委员会商品责任之人身伤害及赔偿制度报告 210
第五节 各国立法趋势之归纳 212
一、损害赔偿途径之调整 212
二、责任归属之方向 214
三、发展危险性所致生商品事故之处置 215
四、商品安全性之确实控制 215
五、消费者与社会整体经济能力之考量 216
第六章 商品责任与消费者保护基本法 219
第一节 商品责任与消费者保护法之关系 219
第二节 消费者保护基本法之意义 220
第三节 消费者保护基本法之性质 221
一、公法或私怯之争 221
二、基本法之性质 225
第四节 国际立法概况 226
第五节 日、韩立法之特色 230
一、以义务为本位 230
二、中央及地方消费者保护行政体系之确立 232
第六节 我国消费者保护法刍议 234
一、草案制定经过 234
二、草案内容之争议 235
第七节 联合国消费者保护指南 251
附录一、日本消费者保护基本法 262
附录二、韩国消费者保护法及其施行令 267
第七章 商品责任与商品广告 283
第一节 商品广品之意义及功能 283
一、商品广告之意义 283
二、商品广告之功能 285
第二节 商品广告应有之内容 287
一、商品广告内容之最低要求 287
二、我国商品广告应有内容之规定 291
第三节 商品广告之自律规范 293
一、商品广告自律之功能 293
二、各国商品广告自律概况 294
三、我国商品广告之自律 296
第四节 商品广告之民事规范 299
一、错误 299
二、诈欺 303
三、暴利行为 308
四、侵权行为 309
五、物之瑕疵担保责任 315
第五节 商品广告之行政规范 322
一、电视、广播商品广告之行政规范 323
二、医疗广告之行政规范 326
第六节 商品广告之刑事规范 329
一、诈欺 329
二、诽谤 331
三、损害信用 332
第七节 消费者组织在商品广告规范所扮演之角色 333
一、积极之角色 333
二、消极之角色 335
第八章 商品责任与附合契约 339
第一节 附合契约之意义 339
第二节 附合契约之功能及弊端 341
一、附合契约存在之因素 341
二、附合契约之功能 342
三、附合契约之弊端 343
第三节 附合契约规范之类型 344
一、规范类型之介绍 344
二、规范类型之评析 345
三、各国规范之原则性规定 346
第四节 附合契约条款黑名单 348
一、附合契约条款黑名单之意义及作用 349
二、各国有关黑名单之立法规定 347
第五节 附合契约规范之发展及建议 357
一、各国附合契约规范之趋势 357
二、我国附合契约规范之现状 364
三、建议 366
第九章 三民主义体制下之商品责任规范 371
第一节 三民主义体制下商品责任规范之理想 371
第二节 民族主义之商品责任规范为基础 376
一、以国内建全之商品责任规范为基础 376
二、以建立国际性之商品责任规范为理想 376
第三节 民权主义之商品责任规范理想 378
一、商品责任之规范系民权之作用 378
二、商品责任之规范应以服务之人生观为指导原则 379
三、商品责任之规范应以发展国家经济为前题 380
第四节 民生主义之商品责任规范理想 381
一、商品责任规范即在实践民生主义 381
二、商品责任之规范应以民生主义为依归 382
三、以「依照消费者之需要而生产」作为商品责任规范之前题 383
四、以施行全面社会安全制度为理想 385
附录、海牙商品责任准据法公约 386
第十章 我国当前商品责任规范?议 403
第一节 商品责任之立法体制 403
一、立法体制之类型 403
二、规定於民法中之利弊 404
三、规定於单行法规之利弊 405
四、由法院以判决规范之利弊 405
五、当前我国应采行之商品责任立法体制 406
第二节 商品责任应有之责任基础 408
一、采行传统过失责任之利弊 408
二、采行举证责任移转方式之利弊 409
三、采行过失责任客观化之利弊 410
四、采行非过失责任之利弊 411
五、当前我国应采之商品责任基础 412
第三节 社会安全制度济助商品事故之考量 413
参考书自 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