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论 1
第一章 保险合同为高度诚实信用合同 8
第一节 诚实信用原则的地位、功能与价值 8
第二节 保险法中诚实信用原则的立法例及其演进 30
第三节 保险合同为高度诚实信用合同之成因分析 57
第四节 诚实信用原则在保险法中的应用 91
第五节 保险法中诚实信用与一般私法中诚实信用之比较 97
第二章 投保方告知制度 104
第一节 告知制度之界定 104
第二节 保险合同告知义务主体及相对人 112
第三节 告知义务的履行时间 126
第四节 告知履行的方式与范围 141
第五节 告知义务之违反 170
第六节 违反告知义务的法律后果 177
第三章 保险人说明制度 204
第一节 保险人说明义务之界定 204
第二节 说明的主体 208
第三节 说明的内容 210
第四节 保险人说明义务履行的时间 239
第五节 保险人说明的方式 242
第六节 说明的标准——理性投保人 249
第七节 说明义务违反的法律后果 251
第四章 保险弃权与禁止抗辩制度 259
第一节 保险弃权与禁止抗辩之意义与基础 259
第二节 保险弃权与禁止抗辩的构成 266
第三节 保险弃权与禁止抗辩的应用 277
第四节 保险弃权与禁止抗辩的限制 289
第五节 保险弃权与禁止抗辩的法律效果 295
第六节 弃权与禁止抗辩在我国保险法中之构建 296
参考文献 304
后记 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