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例 1
序言 1
概述 1
大事记 11
第一章 建置政区 27
第一节 位置 境域 27
第二节 建置沿革 28
第三节 行政区划 30
第二章 土地自然环境 35
第一节 地质 35
第二节 地貌 37
第三节 气候 42
第四节 水文 45
第五节 土壤 49
第六节 植被 55
第七节 矿藏 57
第三章 土地资源 61
第一节 土地总面积 61
第二节 耕地 64
第三节 园地 70
第四节 林地 74
第五节 牧草地 78
第六节 居民点及工矿用地 81
第七节 交通用地 87
第八节 水域 94
第九节 未利用土地 97
第十节 土地评价 100
第四章 土地所有制 土地使用制 104
第一节 土地所有制 104
第二节 土地使用制 116
第五章 土地市场 127
第一节 土地买卖 典当 127
第二节 土地一级市场 128
第三节 土地二级市场 130
第四节 地价 133
第五节 清理整顿土地隐形市场 141
第六章 土地赋税费 144
第一节 田赋 144
第二节 农业税 148
第三节 耕地占用税 154
第四节 其他税 156
第五节 土地规费 158
第七章 土地调查与地籍管理 161
第一节 清理田亩 161
第二节 土地陈报 162
第三节 查田定产 165
第四节 土壤普查 166
第五节 土地利用现状概查 169
第六节 “四低”“四荒”调查 170
第七节 土地利用现状调查 175
第八节 城镇地籍调查 178
第九节 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 184
第十节 土地登记 196
第八章 土地利用规划 200
第一节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0
第二节 城镇建设规划 220
第三节 农用地规划 224
第九章 新增建设用地 228
第一节 审批权限与程序 228
第二节 征地面积与征地实务 235
第三节 征地补偿安置 241
第四节 全程管理 249
第十章 土地保护 252
第一节 耕地治理 252
第二节 坡耕地保护 254
第三节 改造中低产田 255
第四节 “四项”目标责任制 257
第五节 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 259
第十一章 土地开发 262
第一节 耕地开发 262
第二节 林地开发 269
第三节 园地开发 274
第四节 工矿用地开发 275
第五节 交通用地开发 277
第六节 城镇用地开发 279
第七节 龙虎山风景区开发 280
第十二章 土地监察 282
第一节 监察机制 282
第二节 清查非农业建设用地 283
第三节 清查干部职工“三违”建私房 285
第四节 日常查处违法用地 287
第五节 创建“三无”乡镇 288
第六节 调处土地纠纷 290
第七节 土地信访 293
第十三章 宣传 档案 统计 财务 295
第一节 土地宣传 295
第二节 土地档案 300
第三节 土地统计 302
第四节 土地财务 304
第十四章 机构 队伍 305
第一节 机构设置 305
第二节 队伍建设 314
第三节 先进集体和个人 318
第四节 规章制度建设 321
第五节 基础设施 322
附录 324
后记 3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