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扰乱公共秩序 3
1.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 3
2.扰乱公共场所秩序 7
3.扰乱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 9
4.非法拦截、强登、扒乘交通工具 12
5.破坏选举秩序 15
6.强行进入举行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场所 18
7.在举行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场所内燃放烟花爆竹或者其他物品 20
8.在举行大型群众性活动中展示侮辱性标语、条幅等物品 23
9.在举行大型群众性活动中围攻工作人员 26
10.向举行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场所内投掷杂物 28
11.扰乱大型群众性活动秩序的其他行为 31
12.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 33
13.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 36
14.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 39
15.结伙斗殴 42
16.追逐、拦截他人 44
17.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 46
18.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48
19.组织、教唆、胁迫、诱骗、煽动他人从事邪教、会道门活动或者利用邪教、会道门、迷信活动,扰乱社会秩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 50
20.冒用宗教、气功名义进行扰乱社会秩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活动 54
21.干扰无线电业务正常进行 56
22.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 60
23.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 63
24.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和应用程序 65
25.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 69
第二部分 妨害公共安全 75
26.违反国家对危险物质的管理 75
27.危险物质被盗、被抢或者丢失,隐瞒不报 80
28.非法携带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 83
29.盗窃、损毁公共设施 87
30.移动、损毁国家边境标志或者设施 92
31.非法进行影响国(边)界线走向的活动或者修建有碍国(边)境管理的设施 95
32.妨害航空器飞行安全 98
33.盗窃、损毁或者擅自移动铁路设施、设备、机车车辆配件或者安全标志 103
34.在铁路线路上放置障碍物或者故意向列车投掷物品 107
35.在铁路线路、桥梁、涵洞处挖掘坑穴、采石取沙 111
36.在铁路线路上私设道口或者平交过道 114
37.擅自进入铁路防护网或者火车来临时在铁路线路上行走坐卧、抢越铁路 116
38.擅自安装、使用电网或者安装、使用电网不符合安全规定 119
39.施工时不设置安全防护设施或者故意损毁、移动安全防护设施 123
40.盗窃、损毁路面井盖、照明等公共设施 126
41.举办文化、体育等大型群众性活动,违反有关规定,有发生安全事故危险 129
42.公众场所经营管理人员违反安全规定拒不改正 132
第三部分 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 132
43.组织、胁迫、诱骗不满十六周岁的人或者残疾人进行恐怖、残忍表演 139
44.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强迫他人劳动 142
45.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或者非法搜查他人身体 145
46.胁迫、诱骗或者利用他人乞讨 149
47.反复纠缠、强行讨要或者以其他滋扰他人的方式乞讨 152
48.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 154
49.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158
50.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 161
51.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 165
52.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 168
53.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 171
54.殴打他人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 174
55.猥亵他人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 177
56.虐待家庭成员 181
57.遗弃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被扶养人 184
58.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 186
59.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或者在出版物、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刊载民族歧视、侮辱内容 189
60.冒领、隐匿、毁弃、私自开拆或者非法检查他人邮件 192
61.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 195
第四部分 妨害社会管理 205
62.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 205
63.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 207
64.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 210
65.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 212
66.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以其他虚假身份招摇撞骗 214
67.伪造、变造或者买卖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印章 217
68.买卖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 220
69.伪造、变造、倒卖车票、船票、航空客票、文艺演出票、体育比赛入场券或者其他有价票证、凭证 223
70.伪造、变造船舶户牌,买卖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船舶户牌,或者涂改船舶发动机号码 226
71.船舶擅自进入、停靠国家禁止、限制进入的水域或者岛屿 229
72.擅自以社会团体名义进行活动 231
73.被依法撤销登记的社会团体,仍以社会团体名义进行活动 235
74.擅自经营需经公安机关许可的行业 238
75.煽动、策划非法集会、游行、示威 242
76.违反旅馆业治安管理规定 246
77.违反房屋出租治安管理规定 249
78.制造噪声干扰他人的正常生活 253
79.违反典当业管理规定 257
80.非法收购废旧专用器材 260
81.收购赃物或者有赃物嫌疑的物品 265
82.非法收购国家禁止收购的物品 268
83.非法处置行政执法机关依法扣押、查封、冻结的财物 272
84.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者提供虚假证言、谎报案情 275
85.窝藏、转移或者代为销售赃物 279
86.在监外执行刑罚的罪犯和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人违反规定 282
87.协助组织或者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 288
88.为偷越国(边)境人员提供条件 292
89.偷越国(边)境 295
90.故意损坏文物、名胜古迹 297
91.进行非法爆破、挖掘等活动,危及文物安全 301
92.偷开他人机动车 305
93.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或者偷开他人航空器、机动船舶 308
94.故意破坏、污损他人坟墓或者毁坏、丢弃他人尸骨、骨灰 311
95.在公共场所停放尸体或者因停放尸体影响他人正常生活、工作秩序,不听劝阻 313
96.卖淫、嫖娼以及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 316
97.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 319
98.制作、运输、复制、出售、出租淫秽物品和传播淫秽信息 322
99.组织播放淫秽音像 327
100.组织或者进行淫秽表演 330
101.参与聚众淫乱活动 333
102.为赌博提供条件或者参与赌博 335
103.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 338
104.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少量未经灭活的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 341
105.非法运输、买卖、储存、使用少量罂粟壳 344
106.非法持有少量毒品 346
107.向他人提供毒品 350
108.吸食、注射毒品 353
109.胁迫、欺骗医务人员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 355
110.教唆、引诱、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 358
111.在公安机关查处吸毒、赌博、卖淫、嫖娼活动时为违法犯罪行为人通风报信 361
112.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或者放任动物恐吓他人 364
113.驱使动物伤害他人 366
附录: 369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369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3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