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导论 3
第一章 国际法渊源 3
第一目 引言 3
第二目 国际法院规约 4
第三目 国际习惯 5
第四目 “造法”条约与其他实质渊源 9
第五目 一般法律原则 10
第六目 国际法一般原则 12
第七目 司法判决 12
第八目 公法学家的著述 14
第九目 国际法院判决和咨询意见中的衡平法 15
第十目 人性考虑 16
第十一目 正当利益 17
第二章 国内法与国际法的关系 31
第一目 理论问题 31
第二目 协调论 32
第三目 国家义务与国内法的关系 32
第四目 个人的地位 33
第五目 国际法庭中的国内法问题 33
第六目 国际法庭中作为“事实”的国内法 35
第七目 国际法在国内法院中的(适用,译者注)问题 36
第八目 英国和英联邦国家法院的并入说 36
第九目 条约与英国成文法的解释 39
第十目 条约与普通法的决定 40
第十一目 其他国家对国际法的接受 40
第十二目 行政机关与司法机关的关系 41
第十三目 已判决事项和两种法律制度 41
第十四目 与国际法渊源的关系 42
第十五目 结论 43
第二部分 (国际法律)人格与承认 55
第三章 国际法主体 55
第一目 引言 55
第二目 人格与被保护地位 56
第三目 确定的法律人格者 56
第四目 特殊类型的人格 58
第五目 有争议的候选者 60
第六目 小结 61
第四章 国家的产生与连续性 65
第一目 引言 65
第二目 国家的法律标准 66
第三目 处于产生状态中的国家 69
第四目 非法占领与强行法的影响 70
第五目 必要的法律解释 70
第六目 国际组织及其机构的成员资格 71
第七目 国家的一致性与连续性 71
第八目 微型国家 73
第五章 对国家的承认与对政府的承认 78
第一目 作为一般类型的承认 78
第二目 与承认有关的国家与政府 78
第三目 承认行为与不承认政策的不同法律后果 80
第四目 是否存在承认的义务? 80
第五目 对政府的承认 81
第六目 法律上与事实上的承认 81
第七目 追溯力 82
第八目 默示承认 83
第九目 集体承认:国际组织的成员资格 83
第十目 不承认与制裁 84
第十一目 国内法院中的承认问题 84
第十二目 英国对政府承认的政策 88
第三部分 领土主权 97
第六章 领土主权 97
第一目 领土的概念 97
第二目 主权与管辖权 97
第三目 主权与所有权 98
第四目 行政管理权与主权 98
第五目 主权与责任、权利的所有者 98
第六目 从国家主权中分离出来的行政管理权 99
第七目 主权未定的领土 99
第八目 有期限的与复归的权利 99
第九目 剩余主权 100
第十目 国际租借 101
第十一目 永久性权利中赋予的使用与所有权 101
第十二目 非军事化与永久中立化领土 101
第十三目 领土的概念:国内法院适用的有效统治原则 102
第十四目 共管 102
第十五目 附庸地位、宗主权与保护关系 103
第十六目 委任统治与托管领土 103
第十七目 国家领土的各个部分 103
第十八目 对领土处置的限制 105
第十九目 转让或取得领土的资格 105
第二十目 所有权的概念 106
第二十一目 边界的确定 106
第二十二目 任何人不得给予他人其所未有之物 107
第七章 领土主权的创设与转移 113
第一目 引言 113
第二目 法律概念的历史变化 113
第三目 时际法学说 114
第四目 关键日期 114
第五目 取得方式 115
第六目 原始权利与派生权利 116
第七目 权利的渊源 116
第八目 有效占领 118
第九目 废弃 122
第十目 发现 122
第十一目 象征性兼并 123
第十二目 原始的或历史性的权利 124
第十三目 主权的范围:地理学说 124
第十四目 北极和南极的扇形学说 125
第十五目 添附、侵蚀与河水改道后土地的转让 125
第十六目 取得时效 126
第十七目 默认与承认 129
第十八目 禁止反言 130
第十九目 债的变更 130
第二十目 复归权原则 131
第二十一目 相对权利 131
第二十二目 权利的历史性合并 132
第二十三目 海上领土的取得及其他问题 133
第二十四目 可让与性问题 134
第八章 领土地位:其他问题 151
第一目 有关领土处置权的国际程序 151
第二目 联合国管理领土的能力 153
第三目 国家主权以外的法律制度 153
第四部分 海洋法 161
第九章 领海、毗连区和专属经济区 161
(一)领海 161
第一目 引言 161
第二目 领海的测量基线 162
第三目 直线基线:近期发展 164
第四目 领海的宽度 164
第五目 基线:其他问题 165
第六目 领海法律制度 167
(二)专门权利 171
第一目 引言 171
第二目 毗连区的概念 171
第三目 许可的区域类型 172
第四目 毗连区的划界 173
第五目 强制执行问题 173
第六目 出于特殊目的而设立的其他区域 174
第十章 大陆架:大陆架地区与专属经济区的划界 188
第一目 引言 188
第二目 大陆架:背景 188
第三目 法律渊源 189
第四目 沿海国在大陆架的权利 190
第五目 大陆架自然资源 191
第六目 大陆架上的人工岛屿与设施 191
第七目 底土法律制度 192
第八目 大陆架的外部界限 192
第九目 大陆架与专属经济区之间的比较 194
第十目 相向或相邻国家之间大陆架的划界 194
第十一目 相向或相邻国家专属经济区的划界 197
第十二目 岛屿制度 197
第十一章 公海制度 203
第一目 引言 203
第二目 公海自由 203
第三目 对公海秩序的维持 205
第四目 公海自由原则的例外 206
第五目 对公海上船舶的管辖权 212
第六目 油污事故、“海盗”广播与恐怖主义 212
第七目 国家管辖范围以外的海床和洋底 213
第五部分 资源使用中的共同便利与合作第十二章 资源使用中的共同便利与合作 227
第一目 引言 227
第二目 经济援助 227
第三目 资源利用:原子能的和平使用 228
第四目 对公海生物资源的养护 229
第五目 南极 230
第六目 外层空间 231
第七目 国际河流 233
第八目 运河 236
第九目 海峡 238
第十目 内陆国与飞地 240
第十三章 环境保护的法律方面 249
第一目 引言:相关的法律分类 249
第二目 现行国际法一般原则的相关性 249
第三目 使用国家责任对抗制的缺陷 250
第四目 新出现的法律原则 250
第五目 设立标准的多边公约的重要性与作用 251
第六目 可持续发展的概念 251
第七目 评价 251
第六部分 国家管辖权 257
第十四章 国家主权与平等 257
第一目 概述 257
第二目 主权与规则的适用 257
第三目 主权与权能 258
第四目 国际组织的成员资格 258
第五目 国内管辖权的保留范围 259
第六目 《联合国宪章》第2条第7款 260
第七目 国际法庭与国内管辖权的抗辩 261
第十五章 管辖权限 266
第一目 概述 266
第二目 民事管辖权 266
第三目 刑事管辖权 267
第四目 不同原则之间的关系 269
第五目 域外强制执行措施 270
第六目 有关管辖法律的一般观点 271
第七目 包括引渡在内的同类问题 274
第八目 并行管辖权的特别情形 275
第十六章 外国国家的特权与豁免 286
第一目 引言 286
第二目 不可裁判性与作为阻止管辖权的豁免的区别 286
第三目 管辖豁免的理论基础 287
第四目 国家豁免:关于其范围的争论 288
第五目 目前的法律立场 289
第六目 限制豁免的形式 291
第七目 《欧洲国家豁免公约》 293
第八目 《英国国家豁免法》 293
第九目 豁免的放弃 295
第十目 政治分支机构与国家机关 295
第十一目 执行中的扣押和占有 296
第十二目 条约条款 297
第十三目 专门特权与豁免 297
第十七章 外交与领事关系 306
第一目 外交关系:引言 306
第二目 外交关系的一般法律问题 307
第三目 使馆人员、馆舍与设施 308
第四目 使馆不受侵犯 310
第五目 外交代表不受侵犯 311
第六目 对当地管辖权的人身豁免 311
第七目 官方行为的管辖豁免(基于属物理由) 313
第八目 一定的当地法律适用的豁免 313
第九目 豁免的其他方面 313
第十目 领事关系 314
第十一目 特别使团 315
第十二目 对侵害应受国际保护人员的罪行的防止与惩处 316
第十八章 领土主权的保留 322
第一目 通过特许的领土特权 322
第二目 对领土最高权的其他限制 327
第三目 未取得主权者同意下外部所强加的政府职能 327
第四目 权利的调整 327
第七部分 (领土主权与国家管辖权以外的)归因规则第十九章 国籍关系 337
第一目 国家在国籍方面的自由学说 337
第二目 关于自治问题的政府意见 338
第三目 《关于国籍法冲突的若干问题的公约》 339
第四目 各国通行的国籍规则 340
第五目 “一般原则”的法律地位 343
第六目 国际法规则的合理适用 345
第七目 国家责任与真实联系学说 346
第八目 求偿国籍 347
第九目 外交保护 349
第十目 禁止反言与国籍 349
第十一目 国籍的强制变更 350
第十二目 关于国籍问题的功能性方法 351
第十三目 有效联系原则与诺特鲍姆案的判决 351
第二十章 某些归因规则:公司与特别资产 372
第一目 概述 372
第二目 公司 372
第三目 船舶 373
第四目 航空器 375
第五目 空间物体 375
第六目 一般财产 376
第七目 国际组织资产 376
第八部分 责任法 385
第二十一章 国家责任 385
第一目 本主题的各种关系 385
第二目 国家责任的基础和性质 385
第三目 责任的界限 387
第四目 客观责任 387
第五目 疏忽 389
第六目 意图和动机 390
第七目 问题的独特性:科孚海峡案 390
第八目 合法行为的责任、权利的滥用 392
第九目 国家机关、官员、革命者及其他人的行为的责任 393
第十目 代理关系和共同侵权行为人 397
第十一目 损害的类型和赔偿的形式与功能 398
第十二目 补偿与损害赔偿 401
第十三目 正当理由 402
第十四目 “法律利益”的性质:诉讼资格 403
第十五目 原告起诉缘由 406
第二十二章 国家求偿的可受理性 424
第一目 引言 424
第二目 外交谈判 424
第三目 法律争端 424
第四目 原告没有法律利益 425
第五目 外交保护:求偿国籍 425
第六目 用尽当地救济 432
第七目 消灭时效 437
第八目 求偿的放弃 438
第九目 不予受理的其他缘由 438
第十目 反求偿 438
第十一目 国内法院与外国政府行为 438
第二十三章 某些不法行为事件与强行法概念 452
第一目 不法行为的不同内涵 452
第二目 不法事件的客观后果 452
第三目 一般不法行为:国家权力的滥用 453
第四目 不法行为不产生权利 453
第五目 强行法 453
第六目 终止非法情势的义务 455
第九部分 个人与团体的保护 461
第二十四章 对国家领土内外国人人身和财产的侵害 461
第一目 国家与个人 461
第二目 外国人的准许入境、驱逐出境与法律责任 461
第三目 一般原则 462
第四目 国民待遇标准 464
第五目 国际最低标准 464
第六目 正视两个标准 465
第七目 不法行为责任的相关形式 467
第八目 拒绝司法 467
第九目 对外国人财产的征用 468
第十目 补偿规则 469
第十一目 国民待遇原则 470
第十二目 对国家重要资源的控制 470
第十三目 本身非法的征用 471
第十四目 1962年联合国大会关于自然资源永久主权的决议 472
第十五目 《各国经济权利和义务宪章》 473
第十六目 对征用的结论 474
第十七目 投资者和东道国对外资采用的各种法律方法 475
第十八目 国家契约的违反和废除 476
第十九目 稳定条款 478
第二十五章 个人与团体的保护:人权与自决 492
第一目 主权与国内管辖权 492
第二目 条约赋予的权利 493
第三目 个人与国家 493
第四目 国籍与领土概念 496
第五目 个人与国际刑事责任 496
第六目 人权的国际保护 498
第七目 其他发展 505
第八目 个人在行使国际管辖权的法庭的出庭权 506
第九目 自决原则 515
第十目 不歧视标准 517
第十一目 评价与总结 518
第十部分 国际交往 535
第二十六章 条约法 535
第一目 引言 535
第二目 条约的缔结 536
第三目 保留 537
第四目 生效、保存与登记 539
第五目 条约的无效 540
第六目 条约的退出、终止与停止施行 542
第七目 条约的无效、终止与停止施行:一般规则 546
第八目 条约的适用及效果 546
第九目 条约的修正与修改 548
第十目 条约的解释 549
第十一目 条约的分类 552
第十二目 参加一般性多边条约 553
第二十七章 包括代理与代表的其他交往 565
第一目 非正式协定 565
第二目 准立法行为 565
第三目 单方行为 566
第四目 禁止反言 568
第五目 代理与代表 568
第十一部分 权利义务的转移 575
第二十八章 国家继承 575
第一目 作为一种范畴的国家继承 575
第二目 以条约、默认与禁止反言方式取代的问题 575
第三目 领土主权与国内管辖 576
第四目 法律规则的相互作用 578
第五目 具体法律问题 578
第六目 领土变更政治形式的相关性 584
第七目 联邦国家的解体 585
第八目 归复学说 586
第二十九章 权利义务转移的其他情况 596
第一目 国际组织之间的继承 596
第二目 代理 597
第三目 权利转让 597
第十二部分 国际组织与国际裁判机关 601
第三十章 国际组织 601
第一目 引言 601
第二目 法律人格 601
第三目 作出各种法律行为 603
第四目 组织章程的解释:固有与隐含的权力 606
第五目 与成员国的关系 607
第六目 职能性成员资格的概念 608
第七目 与非成员的国家的关系 608
第八目 与国内法的关系 609
第九目 国际组织造法 609
第十目 国际组织行为的控制 611
第三十一章 国际争端的司法解决 623
第一目 和平解决概述 623
第二目 仲裁 623
第三目 常设仲裁法院 624
第四目 仲裁程序规则 624
第五目 司法解决 625
第六目 常设国际法院与国际法院 626
第七目 国际法院的组织 627
第八目 国际法院对诉讼案件的管辖权 628
第九目 管辖的主要事项 629
第十目 国际法院的咨询管辖权 634
第十一目 对国际法院的评价 635
附录 英汉对照表 648
一、人名 648
二、专门名词 6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