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1
第一编 总则 1
第一章 任务、适用范围和基本原则 1
第二章 管辖 7
第一节 级别管辖 7
第二节 地域管辖 10
第三节 移送管辖和指定管辖 20
第三章 审判组织 23
第四章 回避 25
第五章 诉讼参加人 25
第一节 当事人 25
第二节 诉讼代理人 32
第六章 证据 36
第七章 期间、送达 53
第一节 期间 53
第二节 送达 53
第八章 调解 57
第九章 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 63
第十章 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 68
第十一章 诉讼费用 72
第二编 审判程序 83
第十二章 第一审普通程序 83
第一节 起诉和受理 83
第二节 审理前的准备 89
第三节 开庭审理 90
第四节 诉讼中止和终结 96
第五节 判决和裁定 98
第十三章 简易程序 101
第十四章 第二审程序 109
第十五章 特别程序 123
第一节 一般规定 123
第二节 选民资格案件 124
第三节 宣告失踪、宣告死亡案件 125
第四节 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 127
第五节 认定财产无主案件 129
第十六章 审判监督程序 129
第十七章 督促程序 148
第十八章 公示催告程序 151
第十九章 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 154
第三编 执行程序 176
第二十章 一般规定 176
第二十一章 执行的申请和移送 183
第二十二章 执行措施 186
第二十三章 执行中止和终结 191
第四编 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特别规定 193
第二十四章 一般原则 193
第二十五章 管辖 194
第二十六章 送达、期间 196
第二十七章 财产保全 199
第二十八章 仲裁 199
第二十九章 司法协助 20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20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 22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 24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经济审判方式改革问题的若干规定 249
附录: 256
本书所涉法律文件简全称对照表 256
本书“实战演练”答案 2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