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言:雅典、耶路撒冷与中国&唐文明 1
导论 关于德法次序的哲学研究 8
0.1 缘起:现代政治建构的十字路口 8
0.2 一个必要的逻辑性起点:哲学与社会科学 15
0.3 德法次序概念:探讨道德和法律关系的一种哲学预备 21
0.4 本书的基本框架 27
上篇 41
第一章 权利论:法律优先的政体模式 41
1.1 安全及其法权 42
1.1.1 道德优先政体为何不可能? 44
1.1.2 法律优先政体如何可能? 55
1.2 财产及其法权 62
1.2.1 道德优先政体之无效 64
1.2.2 法律优先政体之有效 76
第二章 义务论:道德优先的政体? 83
2.1 道德优先? 83
2.1.1 普遍法治的公民社会 84
2.1.2 法治?还是德治? 95
2.2 伦理优先? 106
2.2.1 并非“自在自为”的法和道德 107
2.2.2 “自在自为”的伦理国家 115
第三章 德法之辨:古典和现代 128
3.1 何种法治?何种德治? 129
3.1.1 现代法治批判:平等优先的道德政治 130
3.1.2 现代德治批判:等级优先的道德政治 138
3.2 古今德法之争 148
3.2.1 道德优先:等级对平等 150
3.2.2 道德优先与法律优先:雅典对耶路撒冷 161
3.2.3 德与法:本质性自由与实存性自由 169
第四章 德法之间:本质性自由和实存性自由 194
4.1 品德:民主(平等)与真正的民主(平等) 196
4.2 礼俗:自由与真正自由 207
4.3 谁之民主?何种自由? 214
下篇 223
第五章 “哲学”和“正名”:道德和文明 223
5.1 “哲学正名”的提出 223
5.2 “哲学”的“正名” 232
5.3 “正名”的“哲学”化 243
第六章 “刑名法术”:传统法家与现代法家 254
6.1 法制与法治 254
6.2 “因道全法” 265
6.3 “道”“德”及其“解”“喻” 279
6.4 刑名参同 291
第七章 仁政:阳儒阴法? 300
7.1 仁教 301
7.2 “仁”与“智” 318
7.3 仁政 325
7.4 非“正名” 332
第八章 礼治:隆礼重法 340
8.1 礼义明分 348
8.2 礼乐教化 356
8.3 礼在法先 365
8.4 “礼”与“正名” 377
结语:止乎礼 387
参考文献 393
后记 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