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编 对立法的总体分析 1
一、立法过程 3
二、2003年制定《程序规定》的立法考虑 5
三、2006年修改《程序规定》的原因 9
四、法律适用上要注意的两个关系 11
五、法律文书问题 13
六、本规章的名称与调整范围问题 16
第二编 主要制度研究 19
一、管辖 21
二、登记与反馈制度 33
三、行政管束 36
四、证据的种类与要求 44
五、鉴定、检测与估价 63
六、简易程序的适用条件 73
七、简易程序和一般适用都要遵守的程序环节 79
八、抓住听证的本质,简化操作的形式 87
九、传唤与盘查 97
十、检查 118
十一、扣押 127
十二、没收和收缴 131
十三、治安调解 139
十四、行政处罚的适用与决定 148
十五、不予处罚、从轻、减轻和从重处罚的情形 165
十六、送达 172
十七、担保人与保证金制度 177
十八、执行问题 187
十九、取缔与折抵 197
二十、办案期限 199
二十一、违反行政程序的法律后果 202
二十二、行政救济 237
第三编 公安机关行政执法面临的挑战及其应对 241
一、尽快转变执法观念,适应新形势对公安工作提出的更高要求 243
二、做好执法质量考评工作,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248
三、树立法治的观念,严格依法行政 251
四、对近期公安法制建设的若干建议 253
附录 257
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具体适用问题 259
公安机关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与行政许可法 302
治安调解的适用范围应当进一步扩大 320
将要出台的治安管理处罚法以何为鉴——写在治安管理处罚法(草案)即将提交二次审议之际 324
亟待法治建构的警察裁量权——对“夫妻看黄碟”案件的思考 328
使用行政强制措施为什么要慎之又慎? 334
主要参考文献 337
后记 3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