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一般规定 1
第一节 劳动者的基本权利 2
一、劳动者的权利概述 2
二、女职工的权利 4
(一)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 4
(二)女职工三期的特殊保护 6
三、未成年工的权利 9
(一)未成年工禁忌劳动范围 9
(二)未成年工的权利保护 10
(三)禁止使用童工 11
四、享受保险待遇的权利 14
五、工资及最低工资 15
(一)工资的一般规定 15
(二)最低工资制度 19
六、医疗期 22
七、安全生产的相关权利 31
(一)拒绝和批评、检举和控告的权利 31
(二)知情权和建议权 32
(三)获得赔偿的权利 33
第二节 用人单位的基本义务 34
一、用人单位履行劳动保护的义务 34
(一)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的义务 34
(二)劳动保护义务 35
(三)参加工伤保险的相关职责 37
二、劳动卫生安全义务 38
三、工伤报告义务 40
四、安全生产职责 43
五、赔偿义务 44
第三节 劳动合同的相关规定 45
一、劳动合同的订立 46
二、劳动合同鉴证 49
三、无效劳动合同 50
(一)关于合同无效的一般规定 50
(二)劳动合同无效的情形 53
(三)无效合同的确认 56
四、劳动合同的解除 56
五、劳动关系的确认 58
(一)劳动关系存在的证据 58
(二)劳动关系的确认机构 59
第四节 工伤保险概况 60
一、立法宗旨 60
二、工伤保险的适用 62
三、工伤保险费的征缴 63
四、工伤保险工作的管理部门 65
五、建筑施工企业的保险责任 66
第二章 工伤事故赔偿适用主体和范围 67
第一节 工伤保险适用范围 67
一、工伤保险的适用范围 67
(一)工伤保险适用范围的一般规定 68
(二)职工的范围 74
(三)工伤保险关系的其他规定 78
二、国家机关等单位的工伤保险制度 79
第二节 工伤保险责任主体 81
一、用人单位分立、合并情况下工伤保险责任主体的确定 81
二、多重劳动关系时工伤保险责任主体的确定 87
三、雇员遭受损害的责任承担 89
四、工伤保险责任的求偿主体 93
(一)供养亲属抚恤金的求偿主体 93
(二)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的条件 95
第三章 工伤索赔流程 99
第一节 工伤认定 100
一、工伤认定申请 100
(一)工伤认定的申请的主体、时限、受理部门 100
(二)工伤认定申请应提交的材料 103
(三)工伤认定决定作出的时限 105
二、对工伤认定不服的救济 107
(一)工伤保险中行政争议的处理 107
第二节 劳动能力鉴定 111
一、劳动能力鉴定的申请和程序 111
(一)劳动能力鉴定的申请 111
(二)劳动能力鉴定的程序 114
二、再次鉴定和复查鉴定 115
(一)再次鉴定 115
(二)复查鉴定 117
第三节 落实工伤保险待遇 118
一、工伤保险待遇的项目 118
二、有关工伤保险待遇争议的处理 127
第四章 工伤认定 130
第一节 认定工伤的决定 130
一、工伤的情形 130
(一)认定为工伤的情形 131
(二)视为工伤的情形 139
二、不属于工伤的情形 142
第二节 工伤认定的程序 145
一、工伤认定程序的启动 145
(一)工伤认定申请的提出 145
(二)提交申请材料 150
二、工伤认定程序的进行 152
(一)证据的调查核实 152
(二)举证责任的分配 154
(三)工伤认定决定的作出及抄送 154
第三节 关于工伤认定的具体规定 157
第五章 劳动能力鉴定 162
第一节 劳动能力鉴定的程序 163
一、劳动能力鉴定的程序 163
(一)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条件 163
(二)劳动能力鉴定的申请 164
(三)劳动能力鉴定的步骤和时限 165
二、劳动能办鉴定异议的救济 166
(一)再次鉴定 166
(二)复查鉴定 168
三、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170
(一)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组成 170
(二)劳动能力鉴定工作的原则 171
第二节 劳动能力鉴定的等级 172
第六章 工伤事故具体赔偿项目 175
第一节 工伤医疗待遇 177
一、工伤治疗费用 177
二、辅助器具配置 181
三、停工留薪期待遇 183
四、生活护理费 185
第二节 工伤保险待遇 187
一、伤残待遇 188
(一)一至四级残疾职工伤残待遇 188
(二)五六级伤残职工伤残待遇 191
(三)七至十级伤残职工伤残待遇 195
二、工亡职工的待遇 197
三、工伤保险待遇的调整 201
第三节 特殊情况下工伤职工的待遇 202
一、职工旧伤复发的工伤待遇 202
二、外出事故及抢险时下落不明的职工工伤待遇 203
三、职工再次发生工伤时的工伤待遇 205
第四节 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206
一、停止工伤保险待遇的情形 206
二、停止享受供养亲属抚恤金 210
(一)停止享受供养亲属抚恤金的情形 210
(二)收监人员享受供养亲属抚恤金 212
第五节 一次性赔偿 213
一、一次性赔偿的适用范围 214
二、一次性赔偿的标准 215
三、一次性赔偿争议的处理 216
第七章 争议的处理 218
第一节 工伤保险中劳动争议的处理 219
一、争议处理的方式 220
(一)职工与用人单位工伤待遇争议的性质 220
(二)处理劳动争议的原则 221
(三)劳动争议的解决途径 222
二、企业调解委员会的调解 224
(一)调解时限 224
(二)调解结果 225
三、劳动争议仲裁 226
(一)劳动争议仲裁的管辖 226
(二)仲裁申请时限 228
(三)仲裁程序 232
四、民事诉讼 239
(一)起诉的期限 239
(二)管辖法院 241
(三)争议的审理和审限 242
(四)举证责任 244
第二节 工伤保险中行政争议的处理 245
一、行政复议受案范围 245
(一)工伤保险中的行政争议类型 245
(二)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关系 249
二、行政复议的程序 250
(一)复议的申请期限 250
(二)复议机关 251
(三)复议申请的受理 252
(三)复议决定 254
三、行政诉讼 255
(一)起诉期限 256
(二)管辖法院 257
(三)被告的确定 258
(四)举证责任 259
(五)判决及审限 260
第八章 工伤保险基金 262
第一节 工伤保险基金概况 262
一、工伤保险基金的构成 262
二、工伤保险费率 264
(一)费率的确定 264
(二)差别费率和费率浮动 266
三、工伤保险费的缴费主体 267
四、铁路行业关于工伤保险费的规定 270
第二节 工伤保险基金的管理 271
一、工伤保险基金的管理 271
二、工伤保险储备金 274
附录 275
一、常用法律文书 275
工伤认定申请表 275
劳动能力鉴定、确认申请表 279
行政复议申请书 281
行政诉讼起诉书 282
劳动争议仲裁申诉书 283
劳动争议起诉书 284
二、部分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联系方式 2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