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我国人大代表制度的基本特点 1
一、代表制度的历史发展 1
1.代表制度的起源2.资本主义国家的议员制度3.社会主义国家的代表制度4.中国的人大代表制度二、我国人大代表制度的特点 7
1.选举制2.兼职制3.任期制4.集体行权制5.权利委托制三、代表、议员制度比较 14
1.在职权的行使方面2.在时间和物质条件保障方面3.在对代表的监督、约束方面4.在代表选举制度方面第二章 人大代表如何发挥作用 36
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理论设计与国家运行体制 36
1.民主集中制的政体2.议事决策的民主科学性与行政推进型体制二、会议制代表行使职权最集中的体现在会议 43
1.这是会议制的本质要求2.这是集体行权制的本质要求3.代表在会议期间的职权为什么行使不充分?三、代表行使职权的功夫在会外 52
1.闭会期间的代表活动应该围绕的主题是什么?2.闭会期间的代表活动要围绕大局,突出重点3.闭会期间的代表活动以集体活动为主,同时要注意体现代表的个体性和主动性4.改进和规范代表闭会期间活动的方式方法第三章 密切“两个联系”的思考 72
一、权利委托制和监督权力运行的本质要求 73
1.密切“两个联系”是我国根本政治制度的必然要求2.在“两个联系”中人大代表处于重要环节二、人大代表对密切“两个联系”的要求 77
1.代表对常委会密切与代表联系方面的要求2.代表对密切联系群众的要求3.人民群众对联系代表的需求及方式变化4.利益、需求表达的动机复杂性三、关于人大常委会密切与代表的联系 94
1.建立健全人大常委会联系代表的制度2.逐步建立代表参与常委会立法和监督等工作的机制和制度3.建立国家机关向代表通报情况的制度4.提供让代表知情知政的便利方式和手段5.建立规范的代表约见有关国家机关负责人的制度6.建立以经常性视察为主要方式的视察制度四、关于密切代表与选民和原选举单位的联系 104
1.直接选举的代表可推行代表公示制2.间接选举的代表可以试行上一级人大代表固定联系下一级人大代表的制度3.逐步推行代表向原选举单位或选民述职的做法第四章 代表执行职务的保障机制要逐步健全 113
一、司法保障要更加完善 114
1.关于言论免责权2.关于人身自由保护权二、时间保障要有明确规定 123
1.现行法律规定不明确,影响了代表活动的开展2.需要对闭会期间的活动时间予以明确规定三、物质保障要多层次、多方位 126
1.20世纪50年代曾试行过代表职务津贴2.代表津贴制问题应该加以研究3.可以考虑试行代表免费乘坐交通工具4.要认真研究新形势下为代表履职提供条件和服务的手段与方式四、组织保障要更加有力 134
第五章 代表监督和接受监督需要逐步建立机制 138
一、代表有没有监督的权利? 138
1.法律规定中代表有没有监督的权利?2.代表通过什么样的机制进行监督?3.人大代表如何监督人大常委会的工作?二、人大代表可不可以过问司法案件 145
1.人大对法院、检察院的监督权及其行使方式2.代表个人对司法案件的意见通过什么程序表达3.怎样看待代表法中增加的全国人大代表在大会上可以对“两高”提出质询案的规定4.对试行代表听审制、监审制的做法要慎重对待三、建立健全代表接受监督的机制 1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