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破产法概述 1
第一节 破产和破产法 2
第二节 破产法的社会调整作用 14
第三节 破产立法发展沿革 23
第四节 我国破产法的适用范围 31
第二章 破产申请的提出与受理 42
第一节 破产原因 44
第二节 破产申请的提出 58
第三节 破产申请的受理 70
第三章 管理人制度 84
第一节 管理人制度概述 86
第二节 管理人的选任 93
第三节 管理人的职责与报酬 123
第四章 债务人财产 148
第一节 债务人财产概述 150
第二节 破产撤销权 158
第三节 债务人财产的收回与清理 201
第四节 抵销权 218
第五章 破产债权 234
第一节 破产债权的申报 236
第二节 破产债权的确认 270
第六章 债权人会议 278
第一节 债权人会议的组成 280
第二节 债权人会议的召集与职权 299
第七章 破产和解制度 315
第一节 破产和解制度概述 317
第二节 和解程序的进行 324
第三节 和解协议的法律效力 329
第八章 重整制度 341
第一节 重整制度概述 343
第二节 重整申请和重整期间 347
第三节 重整计划的制订与批准 354
第四节 重整计划的执行、监督与终止 379
第九章 破产清算 384
第一节 破产财产的变价和分配 386
第二节 破产费用与共益债务 391
第三节 别除权 395
第四节 破产程序的终结 419
参考书目 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