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译日本法规大全 第2卷 点校本》PDF下载

  • 购买积分:20 如何计算积分?
  • 作  者:南洋公学译书院初译;商务印书馆编译所补译校订;李秀清点校
  • 出 版 社:北京:商务印书馆
  • 出版年份:2007
  • ISBN:7100051819
  • 页数:731 页
图书介绍:本卷将日本基本部门法中的四个部门法内容重点译介为汉语,为近代中国商法、民事法、刑法、刑事诉讼法的基本蓝本。包括商法、民事诉讼法、刑法、刑事诉讼法四大部门法规。

第四类 商法 1

第一章 商法① 1

商法第一编至第五编 1

商法施行法 112

商法施行期日 127

小商人之范围之件 127

商法第五百六十二条中各书类之件 127

商法施行法第百二十二条所称湖川港湾及沿岸小航海之范围 128

外国会社之支店及外国人所设会社并组合之件 128

第二章 破产 130

旧商法第三编破产 130

旧商法施行条例 148

关于从商法而受破产宣告者之件 151

担保附社债信托法 151

担保附社债信托法施行细则 170

第三章 商事非讼事件 178

商事非讼事件印纸法 178

第四章 银行 180

第一款 银行通则 180

银行条例 180

银行条例施行细则 181

关于银行法律所定过料之件 184

关于银行并贮蓄银行出张所代理店之取扱手续 184

外国会社或外国人于新条约实施后欲继续银行营业者之认可申请手续 184

第二款 日本银行 185

日本银行条例 185

关于日本银行纳税之件 188

日本银行兑换券发行税赋课额算出之法 188

第三款 横滨正金银行 190

横滨正金银行条例 190

第四款 日本劝业银行 194

日本劝业银行法 194

第五款 农工银行 204

农工银行法 204

农工银行补助法 212

第六款 日本兴业银行 213

日本兴业银行法 213

第七款 台湾银行 219

台湾银行法 219

台湾银行补助法 223

第八款 北海道拓殖银行 224

北海道拓殖银行法 224

第九款 贮蓄银行 230

贮蓄银行条例 230

贮蓄银行条例施行细则 231

第五章 取引所 233

取引所法 233

取引所法施行规则 239

关于米及有价证券之取引市场设立之件 246

关于取引所设立发起认可申请之件 246

关于取引所资本金营业保证金株式手数料积立金买卖取引方法之规程及仲买人免许料 246

取引所所定米之格付并株式会社组织之取引所定款中续用认可之件 249

取引所税法 250

第六章 商业会议所 251

商业会议所法 251

商业会议所法施行规则 260

商业会议所议员选举规则 264

商业会议所议员选举权之纳税额资本额或以财产为目的之出资额 271

第七章 保险 273

保险业法 273

保险业法施行规则 290

关于外国保险会社之件 295

关于外国保险会社之件 299

第五类 民事诉讼法 301

第一章 民事诉讼法 301

民事诉讼法 301

民事诉讼法施行条例 440

依民事诉讼法第十四条代表本国之规定 441

即命台湾总督府各官厅代表国为民事诉讼者 441

内务省令第四号 442

内务省令第六号 442

大藏省令第二号 442

大藏省令第十七号 442

大藏省令第二十五号 442

大藏省令第二十七号 442

陆军省令第三号 443

海军省令第四号 443

司法省令第五号 443

文部省令第二十八号 443

农商务省令第一号 443

农商务省令第九号 444

递信省令第三号 444

递信省令第八十三号 444

民事诉讼费用法 445

民事诉讼用印纸法 446

诉讼书类邮便送达手数料 448

依民事诉讼法第百五十二条嘱托送达方法 448

民事上告预纳金手续 449

家资分散法 449

陆海军军法会议私诉裁判强制执行法 450

第二章 人事诉讼手续 451

人事诉讼手续法 451

人事诉讼手续法第一条第三项之住所地 463

依人事诉讼手续法第三章应为之公告方法 463

第六类 刑法 465

第一章 普通刑法 465

刑法 465

刑法附则 523

新旧法比照例 531

诸罚例之处断方法 532

卖买富签者之处分方法 533

爆发物取缔罚则 533

关于保护议会议员之罚则 535

渎职法 535

决斗罪处分法 536

关于公署公吏并公署之印文书免状鉴札之件 536

关于窃盗罪之件 536

关于违犯命令条项之罚则件 537

关于省令厅令府县令警察令之罚则 537

第二章 陆军刑法 538

陆军刑法 538

依陆海军刑法第二条第二项新旧法比照规则 556

于陆海军法衙处罚金科料之时其换刑处分之件 557

陆军刑法适用于临时陆军军法会议并其管辖地内之件 557

陆海军刑法通用之件 558

第三章 海军刑法 559

海军刑法 559

第七类 刑事诉讼法 581

第一章 刑事诉讼法 581

第一款 刑事诉讼法 581

刑事诉讼法 581

第二款 违警罪处分 631

违警罪即决例 631

陆军军人军属违警罪处分例 632

海军军人军属违警罪处分例 633

海军军人军属违警罪处分之通知方 633

第三款 陆海军治罪法交涉处分 634

普通治罪法陆海军治罪法交涉处分法 634

第四款 杂则 635

司法官吏要求使用巡查兵员之手续 635

为检证而护送囚人之件 635

宪兵将校以下司法警察事务执行之件 635

司法警察事务上为巡查或代理警部之件 636

以勾引状引致者之夜间留置方 636

关于犯人证人等拇印之件 636

保释责付中被告人取缔方之心得 636

裁判旁听人著席之件 637

为取缔公庭看护被告人而使用巡查押丁之件 637

官吏为证人者所有旅费日当之件 638

属于警察署处分之费用不得当裁判费用 638

裁判言渡书誊本或拔书之费用 638

护送犯人至司狱官时送达宣告书誊本之件 638

已决囚之犯罪送达宣告书誊本于司狱官之件 639

对于皇室之罪所有申出之件 639

华族之犯罪通牒于宫内省之件 639

带勋者犯罪之届出方 639

没收褒章者届出之件 640

带勋者犯罪向其本籍通知方 640

通知医师犯罪之件 640

通知兽医犯罪之件 640

差押物于一年间公告后处分方之件 640

暂将差押物下渡于所有主之件 641

没收物件地方厅引继之件 641

没收物件之取扱手续 641

敕奏任官华族带勋有位者犯罪所有奏闻之件 642

第五款 司法警察 643

司法警察官执务心得 643

司法警察官关于外国人之执务心得 658

司法警察规则附录 663

第二章 陆军治罪法 665

陆军治罪法 665

陆军治罪法执行规则 684

屯田兵司令部设军法会议之件 691

台湾陆军军法会议法 691

第三章 海军治罪法 693

海军治罪法 693

海军治罪法执行规则 713

临时海军军法会议法 726

附录 727

日汉法律专用名词对照表 7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