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讲 诉讼要件 1
一、定义 1
二、种类 4
三、职权调查 6
四、诉讼要件的审理顺序 9
五、诉讼要件的效果 16
六、诉权的滥用 20
第二讲 证据调查 24
一、证据法的理念和用语 24
二、自由心证主义 33
三、证据契约 55
四、信息收集的手段 57
五、证据调查各论 75
第三讲 共同诉讼 182
一、共同诉讼的意义和种类 182
二、必要共同诉讼 186
三、普通共同诉讼 223
四、共同诉讼的整体构造 234
第四讲 主观的预备性合并——申请同时审判的共同诉讼 244
一、主观的预备性合并 244
二、申请同时审判的共同诉讼 254
第五讲 选定当事人 261
一、选定当事人 261
二、集团诉讼 266
三、诉讼外第三人的选定 267
第六讲 辅助参加 271
一、辅助参加人之权限 271
二、辅助参加之利益 282
三、辅助参加与判决效 302
四、共同诉讼性质的辅助参加 310
五、诉讼告知 316
第七讲 独立当事人参加 332
一、独立当事人参加的意义 332
二、独立当事人参加的要件 336
三、片面参加 345
四、独立当事人参加的审判规则 349
五、退出诉讼 366
六、不同参加类型的相互关系 377
七、当事人引入理论 383
第八讲 诉讼继承 386
一、诉讼继承的含义和种类 386
二、参加继承 390
三、承受继承 394
四、诉讼继承主义的界限及其对策 408
第九讲 控诉 412
一、意义与程序 412
二、控诉的利益 418
三、控诉权的放弃、不控诉的合意 428
四、附带控诉 430
五、控诉审的结构 435
六、控诉审的审判 443
七、控诉审判决的形式 461
第十讲 再审 471
一、再审的意义与构造 471
二、再审事由 479
三、再审之诉的提起 485
四、再审的审判 495
第十一讲 2003年民事诉讼法之修改 503
一、2003年修改概貌 503
二、证据法——诉前证据收集、鉴定及其他 505
三、专家的参与——专业委员制度的创设 508
四、有计划的审理 510
五、特许案件管辖的专属化 511
六、人事诉讼程序法的修改 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