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企业破产法实务精答》PDF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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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  者:邢立新编著
  • 出 版 社:北京:法律出版社
  • 出版年份:2007
  • ISBN:7503673737
  • 页数:331 页
图书介绍:本书主要是对新企业破产法的一些焦点与核心法律问题进行专家剖析,以指导实务。

问答篇 3

一、综合 3

1.《破产法》出台的背景如何 3

2.《破产法》的立法宗旨是什么 4

3.《破产法》适用于哪些主体 6

4.《破产法》确立了几种破产法律制度,制度设计如何 7

二、破产准备 9

5.债务人在向法院申请破产前是否需要委托审计 9

6.债务人在向法院申请破产前应清理哪些档案材料 9

7.债务人申请破产前制定破产预案的必要性 10

8.破产预案应包括哪些主要内容 10

9.国有企业破产前应做哪些准备工作 12

三、破产申请与受理 14

(一)案件管辖 14

10.破产案件地域管辖如何确定 14

11.债务人注册地与住所地不一致时,管辖法院如何确定 14

12.破产案件级别管辖是如何规定的 15

(二)破产申请 15

13.破产申请人有哪些 15

14.什么情况下债权人可以提出破产申请 16

15.债权人为什么不能向法院提出破产和解申请 16

16.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申请破产清算是权利还是义务 17

17.如何确定“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 17

18.债务人申请破产应当提交哪些文件 18

19.债权人申请破产应当提交哪些文件 19

20.《公司法》下的公司申请破产,应提交什么机构的决策文件 20

21.集体企业申请破产应提交什么机构的决策文件 20

22.外商投资企业申请破产应提交何种决议文件 20

23.外商投资企业中的合资、合作企业不能形成董事会决议的,能否提出破产申请 21

(三)立案审查 22

24.法院立案受理破产案件的条件如何掌握 22

25.借新还旧贷款能否视为到期债务 22

26.如何认定企业是否资不抵债 22

27.申请或被申请破产的企业法人资格如何确定 23

28.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经济组织能否破产 23

29.债权人的破产申请能力如何确定 24

30.法院的立案审查期限是如何确定的 24

31.债权人申请破产的,法院的立案审查程序如何 24

32.破产案件立案受理的审查期限能否延长 25

33.债权人申请破产的,法院可以要求债务人说明哪些情况 25

34.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申请人可否撤回申请 25

(四)案件受理 26

35.法院以何种形式立案受理破产案件 26

36.破产案件的受理费用如何支付 26

37.破产案件的受理费用标准 26

38.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破产申请人能否撤回申请 27

39.法院不予受理破产申请的情形有哪些 28

40.法院受理后裁定驳回破产申请的情形有哪些 28

41.法院受理破产案件的裁定如何送达 29

42.法院受理债权人的破产申请的,债务人应提供哪些文件、材料 29

43.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如何通知债权人 30

44.如何理解法院通知债权人的义务 30

45.去院发布公告的形式、范围 30

46.法院通知债权人和发布公告的内容 31

47.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债务人的受限制人员有哪些?必须履行哪些法定义务 32

48.破产期间债务人的有关人员不履行法定义务如何处罚 35

49.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能否清偿债务 36

50.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能否处分财产 36

51.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履行哪些义务 36

52.债务人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向债务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的法律后果 37

53.债务人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不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的,如何处理 37

54.管理人起诉债务人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的,管辖法院如何确定 38

55.如何理解“未履行完毕的合同” 38

56.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是否继续履行由谁决定 38

57.未履行完毕的合同对方当事人享有什么权利 39

58.未履行完毕合同的对方当事人要求管理人提供担保的法律效力 39

59.未履行完毕的合同解除的情形 39

60.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如何处理 40

61.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行政机关罚没的破产企业财产如何处理 41

62.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已经开始尚未终结的案件是否需要移送 41

63.如何理解《破产法》第20条的“民事诉讼或仲裁应当中止” 43

64.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权人能否向债务人提起诉讼 44

65.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管理人接管前,对可能的债务人财产的流失如何处理 44

66.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对破产企业债权的诉讼时效有何影响 44

四、管理人制度 46

67.管理人由谁指定 46

68.法院何时指定管理人 46

69.《破产法》的指定管理人与1986《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的指定清算组有何区别 46

70.法院指定管理人应采取何种形式 47

71.指定管理人和确定管理人报酬的办法由谁规定 47

72.管理人名册有几种,如何形成 48

73.管理人名册的地域性特点如何把握 48

74.管理人工作的制约机制如何 49

75.什么人不能担任管理人 50

76.个人能否担任管理人 51

77.担任管理人的机构一般有哪些 52

78.申报编入管理人名册应提交哪些文件 52

79.法院编制管理人名册的程序 53

80.管理人名册能否补充和调整 54

81.管理人评审委员会如何组成 55

82.编制管理人名册的评审标准如何确定 55

83.法院如何从管理人名册中选定管理人 55

84.哪些破产案件法院可以采取竞争方式选定管理人 56

85.法院如何采取竞争方式选定管理人 57

86.何种情况下可以指定清算组为管理人 57

87.经过行政清理、清算的金融机构破产案件如何指定管理人 58

88.如何认定管理人与破产案件有无利害关系 58

89.如何认定管理人或管理人派出人员与案件有利害关系 59

90.管理人能否拒绝或转让指定 59

91.管理人印章如何刻制和使用 60

92.管理人的职责有哪些 60

93.法院裁定受理破产案件并指定管理人后,管理人如何着手工作 61

94.管理人如何接管企业 61

95.管理人能否聘任其他专业人员、工作人员 62

96.管理人可否辞去职务 62

97.管理人无正当理由辞去职务的如何处理 63

98.债权人会议能否申请更换管理人 64

99.法院如何审查债权人会议要求更换管理人的申请 65

100.法院何种情形下可以径行更换管理人 66

101.法院更换管理人的,新的管理人与原管理人如何交接 67

102.管理人的报酬如何确定 67

103.《管理人报酬方案》如何制定 68

104.管理人报酬方案能否调整 69

105.管理人报酬方案确定和调整的依据 70

106.管理人如何收取报酬 70

107.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支付管理人报酬和管理人执行职务费用的,如何处理 71

108.管理人对担保物的维管、变现等如何收取费用 71

109.机构管理人聘请机构或个人协助履行职责的费用如何承担 72

110.清算组成员的费用如何确定 72

111.管理人发生更换的,管理人报酬如何确定 73

112.债权人会议能否对法院确定的管理人报酬方案提出异议 73

113.债权人会议如何行使对管理人的监督权 74

114.债权人委员会对管理人的监督事项有哪些 74

五、债务人财产 76

115.债务人财产的概念 76

116.债务人财产的范围 76

117.债务人经营中依法取得但未支付对价的财产是否属于债务人财产 78

118.破产企业内哪些财产不属于债务人财产 78

119.债务人为国有企业的,其使用的房屋产权权属如何确定 78

120.债务人的土地使用权是否属于债务人财产 79

121.有关债务人财产的哪些行为可以撤销 79

122.如何理解“明显不合理的价格” 80

123.何谓“个别优先清偿行为” 81

124.“个别优先清偿行为”的效力如何认定 82

125.债务人正常生产经营中的清偿行为是否属于“个别优先清偿行为” 82

126.撤销权由谁来行使?如何行使 82

127.管理人提起“担保撤销”程序时应注意的问题 83

128.管理人不依法行使撤销权的救济途径 83

129.有关债务人财产的哪些行为无效 84

130.有关债务人财产的无效行为如何处理 84

131.管理人有哪几种追回权 85

132.债务人的出资人尚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如何处理 86

133.何谓别除权 87

134.别除权的范围 87

135.担保债权人以担保财产仍不足以清偿债权的如何处理 89

136.如何实现别除权 89

137.管理人如何取回质物、留置物 90

138.何谓取回权 91

139.哪些财产可以行使取回权 91

140.取回权如何行使 92

141.取回权标的物灭失的,如何处理 92

142.取回权标的物已被债务人转让的,如何处理 93

143.何谓抵销权 93

144.破产抵销权应具备的条件 94

145.行使抵销权应注意的问题 95

146.行使抵销权的限制 95

147.未届清偿期的债权债务能否抵销 96

148.附期限的债权能否抵销 97

149.附生效条件的债权能否抵销 97

150.附解除条件的债权能否抵销 97

六、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 99

151.什么是破产费用?哪些费用属于破产费用 99

152.什么是共益债务?共益债务包括哪些内容 100

153.如何区分破产费用与共益债务 101

154.破产费用与共益债务之间的清偿顺序如何 101

155.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支付破产费用时如何处理 102

156.因债务人财产不足而终结破产程序的,管理人职务何时解除 102

157.破产程序中如何控制破产费用的支出 102

七、债权申报 104

158.债权申报的概念和法律效力 104

159.债权申报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104

160.债权申报应提供哪些材料 105

161.债权申报是否可以代理 106

162.破产程序中的债权范围 106

163.未到期的债权能否申报 108

164.有财产担保的债权是否需要申报 109

165.附条件的债权能否申报 109

166.附期限的债权能否申报 110

167.未决债权能否申报 110

168.连带债权人如何申报债权 110

169.连带债务人的债权人如何申报债权 111

170.保证人或连带债务人如何申报债权 112

171.保证人或其他连带债务人何种情形下预先行使追偿权 112

172.债权人选择不申报债权所产生的法定义务 113

173.连带债务人如何预先行使追偿权 113

174.相互担保的企业均进入破产程序的如何申报债权 113

175.管理人解除合同造成的损害赔偿如何处理 114

176.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形成的债权如何处理 114

177.票据付款人的债权如何处理 115

178.劳动债权的概念和范围 116

179.破产程序中不必申报的债权有哪些 116

180.劳动债权异议如何处理 116

181.对管理人列示的劳动债权清单有异议提起的诉讼是否需要前置程序 117

182.债权人逾期申报债权的补救措施 117

183.债权人在破产程序中未申报债权的法律后果 117

184.接受债权申报的机关 118

185.债权登记事项有哪些 118

186.债权登记时的初步审查 118

187.债权登记是否需区分债权性质 119

188.债权调查的机关 119

189.债权调查主要包括哪些方面 120

190.债权调查的期限 120

191.债权调查结果如何处理 121

192.债权确认的机关及程序 121

193.破产债权确认之诉如何提起 121

194.破产程序中的保证债权如何审查确认 122

八、债权人会议 123

195.债权人会议的法律地位 123

196.债权人会议的组成 123

197.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人是否为债权人会议成员 124

198.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人的表决权限制 124

199.劳动债权人是否为债权人会议成员 125

200.税收债权人是否为债权人会议成员 125

201.债权人的债权尚未确定时有无表决权 125

202.债权人能否委托他人代为表决 126

203.债权人不参加债权人会议的后果 127

204.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何时召开 128

205.除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外的其他债权人会议如何召 128

206.债权人会议由谁召集和主持 129

207.债权人会议主席的职权 129

208.债权人会议主席的选任标准 130

209.债权人会议召开前的准备 131

210.债权人会议通知及通知内容 131

211.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内容 132

212.债权人会议的列席人员 132

213.债权人会议的职权 133

214.召开债权人会议有无人数限制 134

215.债权人会议的决议机制 134

216.债权人对债权人会议决议的异议权 135

217.债权人会议决议的法律效力 135

218.债权人会议审议特定事项无法通过时如何处理 136

219.债权人对法院特定事项的裁定能否上诉 137

220.债权人对法院特定事项裁定的复议权 137

221.债权人委员会的地位及组成 138

222.债权人委员会行使哪些职权 139

223.管理人、债务人的有关人员拒绝接受债权人委员会监督,如何处理 140

224.管理人应报告的事项有哪些 140

225.债权人委员会能否领取工作报酬 141

九、重整 142

226.重整的概念与意义 142

227.我国破产重整制度的沿革与发展 142

228.重整制度的特点 144

229.重整制度的适用范围 145

230.金融机构破产能否适用破产重整程序 146

231.实行政策性破产的国有企业能否适用破产重整程序 146

232.其他法律规定的企业法人以外的组织是否适用破产重整程序 147

233.有权提出破产重整的主体有哪些 147

234.破产重整程序的启动方式 148

235.申请人提出重整申请的条件是什 149

236.人民法院如何审查重整申请 149

237.重整申请的审查程序如何 150

238.重整裁定如何作出 150

239.重整公告内容如何 150

240.重整期间如何计算 151

241.重整期间债务人的财产及营业事务能否自行管 151

242.重整期间管理人的职权有哪些 153

243.管理人能否聘任债务人的经营管理人员负责营业事务 154

244.重整期间担保权人能否行使担保权 155

245.重整期间能否就债务人财产设定担保 156

246.重整期间权利人能否行使取回权 156

247.重整期间,债务人的出资人及董事、监事、高管人员的权利受何种限制 156

248.重整计划草案何时提出 157

249.重整计划草案由谁制定 157

250.重整计划草案应包括哪些内容 158

251.讨论重整计划草案时,如何分组表决 158

252.债权人对重整计划草案如何表决通过 159

253.出资人能否参与重整计划草案的表决 160

254.重整计划草案的批准方式 161

255.何种情况下,法院可以强制批准重整计划草案 162

256.如何确定普通债权“在重整计划草案被提请批准时依照破产清算程序所能获得的清偿比例” 164

257.重整计划未获批准如何处理 164

258.重整计划由谁执行 164

259.对重整计划执行的监督制度 165

260.重整计划对债权人的效力如何 166

261.债权人对债务人的保证人和其他连带债务人的权利是否受重整计划的影响 166

262.债务人不能执行或者不执行重整计划如何处理 167

263.重整失败的情形 167

264.重整计划终止执行的,债权人在重整计划中的债权调整承诺是否有效 168

265.重整计划终止执行的,为重整计划提供的担保是否继续有效 169

266.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减免的债务如何处理 169

十、破产和解 170

267.破产和解概念及制度解析 170

268.破产重整与破产和解制度的异同 171

269.我国《1986破产法》和解制度的缺陷 173

270.债权人能否作为和解申请人 173

271.破产和解的法定条件 174

272.破产和解程序如何启动 174

273.申请破产和解应提交哪些文件 175

274.和解协议草案应包括哪些内容 175

275.人民法院对和解申请的审查 176

276.破产和解的程序如何进行 176

277.如何从破产清算程序转换到破产和解程序 177

278.债权人会议关于同意和解的决议如何通过 177

279.和解协议草案未获得通过或未获得认可,如何处理 178

280.和解债权人的范围如何界定 178

281.和解协议的程序效力 179

282.和解协议对债务人的效力 179

283.和解协议对和解债权人的效力 180

284.未申报债权的无财产担保的债权人如何行使权利 181

285.和解程序中的别除权人能否行使权利 181

286.和解协议对债务人的保证人或其他连带债务人有无效力 182

287.对债务人执行和解协议的监督 182

288.和解协议的无效情形 183

289.和解协议的无效处理 183

290.和解终止的概念 184

291.债务人不能执行或不执行和解协议的,如何处理 184

292.债务人不能执行或不执行和解协议的,法院能否主动终止和解协议 185

293.和解协议终止的法律后果 185

294.和解失败的情形 185

295.和解协议终止后,和解债权人放弃债权承诺的效力如何 186

296.和解协议期间债权人获得的清偿如何处理 186

297.和解协议终止后,和解协议担保的效力如何 187

298.何谓自行和解 187

299.自行和解的基本要求 188

300.债权人能否提出自行和解 188

301.自行和解是否需要提交和解方案 188

302.自行和解的效力如何 189

303.和解协议执行完毕后的程序处理 189

304.和解协议执行完毕对减免债务的效力 189

305.债权人在和解协议之外要求保证人或其他连带债务人承担责任的,保证人或其他连带债务人清偿后能否向债务人行使追偿权 190

十一、破产清算 191

306.破产宣告的原因 191

307.破产宣告的情形 192

308.破产宣告的障碍有哪些 192

309.破产宣告如何进行 193

310.破产宣告裁定的主要内容 194

311.破产宣告对债务人的效力 194

312.何种情况下,破产企业可以继续生产经营 194

313.破产宣告对破产企业有关人员的效力 195

314.破产宣告对破产企业职工的效力 196

315.破产宣告对债务人财产的效力 196

316.破产宣告对债权人的效力 197

317.破产宣告公告如何发布 198

318.破产公告的内容 198

319.破产宣告的异议权 199

320.除斥债权的概念及范围 200

321.管理人如何清收破产财产 201

322.破产宣告时破产企业未到期的债权如何处理 201

323.破产企业已过诉讼时效的债权如何处理 202

324.破产企业被采取强制措施或尚未执行完毕的财产如何处理 202

325.破产企业分支机构的资产如何处理 202

326.破产企业与他人的共有财产如何处理 203

327.破产企业的下属独资企业如何处理 203

328.破产企业持有的其他企业的投资权益如何处理 204

329.破产企业的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如何处置 205

330.破产企业使用的集体土地使用权如何处置 206

331.破产企业房屋土地正在出租的,如何处理 206

332.管理人就破产企业正在出租的房屋土地解除租赁,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如何处理 207

333.管理人出售破产财产的依据是什么 208

334.《破产财产变价方案》应包括哪些内容 209

335.对破产财产进行评估的意义 209

336.破产财产的变价方式 210

337.如何确定破产财产整体变价或分散变价 211

338.无形资产如何变价 211

339.破产财产分配前的优先清偿范围有哪些 212

340.破产财产的分配顺序如何 212

341.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如何处理 213

342.破产企业劳动债权属于哪一清偿顺序 213

343.劳动者因劳动争议仲裁或诉讼胜诉而获得的工资性赔偿金如何清偿 214

344.破产企业拖欠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工资的,其计算标准如何 214

345.破产程序中第一顺序不足清偿时的补救措施 215

346.破产程序中国家税款的滞纳金是否应列入第二清偿顺序 216

347.破产清算中的财产变现行为产生的税款清偿顺序如何 216

348.行政机关对破产企业的罚款等如何清偿 216

349.破产清偿顺序的新旧法比较 217

350.破产分配的方式 217

351.破产分配的次数如何确定 218

352.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的拟订与提交 218

353.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的内容 219

354.参与破产财产分配的债权人范围 220

355.可供分配的破产财产的范围 220

356.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的生效 220

357.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的表决与通过 221

358.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的执行 222

359.破产财产分配的公告 222

360.破产财产最后分配日的法律意 222

361.提存的概念、程序及提存机关 223

362.哪些破产财产分配额应当提存及其提存方式 225

363.破产财产的受领方式 226

364.债权人未受领的破产财产的处理 226

365.诉讼或仲裁未决债权的分配额如何处理 227

破产终结 227

366.破产终结的概念及法律效力 227

367.破产终结的情形 228

368.破产程序终结由谁提出 228

369.破产财产分配报告的内容 228

370.破产企业何时注销 229

371.管理人的职务何时终止 229

372.管理人职务终止后的善后事宜如何处理 230

373.破产程序终结后发现哪些破产财产应予以追回 230

374.破产程序终结后追回的破产财产如何处理 231

375.追加分配有无时限要求 231

376.破产终结后如何追回破产财产 232

377.追加分配的申请由谁提出 232

378.追加分配与二次分配的比较 232

379.破产程序终结后,破产人的保证人和其他连带债务人是否需要承担保证责任 233

380.破产程序有关档案材料的保管与移交 234

381.债务人申请破产前是否应召开职工(代表)大会 234

382.职工分流安置预案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235

383.职工分流安置工作如何进行 235

384.哪些职工属于破产企业分流安置的范围 236

385.破产企业如何安置职工 237

386.国有企业政策性破产如何安置职工 238

387.国有破产企业的离退休职工如何安置 239

388.国有破产企业未参加社会统筹的,离退休人员如何安置 240

389.国有破产企业职工不明确选择去向的,如何处理 241

390.有偿安置的职工如何与新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241

391.什么情况下接收单位应与被有偿安置的职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41

392.破产企业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何时解除 242

393.破产企业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如何计发经济补偿金 242

394.国有企业破产的,自谋职业安置费如何掌握 243

395.国有企业破产的职工安置费用来源 244

396.职工安置费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的区别 245

397.职工安置费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的关系 245

398.破产企业的患病职工和非因工负伤职工如何安置 246

399.因工负伤职工可享受哪些待遇 246

400.破产企业的复转军人应如何安置 248

401.领取自谋职业安置费的职工能否再领取失业救济金 249

402.领取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职工能否领取失业救济金 249

403.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期限如何确定 250

404.破产企业职工档案如何移转 250

405.擅自离职但档案仍滞留原单位的人员档案如何处理 251

406.破产期间对破产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收入有何特别规定 251

407.破产清算期间的职工生活费如何发放 252

408.破产企业职工的集资款如何清偿 252

409.职工对企业的投资款如何处理 253

410.破产企业向职工的借款如何处理 253

411.破产企业欠缴的住房公积金如何清偿 253

412.企业破产后住房公积金账户如何处理 254

413.管理人聘任的破产企业工作人员待遇如何确定 255

414.国有破产企业的职工供暖费如何解决 255

415.国有破产企业的非经营性资产如何处理 255

416.国有破产企业的职工住房如何处理 256

417.破产企业出售职工住房所得款项,应否列入破产财产 257

418.破产企业向住房基金管理中心缴存的公共维修基金是否属于破产财产 257

419.破产企业的公共维修基金如何处理 258

420.破产企业职工住房的公共维修基金未提取或被挪用的如何处理 258

421.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破产企业尚未审结的劳动争议如何处理 259

422.职工与破产企业的劳动关系争议是否需要前置程序 259

423.劳动关系争议不服劳动仲裁裁决结果的,应向哪个法院提起诉讼 260

424.政策性国有破产企业职工就一次性安置费产生争议如何处理 260

425.政府或破产企业上级单位等自愿安置职工的行为性质及处理 260

426.对破产清算期间产生的安置争议能否仲裁和诉讼 261

427.有关企业欠缴社会保险的争议是否属劳动争议案件的受理范围 261

十二、法律责任 263

428.企业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对企业负有哪些法定义务 263

429.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背对公司的忠实、勤勉义务的法律责任 264

430.什么条件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承担企业破产责任 265

431.债务人的有关人员拒不列席债权人会议的法律责任 266

432.债务人拒不提供破产所需文件、情况的法律责任 267

433.债务人拒不履行移交义务的法律责任 267

434.债务人妨碍公正清偿的法律责任 268

435.债务人的有关人员违反人身限制规定的法律责任 269

436.管理人违背忠实、勤勉义务的法律责任 270

十三、涉罪问题的处理 272

437.破产犯罪如何追究刑事责任 272

438.破产犯罪的罪名有哪些,如何处罚 272

439.债务人财产下落不明的如何处理 276

十四、跨境破产 277

440.破产程序是否具有域外效力 277

441.外国法院的破产裁决在我国如何实现其效力 277

442.人民法院如何审查外国法院的破产裁决 278

443.破产企业的境外财产如何处理 279

十五、其他 280

444.国有企业政策性破产遵循的是哪些政策 280

445.国有企业政策性破产的特殊规定 280

446.国有企业破产政策的适用范围 281

447.金融机构如何破产 282

448.金融机构托管中有何特殊的法律政策 282

449.企业法人以外的组织能否申请破产 283

450.《破产法》的颁布和实施时间 283

法规篇 287

综合类 287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287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308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企业被人民法院依法宣告破产后在破产程序终结前经人民法院允许从事经营活动所签合同是否有效问题的批复 32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破产债权能否与未到位的注册资金抵销问题的复函 32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破产程序中当事人或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作出的债权人优先受偿的裁定申请再审或抗诉应如何处理问题的批复 32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对以破产案件的债务人为被执行人的执行案件均应中止执行的批复 324

房屋土地类 325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破产企业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应否列入破产财产等问题的批复 325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国营农场能否破产及破产后土地如何处置的复函 326

国土资源部关于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 327

人员安置、社会保障类 328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实行社会保险的企业破产后各种社会保险统筹费用应缴纳至何时的批复 328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企业离退休人员的养老保险统筹金应当列入破产财产分配方案问题的批复 328

最高人民法院经济审判庭关于破产案件中涉及银行给企业基本生活费贷款应如何清偿的复函 329

后记 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