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全部法人单位综合资料 1
1-1 按行业门类分组的法人单位数 1
1-2 按行业中类、地区分组的法人单位数 4
1-3 按三次产业、地区分组的法人单位数 68
1-4 按行业小类分组的法人单位数 69
1-5 按行业小类、东中西以及东北部地区分组的法人单位数 103
1-6 按地区分组的法人单位数 137
1-7 农、林、牧、渔业按地区分组的法人单位数 138
1-8 采矿业按地区分组的法人单位数 139
1-9 制造业按地区分组的法人单位数 140
1-10 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按地区分组的法人单位数 141
1-11 建筑业按地区分组的法人单位数 142
1-12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按地区分组的法人单位数 143
1-13 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按地区分组的法人单位数 144
1-14 批发和零售业按地区分组的法人单位数 145
1-15 住宿和餐饮业按地区分组的法人单位数 146
1-16 金融业按地区分组的法人单位数 147
1-17 房地产业按地区分组的法人单位数 148
1-18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按地区分组的法人单位数 149
1-19 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按地区分组的法人单位数 150
1-20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按地区分组的法人单位数 151
1-21 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按地区分组的法人单位数 152
1-22 教育按地区分组的法人单位数 153
1-23 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按地区分组的法人单位数 154
1-24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按地区分组的法人单位数 155
1-25 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按地区分组的法人单位数 156
第二部分 限额以上企业法人单位综合资料 159
2-1 限额以上企业按行业大类分组的单位数、从业人数和营业收入 159
2-2 限额以上企业按地区分组的单位数、从业人数和营业收入 161
2-3 限额以上企业按地区、营业状态分组的单位数 162
2-4 限额以上企业按地区、控股情况分组的单位数 163
2-5 限额以上企业按地区、从业人员规模分组的单位数 164
2-6 限额以上企业按地区、营业收入规模分组的单位数 166
2-7 限额以上企业按行业中类、地区分组的单位数 168
2-8 限额以上企业按行业小类、东中西以及东北部地区分组的单位数 200
2-9 限额以上企业按行业中类、直辖市和省会城市以及计划单列市分组的单位数 224
2-10 限额以上企业按行业中类、控股情况分组的单位数 272
2-11 限额以上企业按地区、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单位数 280
2-12 限额以上企业按行业中类、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单位数 282
2-13 限额以上企业按登记注册类型、营业收入规模分组的单位数 298
2-14 限额以上企业按行业中类、营业收入规模分组的单位数 300
2-15 限额以上企业按登记注册类型、营业状态分组的单位数 316
2-16 限额以上企业按开业时间、营业状态分组的单位数 317
第三部分 部分限额以上企业名录(按行业大类索引) 320
煤炭开采和洗选业 320
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 322
黑色金属矿采选业 324
有色金属矿采选业 328
非金属矿采选业 330
其他采矿业 334
农副食品加工业 336
食品制造业 338
饮料制造业 342
烟草制品业 344
纺织业 346
纺织服装、鞋、帽制造业 350
皮革、毛皮、羽毛(绒)及其制品业 352
木材加工及木、竹、藤、棕、草制品业 356
家具制造业 358
造纸及纸制品业 360
印刷业和记录媒介的复制 364
文教体育用品制造业 366
石油加工及炼焦业 370
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372
医药制造业 374
化学纤维制造业 378
橡胶制品业 380
塑料制品业 382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386
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 388
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 392
金属制品业 394
通用设备制造业 396
专用设备制造业 400
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 402
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406
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408
仪器仪表及文化、办公用机械制造业 410
工艺品及其他制造业 414
废弃资源和废旧材料回收加工业 416
电力、热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418
燃气生产和供应业 422
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424
房屋和土木工程建筑业 428
建筑安装业 430
建筑装饰业 432
其他建筑业 436
批发业 438
零售业 444
住宿业 448
餐饮业 4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