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水价核算要求 1
第一节 核算依据 1
第二节 水价构成 3
第三节 水价核算原则 9
第二章 供水成本的各项参数确定 15
第一节 工程投资或固定资产的确认 15
第二节 固定资产折旧费计算 16
第三节 工程大修费和水利工程保险费率的确定 18
第四节 运行费用的确定 18
第五节 年供水量的确定 19
第三章 多目标水利工程投资和成本分摊 20
第一节 防洪和兴利分摊 20
第二节 农业和非农业供水分摊 20
第三节 非农业用水之间的分摊 21
第四章 一般水利工程水价核算方法 22
第一节 水力发电供水 22
第二节 农业供水 23
第三节 工业(城镇)供水 25
第五章 水价核算案例 27
第一节 单个水利工程水价核算 27
第二节 区域水价核算 56
第六章 特殊情况下的供水价格核算方法 105
第一节 利用贷款、债券建设的水利工程(还本付息水价) 105
第二节 两部制水价 107
第三节 特殊情况下动用死库容的供水价格 111
第四节 超定额用水水价 111
第五节 丰枯季节水价或季节浮动水价 113
第六节 浮动水价 114
第七章 末级水价核算 115
第一节 末级水价核算模式 115
第二节 合理的末级渠系维护费的核定 116
第三节 末级渠系维护费的管理 118
第四节 核算举例 120
第八章 水价核算综合举例 137
第九章 排水价格的核定 145
第十章 城镇自来水核算案例 149
第十一章 农村防病改水工程供水价格核算案例 153
第十二章 水价管理权限及审批程序 158
附录 16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第4号令 163
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办法 164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新政发【2002】11号《关于发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办法〉的通知》 169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办法 170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新计价费【2002】1549号《关于下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工程价格核算办法〉(暂行)的通知》 173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工程供水价格核算办法(暂行) 174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新计价费【2002】1237号《关于印发〈申请制定(调整)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的报告编写提纲〉的通知》 184
申请制定(调整)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的报告编写提纲(试行) 185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发改价格【2006】310号水利工程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试行) 190
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固定资产分类折旧年限表 195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文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新计价费【2005】89号关于调整我区水资源费征收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198
关于开展水利工程保险的通知新正传【1997】69号 202
关于开展水利工程保险业务协调会议纪要 203
关于各级水利管理单位供水收入等征免营业税问题新地税一字【1998】083号复函 204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关于印发《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办法的通知》计价格【1998】1810号 205
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办法 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