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总则 1
第一编 刑法及其适用范围 1
第一章 基本规定 1
第二章 刑法的适用 2
第一节 刑法的时间效力 2
第二节 刑法的空间效力 3
第二编 犯罪 5
第一章 通则 5
第二章 行为正当性事由 6
第三章 排除行为犯罪性事由 8
第四章 未遂 9
第五章 共犯 10
第六章 法人的刑事责任 11
第七章 数罪 11
第三编 刑罚 15
第一章 对自然人适用的刑罚种类及一般限制 15
第二章 适用于法人的刑罚种类和限制 16
第三章 对自然人执行主刑的规则 16
第一节 监禁刑的执行 16
第二节 终身监禁和重监禁的执行规则 17
第三节 严格监禁和监禁的执行规则 18
第四节 罚金的执行 18
第五节 社区服务的执行规则 19
第六节 假释 20
第七节 军事监狱刑罚的执行 21
第四章 补充刑和附加刑 22
第一节 补充刑 22
第二节 附加刑 23
第五章 对法人执行刑罚的规则 24
第一节 执行罚金的规则 24
第二节 解散法人的执行规则 24
第三节 暂停法人某项活动的执行 24
第四节 法人解散与暂停法人某项活动的一般规定 25
第五节 禁止参与公共利益分配的执行规则 25
第六节 禁止法人获取特定资金的执行规则 25
第七节 公告定罪判决的执行规则 26
第六章 刑罚个别化 26
第一节 通则 26
第二节 法定和裁定加重和减轻情节 27
第三节 对自然人适用的有条件缓刑 29
第四节 自然人的缓刑 31
第五节 缓刑与社区服务 33
第六节 自然人的免予处罚或暂缓执行 33
第七节 刑罚计算 34
第四编 未成年人 35
第五编 保安处分 41
第一章 通则 41
第二章 保安处分 42
第六编 排除刑事责任的事由 44
第七编 免予刑罚执行的事由 46
第八编 排除判决后果的事由 47
第九编 特定刑法术语或用语的含义 49
第二部分 分则 53
第一编 危害人身罪 53
第一章 危害人类罪 53
第二章 危害生命罪 55
第三章 危害身体完整和健康罪 57
第四章 操控基因罪 60
第五章 危害生命、身体完整和健康罪 60
第六章 侵犯人身自由罪 61
第七章 侵犯性自由罪 66
第八章 危害人格尊严罪 69
第九章 危害家庭罪 70
第十章 违背公德罪 71
第十一章 破坏劳动保护罪 73
第十二章 侵犯宗教自由和死者尊严罪 74
第二编 侵犯财产罪 75
第三编 危害国家安全罪 83
第四编 恐怖主义罪 89
第五编 侵犯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罪 91
第六编 危害公共利益罪 92
第一章 贿赂罪 92
第二章 公务员或雇员实施的危害公共利益罪 95
第三章 一般人实施的危害公共利益罪 97
第七编 妨碍司法罪 100
第八编 危害公共安全罪 105
第一章 有组织犯罪 105
第二章 危害公共秩序罪 107
第三章 危害铁路安全罪 110
第四章 危害公共健康罪 112
第五章 危害环境罪 117
第六章 违反武器、弹药、放射性物质和爆炸物管理规定罪 121
第七章 有关建筑和堤防质量的犯罪 123
第九编 危害文化遗产和知识产权罪 124
第一章 危害国家文化遗产和国有档案罪 124
第二章 侵犯知识产权罪 127
第十编 侵犯计算机数据和系统罪 131
第一章 侵犯计算机数据和系统的保密性和完整性罪 131
第二章 计算机犯罪 133
第三章 通则 133
第十一编 危害经济、工业和贸易罪 134
第一章 危害经济生活罪 134
第二章 危害经济制度罪 136
第三章 背信罪 137
第四章 危害欧共体金融利益罪 140
第十二编 危害国防罪 142
第一章 由武装部队成员实施的犯罪 142
第二章 由武装部队成员或平民实施的犯罪 145
第三章 平民实施的犯罪 147
最后规定 1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