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述 1
第一章 机构设置 3
第一节 市民政机构 3
第二节 县(市)区民政机构 13
第二章 区划地名 15
第一节 行政区划 15
第二节 界线管理 22
第三节 地名管理 24
第三章 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 30
第一节 村民自治 30
第二节 社区建设 38
第四章 民间组织 51
第一节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 52
第二节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 57
第五章 婚姻收养 59
第一节 国内婚姻登记 59
第二节 涉外婚姻登记 64
第三节 收养登记管理 66
第六章 殡葬事业 69
第一节 殡仪管理服务 69
第二节 公墓管理服务 72
第七章 优抚安置 75
第一节 优待 75
第二节 抚恤 80
第三节 烈士褒扬 89
第四节 退役士兵安置 96
第五节 军队离退休干部安置 101
第六节 支援前线和过军供应 103
第八章 双拥共建 105
第一节 拥军优属 106
第二节 拥政爱民 115
第三节 创建成果 118
第九章 救灾救济 121
第一节 灾害救助 121
第二节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126
第三节 五保供养 130
第四节 社会捐助 135
第五节 城市扶贫 136
第六节 农村扶贫 138
第七节 流浪乞讨人员救助 141
第八节 走访慰问送温暖 145
第九节 三峡移民安置 147
第十节 专项救助 148
第十章 社会福利事业 150
第一节 养老服务 150
第二节 福利机构 151
第三节 福利企业 172
第四节 福利彩票 174
第十一章 慈善事业管理 179
第十二章 民政经费管理 184
第十三章 自身建设 187
第十四章 政务公开 197
第十五章 抗震救灾 202
第十六章 县(市)区部分 206
历下区 206
市中区 218
槐荫区 226
天桥区 235
历城区 245
长清区 255
章丘市 266
平阴县 280
济阳县 294
商河县 303
后记 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