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类 商法 1
第一章 商法① 1
商法第一编至第五编 1
商法施行法 112
商法施行期日 127
小商人之范围之件 127
商法第五百六十二条中各书类之件 127
商法施行法第百二十二条所称湖川港湾及沿岸小航海之范围 128
外国会社之支店及外国人所设会社并组合之件 128
第二章 破产 130
旧商法第三编破产 130
旧商法施行条例 148
关于从商法而受破产宣告者之件 151
担保附社债信托法 151
担保附社债信托法施行细则 170
第三章 商事非讼事件 178
商事非讼事件印纸法 178
第四章 银行 180
第一款 银行通则 180
银行条例 180
银行条例施行细则 181
关于银行法律所定过料之件 184
关于银行并贮蓄银行出张所代理店之取扱手续 184
外国会社或外国人于新条约实施后欲继续银行营业者之认可申请手续 184
第二款 日本银行 185
日本银行条例 185
关于日本银行纳税之件 188
日本银行兑换券发行税赋课额算出之法 188
第三款 横滨正金银行 190
横滨正金银行条例 190
第四款 日本劝业银行 194
日本劝业银行法 194
第五款 农工银行 204
农工银行法 204
农工银行补助法 212
第六款 日本兴业银行 213
日本兴业银行法 213
第七款 台湾银行 219
台湾银行法 219
台湾银行补助法 223
第八款 北海道拓殖银行 224
北海道拓殖银行法 224
第九款 贮蓄银行 230
贮蓄银行条例 230
贮蓄银行条例施行细则 231
第五章 取引所 233
取引所法 233
取引所法施行规则 239
关于米及有价证券之取引市场设立之件 246
关于取引所设立发起认可申请之件 246
关于取引所资本金营业保证金株式手数料积立金买卖取引方法之规程及仲买人免许料 246
取引所所定米之格付并株式会社组织之取引所定款中续用认可之件 249
取引所税法 250
第六章 商业会议所 251
商业会议所法 251
商业会议所法施行规则 260
商业会议所议员选举规则 264
商业会议所议员选举权之纳税额资本额或以财产为目的之出资额 271
第七章 保险 273
保险业法 273
保险业法施行规则 290
关于外国保险会社之件 295
关于外国保险会社之件 299
第五类 民事诉讼法 301
第一章 民事诉讼法 301
民事诉讼法 301
民事诉讼法施行条例 440
依民事诉讼法第十四条代表本国之规定 441
即命台湾总督府各官厅代表国为民事诉讼者 441
内务省令第四号 442
内务省令第六号 442
大藏省令第二号 442
大藏省令第十七号 442
大藏省令第二十五号 442
大藏省令第二十七号 442
陆军省令第三号 443
海军省令第四号 443
司法省令第五号 443
文部省令第二十八号 443
农商务省令第一号 443
农商务省令第九号 444
递信省令第三号 444
递信省令第八十三号 444
民事诉讼费用法 445
民事诉讼用印纸法 446
诉讼书类邮便送达手数料 448
依民事诉讼法第百五十二条嘱托送达方法 448
民事上告预纳金手续 449
家资分散法 449
陆海军军法会议私诉裁判强制执行法 450
第二章 人事诉讼手续 451
人事诉讼手续法 451
人事诉讼手续法第一条第三项之住所地 463
依人事诉讼手续法第三章应为之公告方法 463
第六类 刑法 465
第一章 普通刑法 465
刑法 465
刑法附则 523
新旧法比照例 531
诸罚例之处断方法 532
卖买富签者之处分方法 533
爆发物取缔罚则 533
关于保护议会议员之罚则 535
渎职法 535
决斗罪处分法 536
关于公署公吏并公署之印文书免状鉴札之件 536
关于窃盗罪之件 536
关于违犯命令条项之罚则件 537
关于省令厅令府县令警察令之罚则 537
第二章 陆军刑法 538
陆军刑法 538
依陆海军刑法第二条第二项新旧法比照规则 556
于陆海军法衙处罚金科料之时其换刑处分之件 557
陆军刑法适用于临时陆军军法会议并其管辖地内之件 557
陆海军刑法通用之件 558
第三章 海军刑法 559
海军刑法 559
第七类 刑事诉讼法 581
第一章 刑事诉讼法 581
第一款 刑事诉讼法 581
刑事诉讼法 581
第二款 违警罪处分 631
违警罪即决例 631
陆军军人军属违警罪处分例 632
海军军人军属违警罪处分例 633
海军军人军属违警罪处分之通知方 633
第三款 陆海军治罪法交涉处分 634
普通治罪法陆海军治罪法交涉处分法 634
第四款 杂则 635
司法官吏要求使用巡查兵员之手续 635
为检证而护送囚人之件 635
宪兵将校以下司法警察事务执行之件 635
司法警察事务上为巡查或代理警部之件 636
以勾引状引致者之夜间留置方 636
关于犯人证人等拇印之件 636
保释责付中被告人取缔方之心得 636
裁判旁听人著席之件 637
为取缔公庭看护被告人而使用巡查押丁之件 637
官吏为证人者所有旅费日当之件 638
属于警察署处分之费用不得当裁判费用 638
裁判言渡书誊本或拔书之费用 638
护送犯人至司狱官时送达宣告书誊本之件 638
已决囚之犯罪送达宣告书誊本于司狱官之件 639
对于皇室之罪所有申出之件 639
华族之犯罪通牒于宫内省之件 639
带勋者犯罪之届出方 639
没收褒章者届出之件 640
带勋者犯罪向其本籍通知方 640
通知医师犯罪之件 640
通知兽医犯罪之件 640
差押物于一年间公告后处分方之件 640
暂将差押物下渡于所有主之件 641
没收物件地方厅引继之件 641
没收物件之取扱手续 641
敕奏任官华族带勋有位者犯罪所有奏闻之件 642
第五款 司法警察 643
司法警察官执务心得 643
司法警察官关于外国人之执务心得 658
司法警察规则附录 663
第二章 陆军治罪法 665
陆军治罪法 665
陆军治罪法执行规则 684
屯田兵司令部设军法会议之件 691
台湾陆军军法会议法 691
第三章 海军治罪法 693
海军治罪法 693
海军治罪法执行规则 713
临时海军军法会议法 726
附录 727
日汉法律专用名词对照表 7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