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1
大事记 11
第一编 地理 91
第一章 建置沿革 91
第一节 唐代至清代 91
第二节 中华民国时期 93
第三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 96
第二章 现行政区和乡镇概况 100
第一节 现行政区 100
第二节 乡镇概况 114
第三章 人口 119
第一节 人口分布 119
第二节 人口变化 120
第三节 人口构成 124
第四节 人口控制 127
第四章 地质 地貌 131
第一节 地质 131
第二节 矿产 134
第三节 地貌 136
第五章 气候 138
第一节 主要气候要素 138
第二节 气候分区 141
第三节 灾害性天气 142
第六章 水文 145
第一节 河流 145
第二节 水资源 147
第七章 土壤 149
第一节 土壤类型及分布 149
第二节 土地资源 151
第三节 水土流失 151
第八章 生物 153
第一节 植物 153
第二节 动物 155
第二编 政权 161
第一章 清末及民国时期的政权 161
第一节 县政府 161
第二节 区、乡政府 170
第三节 县参议会 171
第二章 人民代表大会 174
第一节 历届县人民代表大会 174
第二节 县人大常委会 181
第三章 人民政府 187
第一节 县人民政府 187
第二节 区(镇)、乡(镇)人民政府 200
第四章 人事 204
第一节 干部编制 204
第二节 干部管理 206
第三节 离退休及退职 209
第五章 民政 211
第一节 选举 211
第二节 优抚及安置 212
第三节 救济 214
第四节 社会福利 215
第五节 婚姻登记 217
第六节 其他民政事务 217
第三编 政党群团 221
第一章 民国时期的政党社团 221
第一节 中国国民党 221
第二节 三民主义青年团 224
第三节 其他社团 225
第二章 中国共产党 230
第一节 组织 230
第二节 党员 234
第三节 代表大会 238
第四节 党务 242
第三章 政治协商会议 253
第一节 历届(次)会议 253
第二节 机构及工作 256
第四章 群团组织 259
第一节 县总工会 259
第二节 共青团平塘县委员会 262
第三节 县妇女联合会 266
第四节 其他社团 268
第四编 公安司法 275
第一章 民国时期的警察司法 275
第一节 警察 275
第二节 司法 276
第二章 公安 279
第一节 机构设置 279
第二节 公安工作 279
第三章 检察 283
第一节 机构及人员 283
第二节 检察工作 284
第四章 审判 287
第一节 机构及人员 287
第二节 审判工作 288
第五章 司法行政 290
第一节 机构及人员 290
第二节 司法行政工作 290
第五编 军事 295
第一章 解放前的军事 295
第一节 地方武装及驻军 295
第二节 募兵及征兵 303
第三节 兵事 305
第二章 解放后的军事 309
第一节 武装机构 309
第二节 兵役 310
第三节 驻军 313
第四节 民兵 314
第五节 防空 战备 317
第六节 解放平塘及剿匪 318
第六编 农业 327
第一章 种植业 327
第一节 粮食作物 327
第二节 经济作物 335
第三节 耕作制度 339
第四节 农机具 340
第五节 耕地 土壤改良 342
第六节 肥料应用 345
第七节 经营管理 346
第二章 养殖业 349
第一节 畜牧业 349
第二节 渔业 359
第三节 其他养殖业 360
第四节 经营管理 361
第三章 林业 364
第一节 营林 364
第二节 林政管理 370
第三节 采伐木材及林副产品 373
第四节 木材经营 375
第四章 水利 水电 380
第一节 农田水利 380
第二节 水土保持 387
第三节 水电 389
第五章 乡镇企业 393
第一节 工业企业 393
第二节 建筑业 395
第三节 运输业 395
第四节 商业 服务业 396
第七编 工交邮电建设 401
第一章 工业 401
第一节 采矿 402
第二节 农机具制造 404
第三节 电力 407
第四节 建材 407
第五节 造纸 409
第六节 印刷 410
第七节 加工业 411
第八节 牙舟陶瓷 416
第九节 克度斗笠 419
第十节 其他手工业 420
第二章 交通运输 426
第一节 道路及桥梁 426
第二节 运输 436
第三节 交通管理 440
第三章 邮电 443
第一节 邮政 443
第二节 电信 446
第四章 城乡建设 452
第一节 城镇建设 452
第二节 乡村建设 455
第三节 建筑业 455
第四节 环境保护 457
第八编 贸易 463
第一章 商业 463
第一节 私营合作商业 463
第二节 国营商业 466
第三节 对外贸易 481
第二章 供销合作 484
第一节 组织 484
第二节 收购 486
第三节 供应 489
第四节 扶持生产 491
第五节 经营管理 494
第三章 粮油 498
第一节 征购 498
第二节 销售 503
第三节 储运 506
第四节 经营管理 512
第九编 财税金融 519
第一章 财政 519
第一节 财政体制 519
第二节 预算管理 520
第三节 债券认购 525
第二章 审计 526
第一节 审计机构 526
第二节 审计监督 526
第三节 三查工作 527
第三章 税收 529
第一节 农业税 529
第二节 工商税 531
第四章 金融 541
第一节 金融机构 541
第二节 货币及管理 543
第三节 信贷 546
第四节 储蓄 549
第五节 拨款及资金监督 550
第六节 保险业务 552
第十编 经济管理 557
第一章 计划管理 557
第一节 生产计划管理 557
第二节 流通计划管理 559
第三节 固定资产投资管理 561
第四节 物资管理 562
第五节 统计监督 563
第二章 劳动工资管理 566
第一节 劳动力计划管理 566
第二节 工资管理 567
第三节 劳动就业与知识青年安置 569
第四节 职工福利 570
第五节 安全生产与劳动保护 570
第三章 工商行政管理 572
第一节 市场管理 572
第二节 企业登记 574
第三节 合同及商标管理 575
第四章 标准计量管理 576
第一节 标准化管理 576
第二节 计量管理 577
第五章 物价管理 578
第一节 物价 578
第二节 物价管理 579
第十一编 教科文卫 585
第一章 教育 585
第一节 私塾、义学和书院 585
第二节 学前教育 588
第三节 小学教育 591
第四节 中学教育 596
第五节 中等职业教育 598
第六节 成人教育 598
第七节 教师 603
第八节 教育管理 605
第二章 科学技术 611
第一节 科学研究 611
第二节 科学普及 614
第三节 科技队伍 616
第三章 文化 618
第一节 群众文化 618
第二节 图书发行及阅览 620
第三节 电影 621
第四节 广播 电视 622
第五节 文学艺术 623
第四章 卫生 627
第一节 医疗 627
第二节 防疫 628
第三节 妇幼保健 631
第四节 节育技术服务 632
第五节 公共卫生 632
第六节 中医中药 634
第五章 体育 636
第一节 群众体育 636
第二节 学校体育 637
第三节 竞赛活动 638
第六章 宗教 642
第一节 佛教 642
第二节 基督教 643
第七章 名胜古迹 644
第一节 风景名胜 644
第二节 文物古迹 649
第十二编 民族 657
第一章 布依族 657
第一节 源流 分布 657
第二节 习俗 658
第三节 文化 661
第四节 经济状况 664
第二章 毛南族 666
第一节 源流 分布 666
第二节 习俗 667
第三节 文化 671
第四节 经济状况 672
第三章 苗族 674
第一节 源流 分布 674
第二节 习俗 675
第三节 文化 681
第四节 经济状况 684
第四章 汉族及其他民族 686
第一节 汉族 686
第二节 其他民族 690
第五章 民族工作 692
第一节 使用民族经费 692
第二节 培养少数民族干部 693
第三节 发展民族教育 695
人物 701
人物传 701
清代 701
阿沙 702
刘妹崽 702
心宗 702
中华民国 702
李其相 707
徐志源 707
肖仕杰 707
秦正湘 707
刘启文 707
邹邦朝 707
刘国璋 707
中华人民共和国 707
杨开林 721
田君亮 721
苏相信 721
孟周 721
张敦友 721
姚林彬 721
张传书 721
万炳清 721
王家文 721
李孝书 721
聂珍 721
石定庸 721
杨明勇 721
刘家鼎 721
石运森 721
宋时忠 721
李小莲 721
宋仕和 721
刘嘉兴 721
革命烈士英名录 721
本县籍革命烈士 721
外地籍革命烈士 725
附录 733
平舟县倡办蚕业 733
平舟山蚕之发轫 733
平塘县人民支前治安委员会给黄光中先生的信 734
平塘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在全县少数民族中普遍实行计划生育的决定 735
平塘县人民政府关于征集县志资料的布告 735
中共平塘县委批转平塘县志领导小组《关于贯彻贵州省第一次地方志工作会议精神及一九八四年县志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737
平塘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首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通告 738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平塘县、独山县、惠水县佯僙人认定为毛南族的批复 739
编后记 7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