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审程序》PDF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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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  者:虞政平主编
  • 出 版 社:北京:法律出版社
  • 出版年份:2007
  • ISBN:7503672943
  • 页数:445 页
图书介绍:本书作者结合自己多年的审判经验,对我国的再审程序制度改革进行了研究和分析,并且提出了自己的见解。

第一章 总则 1

一、再审程序的特性 1

1.什么是再审程序 1

2.再审程序与审判监督程序的关系 4

3.再审程序与第二审程序的关系 7

4.再审程序与复审制度的关系 8

5.再审程序与重新审判的关系 10

6.再审程序与申诉的法律关系 12

7.再审程序与案件申诉复查制度的关系 15

8.再审程序与仲裁程序有无关系 17

二、再审程序的必要性 20

9.再审程序存在的根本法律价值是什么 21

10.两大法系的再审理念有何差异 23

11.我国传统法律制度与文化对再审程序的制度影响 25

12.现代再审程序理念对我国传统法律文化的冲击 27

13.以三审终审制取代两审终审外加再审程序的模式是否妥当 29

14.“入世”对我国再审程序的法律影响 32

15.再审程序与维护既判力的关系 34

16.再审程序如何体现公正与效率 36

三、再审程序的指导思想 40

17.我国现行再审程序的指导思想 40

18.“有错必纠”转为“依法纠错”的原因以及两者的不同 41

19.“依法纠错”理念的产生过程   44

20.如何理解应当通过再审程序予以纠正的司法错误 46

21.如何理解“错案”与“司法错误”的区别 49

22.程序性司法错误与实体性司法错误的法律关系 51

四、再审程序的指导原则 53

23.我国现行再审程序的指导原则有哪些 53

24.无限申诉与无限再审各指什么   56

25.无限申诉与无限再审对司法权威的影响 58

26.职权启动为主申诉为辅的再审模式与现代诉讼理念的冲突 60

27.再审程序改革过程中应树立什么样的指导原则 63

28.为什么要将有限再审原则作为改革的指导原则 65

29.有限再审原则的具体内容与要求   67

30.什么是再审之诉原则 69

31.再审之诉与申诉或者申请再审有何不同   71

32.什么是再审回避原则   73

33.再审回避原则对审判工作机制有怎样的影响 75

34.再审回避原则对检察工作机制的影响 77

第二章 再审程序的种类 79

一、刑事再审程序的特性 79

35.刑事再审是否更应体现职权主义的色彩   79

36.刑事再审是否仅限于为了被告人的利益 81

37.不利于被告人的再审应该受到哪些限制   84

38.刑事再审是否应受发起时效的限制 87

39.刑事再审发起时效与刑事追诉时效的关系   89

40.刑事再审是否应受上诉与否的条件制约 91

41.刑事再审与国家刑事赔偿的法律关系   93

二、民事再审程序的特征   94

42.民事再审为什么更应该强调当事人主义的理念 94

43.民事再审如何贯彻当事人处分原则 97

44.举证时限制度对民事再审程序的影响 102

45.民事再审为什么受到发起时效的限制 106

46.民事再审是否应受上诉与否的前提制约 110

三、行政再审程序的特性 115

47.行政再审是否同样应坚持当事人主义为主导的理念 115

48.我国“入世”对再审程序的冲击是否主要集中于行政再审领域   117

49.WTO关于用尽当地司法救济的机制是否可以包括行政再审程序   120

50.行政诉讼由被告行政机关举证的原则对行政再审的影响 122

51.行政再审的发起时效是否更应受到限制 123

52.行政再审是否同样受上诉与否的前提制约 125

第三章 再审发起主体 127

一、再审发起主体的比较法分析 127

53.刑事再审发起主体之比较 127

54.民事再审发起主体之比较 131

55.行政再审发起主体之比较 133

二、法院作为再审发起主体 134

56.法院决定刑事再审的权力在什么条件下应予保留 134

57.法院决定民事再审的权力应否完全撤销 141

58.法院决定行政再审的权力是否同样应予撤销 146

59.法院决定再审与控审分离原则是否冲突 149

60.法院决定再审与当事人处分原则是否冲突 153

61.若取消法院决定再审的权力则如何救济被害人 157

62.现行再审制度下应由谁代表法院行使决定再审权 159

63.法院决定再审与否应以什么法律方式来表现 163

64.法院决定再审与当事人再审之诉的关系 166

三、检察院作为再审发起主体 170

65.检察院是否有权就任何刑事裁判提请再审 170

66.检察院提请民事再审的权力为什么应受限制 177

67.检察院介入行政再审的权力应如何定位 185

68.检察院提请再审应由谁行使决定权 190

69.检察院提请再审的方式只能是抗诉吗 194

70.检察院提请再审与法院决定再审的关系 199

71.检察院提请再审与当事人再审之诉的关系 203

四、当事人作为再审发起主体 207

72.当事人可否以诉权模式当然引发刑事、民事、行政三类再审 207

73.与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人是否有权提请各类再审 211

74.被告人确已死亡的案件有无刑事再审的意义 216

75.为什么说当事人是发起再审程序的核心主体 220

76.当事人发起再审是否应当缴纳诉讼费用 222

第四章 再审发起理由 228

一、法院决定再审的理由 229

77.以“确有错误”作为决定再审理由的弊端   230

78.法院决定刑事再审的具体理由有哪些 233

二、检察院提请再审的理由 239

79.检察院提请刑事、民事、行政三类再审的理由有何不同 239

80.现有检察院提请再审理由规定的不足 241

81.什么是检察院提请再审应予重点关注的 246

三、当事人申请再审的理由 250

82.当事人提请刑事、民事、行政三类再审的理由有何不同 250

83.哪些程序问题足以作为当事人引发再审的理由 252

84.哪些实体问题足以作为当事人引发再审的理由 255

85.适用法律错误可否作为当事人引发再审之由 258

86.新的证据与事实在怎样的情形下可以作为当事人引发再审之由   262

第五章 再审管辖 266

一、再审管辖的原则 266

87.再审管辖回避原则的要求是什么   267

88.现行多层管辖机制的弊端 269

89.再审管辖机制改革的基本设想 273

二、不同发起主体的再审管辖 278

90.当事人发起再审可否有权选择管辖 279

91.法院决定刑事再审时怎样确定管辖 281

92.检察院提请再审时应如何确定管辖 282

三、各级法院再审管辖的权力 283

93.人民法院对相互矛盾的裁判可否依职权启动再审 284

94.最高人民法院可否对各级法院的终审裁判进行再审管辖 287

95.什么情形下可以指令再审 288

96.什么情形下可以提审方式再审 291

第六章 再审立案 294

一、再审立案的法律性质 294

97.什么是再审立案 294

98.再审立案的特点有哪些   296

99.再审立案与一般立案的异同 298

100.再审立案的法律效力 300

二、再审立案的标准 303

101.再审立案是形式审查还是实质审查 303

102.再审立案的条件与期限 305

103.再审立案应由法院哪个职能部门负责 309

104.再审案件立审分立的标准界定 310

105.不予再审立案的法律情形 313

第七章 再审审理 323

一、再审发动之诉的审理 323

106.什么是再审发动之诉 323

107.确立再审发动之诉模式后有无必要保留案件申诉复查制度 325

108.对再审发动之诉应采取怎样的审理方式 326

109.再审发动之诉过程中应维护发起者哪些权利 328

110.再审发动之诉的审限多长为宜 330

111.再审发动之诉的审理所作出的裁判种类 331

二、再审重审 331

112.什么是再审重审 331

113.再审重审是否一律采取开庭方式 331

114.再审重审的审理范围 334

115.再审重审的审限多长为宜 337

116.再审重审可以作出的裁判种类 338

三、检察院引发再审案件的审理问题 340

117.检察院提请再审应采取怎样的审理方式 340

118.检察院提请再审是否当然引发再审重审 341

119.检察院在刑事再审审理过程中的法律地位 342

四、再审撤诉及再审缺席审判 343

120.当事人可否撤回再审之诉 344

121.原审原告在案件进入再审重审后可否撤回原审诉求 345

122.当事人申请再审案件中的缺席判决 346

123.法院依职权决定再审案件中的撤诉及缺席判决 348

124.检察机关抗诉再审案件中的撤诉及缺席判决 348

125.当事人是否对抗诉案件享有达成调解、撤回申请、和解的权利 350

126.被再审请求人在维持原判情形下是否有权主张赔偿 351

127.当事人再审重审过程中的自行和解的问题 352

五、中止及终结再审审理 353

128.什么情形下应中止再审审理 353

129.什么情形下应终结再审审理 355

六、再审裁判文书 359

130.如何在再审裁判文书中贯彻透明度原则 359

131.再审裁判文书的种类 361

132.再审裁判文书中当事人的称谓问题 364

133.再审判决书与一、二审判决书之比较 365

第八章 再审效力 369

一、再审与中止原裁判执行的关系 370

134.再审是否当然中止原裁判的执行 371

135.中止原裁判执行应当遵循的原则和法律条件 376

136.中止执行原裁判后采取保全性措施的必要性 378

二、再审程序中的强制措施 379

137.再审程序中适用强制措施的法理依据 380

138.再审程序中适用强制措施的原则 382

139.我国三大诉讼再审程序中适用强制措施的现状与完善 385

140.刑事诉讼再审程序中的强制措施 387

141.民事诉讼再审程序中的强制措施 391

142.行政诉讼再审程序中的强制措施 395

三、再审重审与改判的关系 397

143.再审重审作出的裁判与原生效裁判的关系 397

144.再审重审是否必然意味着改变原裁判 400

145.法院决定再审是否意味着必然要改变原生效裁判 402

146.检察院提请再审是否意味着必然要改变原生效裁判 403

147.再审改判的原则与标准 405

148.可否以对证据判断和法律适用的不同理解改变原判决 409

149.什么情形下不得改变原生效裁判   412

150.再审改判与以原生效裁判为裁处依据的连环案件的关系 414

151.再审改判与错案追究制的关系 415

152.再审改判与国家赔偿的关系 417

四、再审上诉 419

153.再审上诉的概念与范围   419

154.再审上诉与再审一审终审原则 422

155.再审程序不同阶段作出的裁判可否上诉 424

156.不同再审启动方式所引发的裁判可否上诉 429

157.再审上诉案件应由上一级法院的哪个庭进行审理 430

五、再审次数 432

158.民事再审次数与一事不再理原则的关系 433

159.刑事再审次数与禁止双重危险原则的关系 437

160.再审次数问题 4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