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民事诉讼法 上》PDF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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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  者:(德)罗森贝克,施瓦布,戈特瓦尔德著;李大雪译
  • 出 版 社: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
  • 出版年份:2007
  • ISBN:9787509301814
  • 页数:639 页
图书介绍:本书为德国民事诉讼法全面、系统的现行法教科书。

导论 民事诉讼和民事诉讼法 1

第一节 民事诉讼和民事诉讼法的概念 1

第二节 诉讼作为法律关系 10

第三节 司法请求权和法律保护请求权 15

第四节 帝国司法法律制定之前的民事诉讼法历史 18

第五节 帝国司法法律及其改革 30

第六节 德国民事诉讼法的效力范围 36

第七节 民事诉讼法律规范的种类及其解释 40

第八节 民事诉讼法的文献资料 44

第一编 总论 51

第一部分 普通争讼民事审判 51

第一章 普通争讼民事审判的概念与界定 51

第九节 司法权 51

第十节 普通争讼民事审判和刑事审判 60

第十一节 普通争讼民事审判和非讼民事审判 63

第十二节 普通争讼民事审判和特别争讼民事审判 70

第十三节 普通争讼民事审判和劳动审判 73

第十四节 民事审判和行政审判 77

第十五节 普通争讼民事审判和社会审判 88

第十六节 普通争讼民事审判和财税审判 90

第十七节 普通争讼民事审判和宪法审判 92

第十八节 普通民事审判与欧洲联盟的审判 100

第十九节 豁免 107

第二章 普通争讼民事审判的机构 114

第二十节 法院 114

第二十一节 法院活动的外部情形 128

第二十二节 司法协助 136

第二十三节 法官 140

第二十四节 法官的依法回避和申请回避 148

第二十五节 司法助理员和书记官 156

第二十六节 执达员 160

第二十七节 行政机关 162

第二十八节 律师 164

第三章 管辖 175

第二十九节 管辖的概念、种类和意义 175

第三十节 职能管辖,尤其是审级秩序 179

第三十一节 国际管辖 184

第三十二节 事物管辖 195

第三十三节 商事法庭 206

第三十四节 地域管辖概述 211

第三十五节 普通审判籍 213

第三十六节 特别审判籍 214

第三十七节 当事人行为产生的管辖权 225

第三十八节 法院指定产生的管辖权 231

第三十九节 管辖权的审查和没有管辖权的后果 236

第二部分 当事人、代理人和辅助人 245

第一章 主当事人 245

第四十节 当事人的概念 245

第四十一节 当事人的确定 252

第四十二节 当事人的更换 257

第四十三节 当事人能力 264

第四十四节 诉讼能力 275

第四十五节 自我代理能力 283

第四十六节 诉讼实施权 286

第四十七节 公益诉讼 296

第二章 多数当事人 301

第四十八节 普通共同诉讼 301

第四十九节 必要共同诉讼 307

第三章 第三人参加诉讼 319

第五十节 辅助参加 319

第五十一节 诉讼告知 334

第五十二节 主参加 342

第四章 代理和辅佐 349

第五十三节 代理的合法性和必要性 349

第五十四节 法定代理人 354

第五十五节 意定代理人 359

第五十六节 无权代理人 370

第五十七节 辅佐 375

第三部分 诉讼行为 377

第一章 法院的诉讼行为 377

第五十八节 法院的诉讼行为概览 377

第五十九节 判决的种类 379

第六十节 裁判的作出 397

第六十一节 裁判的拘束力 407

第六十二节 法院行为的缺陷及其补正 419

第二章 当事人的诉讼行为 426

第六十三节 当事人诉讼行为的概念 426

第六十四节 单方当事人诉讼行为的种类 431

第六十五节 单方当事人诉讼行为的规定 436

第六十六节 诉讼合同 452

第六十七节 当事人行为的瑕疵及其补正 457

第六十八节 当事人行为的迟误 461

第六十九节 回复原状 474

第三章 期日、传唤、期间和送达 489

第七十节 期日和传唤 489

第七十一节 期间 493

第七十二节 送达的概念、必要性和种类 499

第七十三节 受送达人和送达受领人 502

第七十四节 送达的实施 508

第七十五节 送达的完善和瑕疵 518

第四部分 程序原则 522

第七十六节 处分原则 522

第七十七节 提出原则 524

第七十八节 法官的诉讼领导 538

第七十九节 书面审理和言词审理 544

第八十节 程序的直接性 563

第八十一节 程序的加快与集中 565

第八十二节 法定听审请求权 569

第五部分 诉讼费用、担保、诉讼费用救助 576

第八十三节 诉讼费用 576

第八十四节 费用裁判和费用偿付请求权 582

第八十五节 费用确定 598

第八十六节 担保 609

第八十七节 诉讼费用救助和诉讼费用资助 616

第二编 判决(裁判)程序 643

导论 起诉和判决 643

第八十八节 起诉和判决概述 643

第八十九节 给付之诉和给付判决 646

第九十节 确认之诉和确认判决 655

第九十一节 形成之诉和形成判决 665

第九十二节 诉讼标的和诉讼请求权 669

第九十三节 诉讼前提条件和诉讼障碍 675

上编 普通判决程序 684

第一部分 一审程序 684

第一章 诉 684

第九十四节 起诉 684

第九十五节 诉的追加、反诉和中间确认之诉 695

第九十六节 客体上诉的合并 705

第九十七节 诉讼系属 713

第九十八节 诉的变更 722

第九十九节 涉讼标的的转让 731

第二章 被告的应诉行为 741

第一百节 被告可能采取的行为方式 741

第一百零一节 抗辩和抗辩权 744

第一百零二节 诉讼抵消 748

第三章 程序进程 758

第一百零三节 进程概览 758

第一百零四节 缺席程序 770

第一百零五节 根据案卷状况裁判 786

第一百零六节 独任法官的管辖权 791

第一百零七节 初级法院程序 803

第四章 信息获取和证据 808

第一百零八节 为民事诉讼获取信息 808

第一百零九节 证据法的基本概念 813

第一百一十节 证明的对象 821

第一百一十一节 证明的必要性 825

第一百一十二节 自由证据评价 835

第一百一十三节 损失估量 843

第一百一十四节 证明责任 847

第一百一十五节 证据调查 859

第一百一十六节 独立证明程序 870

第一百一十七节 勘验证据 876

第一百一十八节 书证 881

第一百一十九节 证人证据 892

第一百二十节 鉴定人证据 908

第一百二十一节 官方答复 922

第一百二十二节 当事人讯问 926

第五章 程序的停滞 937

第一百二十三节 概述 937

第一百二十四节 程序的中断 942

第一百二十五节 程序的中止 954

第一百二十六节 程序的休止 958

第六章 一审程序的终结 961

第一百二十七节 终结的原因和效力 961

第一百二十八节 撤诉 963

第一百二十九节 诉讼和解 970

第一百三十节 本案终结 985

第一百三十一节 终局判决 995

第二部分 上诉程序 1014

第一章 概论 1014

第一百三十二节 上诉的种类和目的 1014

第一百三十三节 裁判的可声明不服 1020

第一百三十四节 上诉的合法性和正当性 1025

第二章 控诉 1038

第一百三十五节 控诉的提出、说明理由和撤回 1038

第一百三十六节 附带控诉 1051

第一百三十七节 控诉程序 1056

第一百三十八节 控诉的裁判 1070

第一百三十九节 控诉审的缺席程序 1081

第三章 上告 1083

第一百四十节 上告的提出、理由说明和撤回 1083

第一百四十一节 违反法律 1094

第一百四十二节 附带上告 1108

第一百四十三节 上告程序 1110

第一百四十四节 上告法院的裁判 1115

第四章 抗告 1123

第一百四十五节 抗告的法律性质、种类和合法性 1123

第一百四十六节 抗告程序和裁判 1129

第一百四十七节 法律抗告 1136

第三部分 既判力及其消除 1143

第一章 既判力 1143

第一百四十八节 判决的效力 1143

第一百四十九节 形式既判力 1147

第一百五十节 实质既判力 1151

第一百五十一节 裁判的既判力能力 1156

第一百五十二节 裁判作为实质既判力的标的 1157

第一百五十三节 既判力的客观范围 1165

第一百五十四节 既判力的时间范围 1170

第一百五十五节 既判力的主观范围 1174

第一百五十六节 外国裁判的承认 1181

第二章 既判力的限制 1196

第一百五十七节 变更之诉 1196

第一百五十八节 程序的再审 1206

第一百五十九节 再审理由 1210

第一百六十节 再审程序 1218

第一百六十一节 实体补偿请求权击破既判力 1227

下编 特殊诉讼种类和仲裁程序 1232

第一部分 证书诉讼、票据诉讼和支票诉讼 1232

第一百六十二节 证书诉讼、票据诉讼和支票诉讼 1232

第二部分 督促程序 1242

第一百六十三节 督促程序 1242

第三部分 家庭案件程序 1257

第一百六十四节 婚姻案件程序 1258

第一百六十五节 其他家庭案件的程序 1274

第一百六十六节 离婚案件和后续案件的合并 1290

第一百六十七节 家庭案件中的暂时命令 1305

第四部分 亲子关系案件的程序 1321

第一百六十八节 亲子关系案件 1321

第五部分 关于抚养费的程序 1331

第一百六十九节 抚养费纠纷的一般规定 1331

第一百七十节 未成年人抚养费的程序 1336

第六部分 生活伴侣关系案件的程序 1349

第一百七十一节 生活伴侣关系案件 1349

第七部分 公示催告程序 1351

第一百七十二节 公示催告程序 1351

第八部分 仲裁程序 1359

第一百七十三节 私人仲裁 1359

第一百七十四节 仲裁合同 1365

第一百七十五节 合同之外的仲裁庭 1374

第一百七十六节 国家法院和仲裁庭之间的法律保护权限 1376

第一百七十七节 仲裁庭 1382

第一百七十八节 仲裁程序 1390

第一百七十九节 仲裁裁决和程序终结 1399

第一百八十节 仲裁裁决的撤销 1407

第一百八十一节 仲裁裁决的可执行宣告 1412

第一百八十二节 国家法院的协助 1420

第一百八十三节 国际仲裁 1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