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概要 2
表1-1 各区县的户数、人口数和性别比 2
表1-2 各区县分性别、户口登记状况的人口 2
表1-3 各区县分性别的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人数 4
表1-4 各区县分性别、年龄的人口 5
表1-5 各区县分性别、受教育程度的6岁及以上人口 9
表1-6 各区县分性别、婚姻状况的人口 10
表1-7 各区县分性别的15岁及以上文盲人口 11
表1-8 各区县分性别、月份的出生人口(2004.11.1-2005.10.31) 12
表1-9 各区县分性别、月份的死亡人口(2004.11.1-2005.10.31) 14
表1-10 各区县家庭户的住房间数和面积 16
第二卷 民族 19
表2-1 各民族人口及比重 19
表2-2 各区县分性别的民族人口 20
表2-3 各民族分性别、受教育程度的6岁及以上人口 26
表2-4 各民族分性别的15岁及以上文盲人口 29
表2-5 各民族按生育孩次分的育龄妇女人数 30
第三卷 年龄 33
表3-1 分年龄、性别的人口 33
表3-2 各区县年龄构成指数(一) 36
表3-3 各区县年龄构成指数(二) 36
第四卷 教育 39
表4-1 分年龄、性别、学业完成情况的6岁及以上人口 39
表4-2 分年龄、性别的15岁及以上文盲人口 46
第五卷 就业 49
表5-1 按地区、性别、行业分的就业人口 49
表5-2 按年龄、性别、行业分的就业人口 53
表5-3 各区县按性别、职业大类分的就业人口 63
表5-4 按年龄、性别、职业大类分的就业人口 65
表5-5 按性别、受教育程度、行业门类分的就业人口 70
表5-6 按区县、性别、受教育程度分的就业人口 72
表5-7 按性别、企业类型、参加社会保险分的就业人口 74
表5-8 按地区、性别和调查前一周工作时间分的正在工作人口 75
表5-9 按年龄、性别和调查前一周工作时间分的正在工作人口 77
表5-10 按性别、单位或工作类型和调查前一周工作时间分的正在工作人口 82
表5-11 各区县按性别分的不在业人口 83
表5-12 按年龄、性别分的不在业人口 85
第六卷 婚姻 93
表6-1 分年龄、性别、婚姻状况的人口 93
表6-2 分性别、受教育程度、婚姻状况的人口 94
表6-3 分性别、受教育程度、初婚年龄的人口 95
表6-4 2005年各区县平均初婚年龄 98
第七卷 家庭 101
表7-1 各区县家庭户规模 101
表7-2 各区县家庭户类别 101
表7-3 各区县家庭户中民族混合户户数 102
表7-4 不同规模的家庭户类别 102
表7-5 家庭户户主年龄、性别构成 103
第八卷 生育 107
表8-1 各区县分性别、孩次的出生人口 107
表8-2 育龄妇女分年龄、孩次的生育状况 108
表8-3 各区县育龄妇女年龄别生育率及总和生育率 109
表8-4 各区县按活产子女数分的15-64岁妇女人数 109
表8-5 各区县按存活子女数分的15-64岁妇女人数 110
表8-6 按年龄分的15-64岁妇女平均活产子女数和平均存活子女数 111
表8-7 分年龄、性别的独生子女数 113
表8-8 各区县0-30岁独生子女数 114
第九卷 老年人口 117
表9-1 各区县分性别、身体健康状况的老年人口 117
表9-2 分年龄、性别、身体健康状况的老年人口 118
表9-3 各区县分性别、主要生活来源的老年人口 122
表9-4 分年龄、性别、主要生活来源的老年人口 123
表9-5 各区县分性别、婚姻状况的老年人口 127
表9-6 分年龄、性别、婚姻状况的老年人口 128
表9-7 各区县分性别、参加社会保险情况的老年人口 132
表9-8 分年龄、性别、受教育程度的老年人口 133
第十卷 死亡 141
表10-1 各区县分性别、年龄的死亡人口(2004.11.1-2005.10.31) 141
表10-2 各区县分性别的死亡人口和死亡率(2004.11.1-2005.10.31) 143
表10-3 分年龄、性别的死亡人口状况(2004.11.1-2005.10.31) 144
表10-4 各区县分性别、受教育程度的6岁及以上死亡人口(2004.11.1-2005.10.31) 147
表10-5 各区县分性别、婚姻状况的15岁及以上死亡人口(2004.11.1-2005.10.31) 148
第十一卷 住房 151
表11-1 各区县家庭户按代数和住房间数分的户数 151
表11-2 各区县按住房用途、建筑层数、住宅结构及是否合住分的家庭户户数 153
表11-3 各区县家庭户按住房建成时间分的住房状况 154
表11-4 各区县家庭户住房设施状况 155
表11-5 各区县家庭户按购建住房费用分的户数 156
表11-6 各区县家庭户按住房来源分的户数 157
表11-7 各区县家庭户按月租房费用分的户数 157
表11-8 各区县按住房来源分的同时拥有厨房和厕所的家庭户户数 158
表11-9 按家庭月收入、住房来源分的家庭户户数 158
第十二卷 外来流动人口 161
表12-1 分性别、年龄的人口 161
表12-2 各区县户数、人口数和性别比 164
表12-3 各区县、户口登记地类型的人口 164
表12-4 各区县分性别、来源地的人口 165
表12-5 各区县分性别、户口性质的人口 170
表12-6 各区县分性别、离开户口登记地时间的人口 170
表12-7 各区县分性别、离开户口登记地原因的人口 172
表12-8 各区县分性别的分行业人口(按行业门类分) 174
表12-9 各区县分性别的分职业人口(按职业大类分) 177
表12-10 各区县分性别的非经济活动人口 179
表12-11 各区县分就业人员上周工作的单位或工作类型的人口 180
表12-12 各区县分就业人员就业身份的人口 181
表12-13 各区县分就业人员收入状况的人口 181
表12-14 各区县分性别、受教育程度的6岁及以上人口 182
表12-15 各区县分性别的15岁及以上文盲人口 183
表12-16 各区县分性别、婚姻状况的15岁及以上人口 184
表12-17 各区县2005年平均初婚年龄 185
表12-18 各区县分活产子女数的15-64岁妇女人数 185
表12-19 分来源地、性别、年龄的人口 186
表12-20 分来源地、性别、离开户口登记地时间的人口 189
表12-21 分来源地、性别、受教育程度的6岁及以上人口 192
表12-22 分来源地、性别、离开户口登记地原因的人口 195
表12-23 分来源地、性别的分行业人口 199
表12-24 分来源地、性别的分职业人口 206
表12-25 分年龄、性别的非经济活动人口 208
表12-26 分年龄、性别、受教育程度的6岁及以上人口 209
表12-27 分年龄、性别的15岁及以上文盲人口 211
表12-28 分年龄、性别、离开户口登记地原因的人口 211
表12-29 分年龄、性别、婚姻状况的15岁及以上人口 213
表12-30 分年龄、性别的分行业人口 214
表12-31 分年龄、性别的分职业人口 218
表12-32 分受教育程度、性别、婚姻状况的15岁及以上人口 219
表12-33 分受教育程度、性别的分行业人口 220
表12-34 分受教育程度、性别的分职业人口 223
表12-35 分受教育程度、存活子女数的15-64岁妇女人数 224
表12-36 分受教育程度和性别的主要生活来源 225
表12-37 15-64岁妇女分受教育程度和年龄的生育孩次数 226
表12-38 分年龄和性别的主要生活来源 235
表12-39 分行业大类和性别的单位或工作类型的就业人口 236
表12-40 分行业大类和性别的就业人口的月收入 242
表12-41 分职业中类和性别的单位或工作类型的就业人口 248
表12-42 分职业中类和性别的就业人口的月收入 253
表12-43 分离开户口登记地时间、性别、离开户口登记地原因的人口 258
表12-44 就业人口分性别参加社会保险情况 260
表12-45 参加社会保险情况分性别的非经济活动人口 261
表12-46 各区县家庭户的住房间数和面积 262
表12-47 各区县家庭户分住房间数的户数 262
表12-48 各区县家庭户分人均住房面积的户数 263
表12-49 各区县家庭户分住房来源的户数 263
表12-50 各区县家庭户按月租房费用的户数 264
表12-51 分家庭月收入、住房来源的家庭户户数 264
表12-52 分年龄的各少数民族人口数和性别比 265
表12-53 各区县分性别的各少数民族人口 267
表12-54 各区县分性别、分职业的少数民族人口(按职业大类分) 272
表12-55 各区县分性别、受教育程度的6岁及以上少数民族人口 273
附录 277
2005年上海市1%人口抽样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277
200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方案 279
200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表 283
200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表填写说明 2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