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编 中国皇权社会的经济体制及其制度方向 631
第十章 皇权统治之下的中国城市经济制度及其逆现代性(上)——中国中世纪城市经济与西方迥异的制度特征及其与皇权政体的关系 631
第一节 问题的提出:对16世纪前后中国制度前途的两种对立判断——“资本主义萌芽说”与“顾准命题”的对立以及相关争论在近年的延续 631
第二节 中国与西欧在中世纪城市性质上的迥异——中国皇权对城市经济形态设定的基本制度环境之一 646
第三节 由中国皇权政体盛衰周期强制规定的城市经济盛衰律——中国皇权对城市经济形态设定的基本制度环境之二 674
第四节 皇权对城市经济的强制干预和超市场化的操控方式——中国皇权对城市经济形态设定的基本制度环境之三 700
第十一章 皇权统治之下的中国城市经济制度及其逆现代性(下)——16世纪前后皇权专制空前强横条件下的城市经济及其命运 731
第一节 16世纪前后中国“权力经济”体制的一系列典型路径 735
第二节 “权力经济”体制下工商社会必然的悲剧性命运 775
第十二章 中国皇权统治“子民”人身和财产的法权制度及其与宪政法理的悖逆 794
第一节 问题的提出:统治者对百姓和工商阶层的凌虐和劫掠何以能够成为一种制度传统 796
第二节 强制国民处于人身依附地位的“编户齐民”制度何以是中国皇权社会的基础 802
第三节 统治者作为天下一切财产最终所有者的法理及其制度化实施方式 820
第四节 作为宪政制度基础的国民法权地位及其与中国皇权社会法权制度的迥异 834
第五节 皇权统治下不能有任何人权、财产权等法权制度方面的变革,决定了16世纪前后中国迥异于宪政制度的发展方向 848
第六节 对一个症结问题的重新讨论:未能有法权形态变革的中国可能在16世纪前后开启新的制度方向吗? 881
第七节 西方“启蒙”水到渠成的形成方式以及法治传统的基础作用,它们与东方“启蒙运动”的不同路径 898
第十三章 中国皇权社会的税赋制度及其与宪政税制的根本分野(上) 909
第一节 不同政体和法理根据之下,中西税赋制度的重大区别及其对各自历史进程的意义 909
第二节 中西赋税体系各自隐含的制度结构和制度逻辑——以杜甫和詹姆斯·M.布坎南的制度经济学思路为例 930
第三节 中国皇权社会赋税制度运行的三项定律 933
第十四章 中国皇权社会的税赋制度及其与宪政税制的根本分野(中)——16世纪前后中国的“恶税制度”与专制权力的关系 960
第一节 “货币税制的实现”与“赋税的非专制性”,两者孰能作为近代税制的标志 961
第二节 皇权社会后期历次赋役改革的失败结局及其制度始因 974
第三节 16世纪前后中国赋税制度空前专制化的一系列表征 985
第十五章 中国皇权社会的税赋制度及其与宪政税制的根本分野(下)——统治权力的专制性能否通过税制得到制衡的制度意义 1037
第一节 宪政政体制衡王权恶税欲求的有效性及其与中国皇权税制的鲜明对比 1038
第二节 “恶税制度”无法遏止的政治哲学意义之一:统治者私欲因不受制衡而趋于疯狂的必然性 1050
第三节 “恶税制度”无法遏止的政治哲学意义之二:统治者与“蚁民”之间建立最低限度博弈平衡的绝无可能及其制度后果 1055
结束语 1070
引用书目 1073
词目索引 10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