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总论 1
1.1 勘验、检查笔录的概念 1
1.1.1 勘验、检查的概念与特征 3
1.1.2 勘验、检查笔录的概念与特征 35
1.1.3 勘验、检查笔录与其他证据形式之间的区别 42
1.1.4 我国勘验、检查笔录证据制度的历史源起 47
1.2 勘验、检查笔录证据制度比较考察 52
1.2.1 英美法国家 52
1.2.2 大陆法国家(或地区) 58
1.2.3 比较分析 66
1.3 勘验、检查笔录的法律地位与证据属性 67
1.3.1 勘验、检查笔录的法律地位 67
1.3.2 勘验、检查笔录的证据属性 94
2 勘验、检查笔录的法律程序 103
2.1 勘验、检查行为的行使与控制 105
2.1.1 勘验、检查行为的分类 105
2.1.2 进行勘验、检查行为的一般性要求 111
2.1.3 目前我国勘验、检查法律程序存在的问题 118
2.1.4 对完善我国勘验、检查法律程序的建议 122
2.2 勘验、检查笔录客观真实性的保障 130
2.2.1 见证人制度的完善 131
2.2.2 当事人在场权 138
2.2.3 勘验、检查笔录的制作 143
2.3 不合法勘验、检查笔录的处理 152
2.3.1 不合法勘验、检查笔录的概念 152
2.3.2 不合法勘验、检查笔录的排除 153
3 勘验、检查笔录证据的调查 158
3.1 目前的具体方法以及存在的问题 158
3.2 勘验、检查笔录证据调查的一般方法以及例外 160
3.2.1 勘验、检验笔录证据调查的一般方法 160
3.2.2 勘验、检查笔录可以直接宣读的情形 162
3.3 具体调查程序 167
3.3.1 能够充当证人出庭作证的范围 167
3.3.2 基本程序设置 170
参考文献 173
后记 1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