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中国车船税制度的发展 1
一、旧中国的车船税制度 1
二、新中国的车船税制度 8
第二章 中国现行车船税制度 26
一、车船税 26
二、船舶吨税 33
第三章 与车船有关的其他税收 37
一、增值税 37
二、消费税 50
三、车辆购置税 57
四、关税 61
五、营业税 76
六、企业所得税 81
七、个人所得税 117
八、房产税 158
九、城市房地产税 163
十、城镇土地使用税 166
十一、印花税 172
十二、城市维护建设税 178
第四章 税收征收管理制度 181
一、税收执法依据、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 181
二、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 183
三、税务登记 185
四、账簿和凭证管理 193
五、发票管理 195
六、纳税申报 201
七、税款征收 206
八、免税和减税 222
九、税务检查 229
十、法律责任 232
第五章 税务行政复议 253
一、复议范围 254
二、复议管辖 256
三、复议申请 257
四、复议受理 259
五、复议证据 261
六、复议决定 263
七、海关行政复议 266
第六章 税务行政诉讼 267
一、诉讼范围 267
二、诉讼管辖 269
三、诉讼参加人 270
四、原告和被告的权利与义务 272
五、审理与判决 273
六、侵权赔偿 276
附录 278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 278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281
三、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办法 287
四、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办法 289
五、河北省车船税实施办法 291
六、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办法 293
七、内蒙古自治区车船税实施办法 296
八、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车船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298
九、吉林省车船税实施办法 300
十、黑龙江省车船税实施办法 304
十一、上海市车船税实施办法 308
十二、江苏省《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实施办法 311
十三、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的通知 315
十四、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办法 317
十五、福建省车船税实施办法 319
十六、江西省财政厅、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的通知 321
十七、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办法 323
十八、河南省《车船税暂行条例》实施办法 327
十九、湖北省车船税实施办法 330
二十、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办法 334
二十一、广东省财政厅、地方税务局关于征收车船税的通知 338
二十二、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办法 341
二十三、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办法 343
二十四、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有关问题的通知 346
二十五、四川省车船税实施办法 347
二十六、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车船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354
二十七、云南省车船税实施办法 357
二十八、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的通知 360
二十九、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办法 362
三十、甘肃省车船税实施办法 365
三十一、青海省车船税实施办法 368
三十二、宁夏回族自治区车船税实施办法 370
三十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车船税实施办法 374
三十四、船舶吨税暂行办法 376
主要资料来源 3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