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1
第一章 苗族地区的法律状况 1
第一节 苗族习惯法的遗留、演变 2
第二节 国家法在苗族地区的实施情况与分析 12
第二章 乡村治理的传统本土资源 24
第一节 村民委员会选举的状况 25
第二节 苗族地区农村纠纷解决机制 32
第三节 结语 37
第三章 苗族婚姻礼俗与国家法律 44
第一节 苗族婚姻礼俗的法律考察 44
第二节 苗族婚姻礼俗及其与婚姻法的冲突——黔东南州雷山县上郎德村苗族婚姻状况调查 51
第三节 对苗族家族场域中的一件离婚纠纷的分析 59
第四章 苗族村寨的村规民约与纠纷解决 67
第一节 新型村规民约的订立与作用 67
第二节 对三个村规民约的考察分析 74
第三节 村规民约是对习惯法的部分继承 94
第五章 苗族社会组织及其自然领袖权力——以黔东南雷山西江为例 98
第一节 历史上西江苗族的社会组织及其自然领袖 99
第二节 权力认可与文化诠释 103
第三节 结语 111
第六章 家族复苏背景下的纠纷解决——以黔东南雷山县报德村为例 116
第一节 报德村寨老制的恢复 116
第二节 家族复苏的社会原因 118
第三节 家族组织对现有乡村权力制度的挑战问题 122
第四节 家族组织在纠纷解决中的作用 124
第七章 苗族传统习惯法与国家法律的冲突 129
第一节 冲突的内容和范围 129
第二节 冲突的后果 136
第三节 冲突的原因 148
第八章 传统法文化在苗族地区新农村建设中的特殊地位与作用 168
第一节 从民主政治层面看 170
第二节 从经济层面看 178
第三节 从文化层面看 188
第九章 苗族传统法律向现代法律转型的思考与对策 195
第一节 地方性知识的认识与传统法资源的利用 196
第二节 扬弃有害、落后的旧规约 209
第三节 苗族习惯法与国家法的衔接与融合 212
附录 217
附录一 报德大寨民约公告 217
附录二 雷山同宗梁家家谱(“前言”、“家史”及“家规”部分) 220
附录三 雷山县也利村村规民约 224
附录四 雷山县上郎德村村规民约 230
附录五 雷山县报德村村规民约 237
附录六 《中国苗族古歌》(第八部分“纠纷”)石宗仁翻译整理 243
附录七 《苗族古歌古词》(下集“理词”部分:“婚姻调解理词”、“婚姻纠纷理词”篇)贵州省黄平县民族事务委员会编 294
附录八 《苗族古歌古词》(下集“理词”部分:“汤粑理词”、“油汤理词”、“烧汤理词”篇)贵州省黄平县民族事务委员会编 320
附录九 《苗族理辞》(第十篇“议榔”)吴德坤、吴德杰搜集、整理、翻译 346
参考文献 355
后记 3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