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言 菲尔德及其《纽约州民法典草案》——一个半世纪后再论法典编纂之是非&徐国栋 1
一般性规定和结构 4
第一编 人 4
第一分编 人 4
第二分编 人格权 6
第三分编 人身关系 7
第一题 婚姻 7
第一章 结婚 7
第二章 离婚 11
第一节 婚姻的无效 11
第二节 婚姻关系的解除 14
第三节 别居 15
第四节 一般性规定 16
第三章 夫和妻 17
第二题 父母和子女 18
第三题 主和仆 21
第四题 监护人和被监护人 25
第二编 财产 29
第一分编 财产之一般规定;物的存在方式以及所有权的改定 29
第一题 所有权的客体 29
第二题 财产的分类 29
第三题 所有人 30
第四题 所有权的享有 30
第二分编 不动产 32
第一题 不动产的一般规定 32
第一章 不动产的客体 32
第二章 分界线 34
第三章 动产的规则对不动产的适用 35
第二题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和分类 35
第三题 不动产承租人的权利和义务 43
第四题 用益和信托 46
第五题 权力 51
第三分编 动产或可动物 61
第一题 动产的一般规定 61
第二题 特殊种类的动产 62
第一章 讼体物 62
第二章 船舶 63
第一节 船舶的定义 63
第二节 船舶所有权 63
第三节 船舶雇员 64
第四节 租船合同的定义 65
第五节 航行规则 65
第三章 法人 67
第一节 法人的设立 67
第二节 股票 71
第三节 法人权限 72
第四节 法人的解散 75
第四章 精神产品 76
第五章 其他种类的动产 77
第四分编 财产的取得 77
第一题 取得财产的各种方法 77
第二题 占有 78
第三题 添附 78
第一章 不动产添附 78
第二章 动产添附 79
第四题 转让 81
第一章 转让的定义 81
第二章 不动产转让 81
第三章 动产转让 85
第四章 登记转让 87
第五章 欺诈性转让 91
第五题 遗嘱 93
第一章 遗嘱的订立和撤销 93
第二章 遗嘱解释与各种条款的效力 100
第三章 一般规定 108
第六题 继承 108
第三编 债 116
第一分编 债的一般规定 116
第一题 债的性质 116
第二题 合同 116
第一章 合同的性质 116
第一节 定义 116
第二节 当事人 117
第三节 合同的标的 117
第四节 同意 118
第五节 对价 122
第二章 缔结合同的方式 123
第三章 合同的解释 124
第四章 合同的效力 126
第五章 合同的分类 127
第一节 共同或个别合同 127
第二节 附条件合同 127
第三节 选择性合同 128
第四节 已履行合同和待履行合同 129
第五节 违约金合同 129
第三题 法定之债 129
第四题 债的消灭 130
第一章 履行和偿付 130
第二章 提示履行 132
第三章 履行受阻 134
第四章 和解与清偿 134
第五章 债的更新 135
第六章 撤销 135
第七章 免除 136
第八章 文契的变更 136
第二分编 特定交易之债 137
第一题 买卖 137
第一章 关于买卖的一般规则与买卖协议 137
第一节 买卖合同的性质 137
第二节 合同的形式 138
第二章 买卖 139
第三章 买卖协议 139
第四章 出卖人的权利和义务 140
第一节 交付前的保管 140
第二节 交付 141
第三节 担保 141
第五章 买受人的权利和义务 143
第六章 停止交货权 143
第七章 拍卖 144
第二题 互易 145
第三题 寄托 146
第一章 寄托的一般规定 146
第一节 寄托的性质和成立 146
第二节 寄托人的义务 146
第三节 保管人的义务 147
第二章 无偿寄托 149
第三章 仓储 149
第四章 发现遗失物 150
第四题 借贷 151
第一章 使用借贷 151
第二章 消费借贷 153
第五题 金钱借贷 153
第六题 租赁 155
第一章 租赁的一般规定 155
第二章 不动产租赁 157
第三章 动产租赁 158
第七题 雇佣与服务 159
第一章 雇佣的一般规定 159
第一节 雇佣的定义 159
第二节 雇主的义务 159
第三节 雇员的义务 160
第四节 雇佣的终止 162
第二章 特殊雇佣 163
第一节 主与仆 163
第二节 代理人 164
第三节 代销商 164
第四节 船长 165
第五节 大副与船员 166
第三章 无雇佣关系的服务 168
第八题 运输 169
第一章 运输的一般规定 169
第二章 旅客运输 170
第三章 财产运输 171
第一节 一般定义 171
第二节 承运人的义务 171
第三节 提单 172
第四节 运费 173
第五节 共同海损 174
第四章 消息的运输 175
第五章 公共承运人 175
第一节 公共承运人的一般规定 175
第二节 旅客的公共承运人 176
第三节 财产的公共承运人 178
第四节 消息的公共承运人 180
第九题 信托 181
第一章 信托的一般规定 181
第一节 信托的定义与设立 181
第二节 受托人的义务 182
第三节 第三人的义务 184
第二章 为第三人利益的信托 185
第一节 性质与设立 185
第二节 受托人的义务 185
第三节 受托人的权利 186
第四节 信托的终止 186
第五节 新受托人的继任或指定 187
第十题 代理 187
第一章 代理的一般规定 187
第一节 代理的定义及设立 187
第二节 代理权 189
第三节 被代理人与第三人的相互义务 190
第四节 代理人对第三人的义务 192
第五节 复代理 192
第六节 代理的终止 193
第二章 特别代理 193
第一节 拍卖人 193
第二节 代销商 194
第三节 船长 195
第十一题 合伙 196
第一章 合伙的一般规定 196
第一节 合伙的定义和成立 196
第二节 合伙财产与合伙人就此等财产享有之利益 197
第三节 合伙人的相互义务 197
第四节 合伙人身份的放弃 198
第二章 普通合伙 198
第一节 普通合伙的定义 198
第二节 合伙人的权力和代理权 198
第三节 合伙人的相互义务 199
第四节 合伙人的责任 199
第五节 合伙的终止 200
第六节 假名的使用 201
第三章 特别合伙 202
第一节 成立 202
第二节 合伙人的权力、权利和义务 204
第三节 合伙人的责任 205
第四节 变更和解散 206
第十二题 保险 207
第一章 保险的一般原则 207
第一节 保险合同的性质 207
第二节 合同当事人 207
第三节 可保利益 208
第四节 隐瞒与陈述 209
第五节 保险单 210
第六节 担保 212
第七节 保险费 213
第八节 危险及其原因 214
第九节 损失通知 215
第十节 复保险 215
第十一节 再保险 216
第十二节 险种 216
第二章 海上保险 217
第一节 海上保险的定义 217
第二节 可保利益 217
第三节 隐瞒 218
第四节 陈述 219
第五节 默示担保 221
第六节 航程和绕航 222
第七节 损失 223
第八节 委付 225
第九节 补偿金的确定方法 226
第三章 火险 228
第四章 人寿与健康险 229
第十三题 商业票据 230
第一章 商业票据的一般规定 230
第一节 何种票据可以流通 230
第二节 流通票据的解释 232
第三节 未经背书而转让 232
第四节 背书 233
第五节 付款请求权 235
第六节 提示付款 236
第七节 流通票据的拒兑或拒付 237
第八节 提示和通知的免除 239
第九节 流通票据当事人之免责 241
第二章 汇票 241
第一节 汇票的形式和解释 241
第二节 恩惠期 243
第三节 承兑提示 243
第四节 承兑 244
第五节 参加承兑或参加付款 245
第六节 付款提示 246
第七节 票据提示和通知的免除 246
第八节 外州汇票的特有规则 247
第三章 本票 250
第四章 支票与银行汇票 250
第五章 银行票据和存款单 251
第十四题 补偿 251
第十五题 保证 253
第一章 保证的一般原则 253
第一节 保证人的定义 253
第二节 保证人的责任 254
第三节 保证人的权利 255
第二章 代偿保证 256
第三章 信用证 258
第十六题 质押 259
第十七题 抵押 262
第一章 抵押的一般规定 262
第一节 抵押的性质 262
第二节 抵押的效力 263
第三节 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264
第四节 抵押的消灭 264
第二章 不动产抵押 265
第一节 不动产抵押的设立和效力 265
第二节 登记 265
第三章 动产抵押 266
第一节 动产抵押的设立与效力 266
第二节 存档 267
第十八题 优先权 269
第一章 优先权的一般规定 269
第二章 不动产优先权 270
第三章 动产优先权 270
第四章 船舶抵押贷款合同 272
第五章 船货抵押贷款合同 274
第四编 一般规定——适用于人、财产和债,或上述主题中的两项 276
第一分编 救济 276
第一题 各种救济 276
第二题 补偿性救济 276
第一章 一般原则 276
第一节 定义和一般规定 276
第二节 作为损害赔偿金的利息 277
第三节 惩罚性赔偿金 278
第二章 损害赔偿金的确定 278
第三题 特殊救济与预防性救济 282
第一章 一般原则 282
第二章 特殊救济 283
第一节 对不动产的占有 283
第二节 对动产的占有 283
第三节 合同的强制实际履行 284
第四节 合同的修正 286
第五节 合同的撤销 287
第三章 预防性救济 289
第二分编 债务人和债权人 290
第一题 一般规定 290
第二题 欺诈性的文契与转让 290
第三题 为债权人利益的让与 292
第三分编 妨害 296
第一题 一般原则 296
第二题 公共妨害 297
第三题 私人妨害 298
第四分编 法律格言 298
第五分编 定义和一般规定 300
第一题 定义 300
第二题 一般规定 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