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编 总则 1
第一章 民事诉讼基本常识 3
第二章 管辖 11
第三章 诉讼参加人 24
第一节 当事人 24
第二节 诉讼代理人 31
第四章 证据制度 35
第五章 诉讼保障制度 53
第一节 财产保全 53
第二节 先予执行 57
第三节 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 58
第四节 法律援助 63
第六章 诉讼费用 65
第二编 审判程序 77
第七章 第一审普通程序 77
第一节 起诉和受理 77
第二节 审理前的准备 82
第三节 开庭审理 86
第四节 判决和裁定 95
第八章 简易程序 97
第九章 第二审程序 101
第十章 再审程序(审判监督程序) 109
第一节 法院决定的再审 110
第二节 当事人申请的再审 112
第三节 检察院抗诉的再审 115
第十一章 非讼程序 117
第一节 特别程序 117
第二节 督促程序 123
第三节 公示催告程序 125
第三编 执行程序 131
第十二章 执行概述 131
第十三章 执行的申请 138
第十四章 执行措施 142
第四编 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特别规定 153
第十五章 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特别规定 153
附录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164
附录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222
第一编 总则 3
第一章 民事诉讼基本常识【问001】什么是“民事诉讼”?除了诉讼还有没有别的解决纠纷的途径? 3
【问002】如何理解民事诉讼中的基本概念“诉讼标的”? 3
【问003】什么是“诉”?诉有哪些类型?其诉讼标的各有什么不同? 4
【问004】民事诉讼须遵循哪些基本原则? 5
【问005】民事诉讼法的任务是什么? 6
【问006】民事诉讼有哪些基本制度? 7
【问007】民事诉讼中的回避应如何提出?由谁来决定是否回避? 8
【问008】人民调解和人民法院调解是不是一回事?调解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吗? 9
【问009】什么是民事诉讼中的“诉讼时效”?民事诉讼的时效有多长? 10
【问010】什么是“诉讼期间”?期间如何计算? 10
第二章 管辖 11
【问011】什么是“管辖”?为什么要确定管辖? 11
【问012】什么是“级别管辖”?其具体分工如何? 11
【问013】如何理解中级人民法院的管辖范围? 12
【问014】什么是“地域管辖”? 13
【问015】什么是“一般地域管辖”?如何确定一般地域管辖? 14
【问016】一般地域管辖的基本原则是什么?有哪些例外情况? 14
【问017】什么是“特殊地域管辖”?其具体规则如何? 16
【问018】什么是“专属管辖”? 20
【问019】当事人能否通过协议自行选择管辖法院?协议管辖有哪些条件? 20
【问020】当两个以上法院都有管辖权时如何解决? 21
【问021】法院立案后发现没有管辖权怎么办? 22
【问022】什么是“指定管辖”? 22
【问023】法院立案后可否变更管辖级别? 23
【问024】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如何处理? 23
第三章 诉讼参加人第一节 当事人【问025】什么是“当事人”?当事人在诉讼中如何称谓? 24
【问026】当事人的范围如何确定? 24
【问027】当事人在诉讼中有哪些权利义务? 26
【问028】什么是“共同诉讼”?共同诉讼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如何? 27
【问029】共同诉讼有哪些典型情形? 27
【问030】什么是“代表人诉讼”?代表人诉讼分为哪些情形? 29
【问031】什么是“第三人”?第三人在诉讼中的地位如何? 30
第二节 诉讼代理人【问032】什么是“诉讼代理人”?诉讼代理人有哪几种? 31
【问033】哪些人必须通过法定代理人代理诉讼?法定代理人在诉讼中有哪些权利? 31
【问034】哪些人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被委托的诉讼代理人有哪些诉讼权利? 33
【问035】委托诉讼代理权如何取得?如何变更?如何解除? 33
【问036】委托诉讼代理人可否调查取证? 34
【问037】代理离婚诉讼有什么特别规定? 34
第四章 证据制度 35
【问038】什么是“证据”?什么是“证据材料”?二者有何区别? 35
【问039】证据有哪几种? 35
【问040】什么是“举证责任”?在诉讼中举证责任如何分配? 36
【问041】哪些事实无需举证即可成为证据? 37
【问042】当事人提供证据材料有哪些要求? 38
【问043】《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对举证期限有什么规定? 39
【问044】证据应由谁负责收集? 40
【问045】申请人民法院取证需要履行哪些程序? 41
【问046】人民法院取证有哪些程序上的要求? 41
【问047】什么是“质证”?质证有什么作用? 42
【问048】质证需如何进行?有哪些要求? 42
【问049】什么是“认证”?认证的效力是什么? 43
【问050】什么是“证据的证明力”?如何判定证据的证明力大小? 44
【问051】各类证据的证明力大小如何判定? 46
【问052】各种具体证据在收集和认证时有哪些要求? 47
【问053】哪些人可以成为证人?证人作证有哪些要求? 49
【问054】当事人申请证人作证有哪些程序要求? 50
【问055】当事人可否申请鉴定?申请鉴定有哪些要求? 51
【问056】如何确定鉴定结论的效力? 51
【问057】鉴定人、勘验人如何参与诉讼? 52
【问058】案件中出现专门性问题需要说明时如何操作? 52
【问059】什么是“证据保全”?证据保全有哪些方式和要求? 53
第五章 诉讼保障制度第一节 财产保全【问060】什么是“财产保全”?财产保全有哪几种情形? 53
【问061】财产保全的范围是什么?有哪些保全措施? 54
【问062】在上诉案件中进行财产保全需要注意些什么? 55
【问063】财产保全在什么时候可以解除?财产保全错误时如何补救? 56
第二节 先予执行【问064】什么是“先予执行”?在哪些情况下可以先予执行? 57
【问065】人民法院裁定先予执行需要哪些条件? 57
【问066】采取先予执行措施还应注意些什么? 58
【问067】当事人不服财产保全或先予执行裁定怎么办? 58
第三节 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问068】针对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法律规定了哪些强制措施? 58
【问069】什么是“拘传”?一般在哪些情况下适用?有什么程序性要求? 59
【问070】对于违反法庭规则、扰乱法庭秩序的行为应如何处理? 59
【问071】除扰乱法庭外,还有哪些情况可以采取罚款、拘留措施?罚款、拘留的标准如何? 60
【问072】适用拘留措施时有哪些程序性要求? 61
【问073】除对当事人外,人民法院可否对不履行协助义务的单位采取强制措施?如何采取? 62
【问074】当事人对罚款、拘留的决定不服怎么处理? 62
【问075】由谁决定是否采取强制措施? 63
第四节 法律援助 63
【问076】在民事诉讼中,什么是“法律援助”?哪些情况下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63
【问077】如何申请法律援助? 64
【问078】提供法律援助的法律服务人员如何确定? 65
第六章 诉讼费用 65
【问079】诉讼费用包括哪些? 65
【问080】诉讼费用的金额如何确定? 66
【问081】哪些案件可以不用交纳案件受理费? 69
【问082】哪些情况下可以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70
【问083】交纳诉讼费用的期限如何? 70
【问084】哪些情况下应退还已交纳的诉讼费用? 71
【问085】诉讼费用如何负担? 71
【问086】哪些情况下可以缓交、减交、免交诉讼费用? 72
【问087】申请缓交、减交、免交诉讼费用需提供哪些材料? 73
第二编 审判程序 77
第七章 第一审普通程序第一节 起诉和受理【问088】起诉需要符合哪些条件?不符合这些条件有什么后果? 77
【问089】起诉应以什么方式提出? 77
【问090】起诉状应包括哪些内容? 78
【问091】人民法院对不符合条件的起诉应如何处理? 79
【问092】人民法院对符合条件的起诉应如何处理? 80
【问093】法院受理与不受理案件有哪些特别的法律规定? 81
【问094】审查起诉的期限是多久?审查后案件应如何处理? 82
第二节 审理前的准备【问095】立案后首先应当做什么? 82
【问096】什么是“送达”?有哪些送达方式?各种送达方式的送达日期如何确定? 83
【问097】立案后还有哪些需要送达当事人的诉讼材料? 85
【问098】人民法院在诉前的调查取证方面有哪些义务? 85
第三节 开庭审理 86
【问099】哪些案件应该公开审理?哪些案件可以不公开审理? 86
【问100】开庭审理的具体程序是怎样的? 86
【问101】开庭审理中有哪些常见情况出现?分别应如何处理? 87
【问102】原告在开庭审理中申请撤诉,应如何处理? 88
【问103】什么是“延期审理”?哪些情况下案件可以延期审理? 88
【问104】什么是“诉讼中止”?哪些情况下案件需要中止审理? 89
【问105】什么是“诉讼终结”?哪些情况下案件需要终结诉讼? 90
【问106】延期审理、诉讼中止、诉讼终结三者之间有什么差别? 90
【问107】哪些案件不能调解?那些情况下可以迳行调解? 91
【问108】诉讼中的调解应如何进行? 91
【问109】调解协议可以和不能含有哪些内容? 92
【问110】调解成功应如何处理?调解书有什么法律效力? 93
【问111】哪些情况下调解达成协议可以不制作调解书? 93
【问112】调解失败怎么办? 94
【问113】法庭笔录如何确认? 94
【问114】什么是“审限”?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审限是多长? 95
第四节 判决和裁定【问115】判决书中应包含哪些要素? 95
【问116】哪些情况下应该适用裁定? 96
【问117】一审裁判何时生效? 96
第八章 简易程序 97
【问118】哪些案件适用简易程序? 97
【问119】相对普通程序而言,简易程序“简”在哪儿? 97
【问120】案件适用简易程序的基本流程如何? 98
【问121】简易程序能否转为普通程序?普通程序能否转为简易程序? 99
【问122】哪些案件在开庭审理时应当先行调解?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如何? 100
第九章 第二审程序【问123】在哪些情况下可以提起第二审程序? 101
【问124】在第二审程序中当事人的地位如何? 101
【问125】上诉状应包括哪些内容? 102
【问126】上诉如何提起? 103
【问127】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应如何处理? 104
【问128】二审案件的审查如何进行? 104
【问129】第二审案件采取怎样的审理方式? 105
【问130】第二审案件的审理和宣判地点在哪儿? 105
【问131】经过审理后的第二审案件有哪些处理方式? 106
【问132】二审可否调解?哪些情况下可进行调解? 107
【问133】上诉可否撤回? 108
【问134】如果当事人是法人,在二审中发生分立或合并的怎么办? 108
【问135】二审的审限是多长? 109
【问136】二审裁判的效力如何? 109
第十章 再审程序(审判监督程序)【问137】什么是“再审程序”?再审程序与《民事诉讼法》中的“审判监督程序”是不是一回事? 109
第一节 法院决定的再审【问138】法院在哪些情况下可以决定再审?决定再审后原判决、裁定如何执行? 110
【问139】再审程序(审判监督程序)是否与两审终审制相矛盾? 110
【问140】一审宣判后原审人民法院发现判决确有错误的怎么处理? 111
【问141】再审案件适用哪种审判程序? 111
【问142】再审可以进行几次? 112
第二节 当事人申请的再审【问143】当事人在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再审?人民法院收到再审申请后如何处理? 112
【问144】哪些案件不能申请再审? 113
【问145】再审申请人向法院申请再审需要提交哪些材料?人民法院收到这些材料后应如何处何? 114
【问146】当事人申请再审的期限有多长? 115
【问147】再审民事案件能否超原判诉讼请求判决的请求? 115
第三节 检察院抗诉的再审【问148】什么是“抗诉”?人民检察院在哪些情况下应当提起抗诉? 115
【问149】人民检察院抗诉的后果是什么?抗诉的形式要求是什么? 116
第十一章 非讼程序第一节 特别程序【问150】什么是“特别程序”?特别程序适用于哪些案件? 117
【问151】特别程序有什么最主要的“特别”之处? 117
【问152】特别程序的审理期限有什么规定? 118
【问153】在适用特别程序过程中发现应适用诉讼程序的怎么处理? 118
【问154】选民资格案件有哪些特殊规定? 118
【问155】申请宣告失踪案件如何提起?失踪人的财产和债务问题如何处理? 119
【问156】申请宣告死亡案件如何提起? 120
【问157】宣告失踪、宣告死亡案件的公告期是多久?公告期满如何处理? 120
【问158】被宣告失踪、宣告死亡的公民重新出现的如何处理? 121
【问159】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如何提起?代理人如何确定? 121
【问160】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判决何时撤销? 122
【问161】认定财产无主案件如何提出?如何操作? 122
【问162】认定财产无主的判决可否撤销? 122
第二节 督促程序 123
【问163】什么是“督促程序”?在哪些情况下可以提起督促程序? 123
【问164】人民法院收到支付令申请后如何处理? 123
【问165】支付令应包括哪些内容? 124
【问166】支付令可否适用留置送达?债务人收到支付令后应如何履行义务? 124
【问167】债务人对支付令的异议有什么法律效力? 125
第三节 公示催告程序【问168】什么是“公示催告程序”?公示催告程序有哪些特点? 125
【问169】哪些人可以申请公示催告程序?如何申请? 126
【问170】公示催告申请提出后,程序如何进行? 126
【问171】公示催告程序中的公告应包括哪些内容?公告地点在哪儿? 127
【问172】利害关系人申报权利后,公示催告程序如何进行?申报权利时有哪些要求?利害关系人因故不能申报权利的如何救济? 127
【问173】没有人申报权利的,公示催告程序如何进行? 128
第三编 执行程序 131
第十二章 执行概述【问174】什么是“执行”?执行的依据是什么?执行的管辖法院如何确定? 131
【问175】执行工作由谁进行?人民法院执行机构负责执行哪些法律文书? 131
【问176】被执行的民事主体死亡或中止的,执行如何继续? 132
【问177】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案外人对执行提出异议,分别应如何处理? 133
【问178】什么是“委托执行”?委托执行应如何进行? 133
【问179】什么是“执行和解”?和解协议是否具有强制执行力? 134
【问180】什么是“暂缓执行”?暂缓执行的期限是多久?被执行人在暂缓执行期限届满后仍不履行义务的怎么办? 134
【问181】在执行中发现生效裁判确有错误,能否纠正? 135
【问182】什么是“执行回转”?执行回转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136
【问183】什么是“执行中止”?哪些情况下需要中止执行? 136
【问184】什么是“执行终结”?哪些情况下需要终结执行? 137
【问185】执行有哪几种结案方式? 138
第十三章 执行的申请【问186】什么情况下可以提出执行申请?人民法院收到申请执行书而不执行的,如何处理? 138
【问187】人民法院受理执行案件应该符合哪些条件? 139
【问188】申请执行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139
【问189】对仲裁裁决如何执行? 140
【问190】对公证债权文书如何执行? 141
【问191】申请执行的期限是多久? 142
第十四章 执行措施【问192】什么是“强制执行”?什么情况下可使用强制执行?执行时有什么程序要求? 142
【问193】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如何处理? 143
【问194】对被执行人的存款如何执行? 143
【问195】对被执行人的收入如何执行? 144
【问196】对被执行人的其他财产应如何执行? 144
【问197】查封、扣押财产有哪些程序性要求? 145
【问198】什么情况下可对查封、扣押的财产进行拍卖、变卖? 145
【问199】被执行人的财产可否不经拍卖、变卖,直接作价抵偿债务? 146
【问200】被执行人隐匿财产是否可搜查?搜查应如何进行? 146
【问201】被执行人隐匿财产要承担哪些责任? 147
【问202】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票证如何执行? 147
【问203】强制迁出房屋或者强制退出土地如何执行? 148
【问204】执行中如何办理财产证照转移? 148
【问205】对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如何执行? 149
【问206】被执行人延迟履行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149
第四编 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特别规定第十五章 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特别规定【问207】什么是“涉外民事诉讼”? 153
【问208】涉外民事诉讼有哪些一般性原则? 153
【问209】涉外民事诉讼有哪几种管辖原则? 154
【问210】哪些人民法院有权管辖第一审涉外民商事案件? 155
【问211】中国法院和外国法院都有管辖权的案件如何确定管辖权? 155
【问212】人民法院如何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当事人送达诉讼文书? 156
【问213】涉外民事诉讼的答辩期间和上诉期间分别是多长? 157
【问214】涉外民事诉讼的上诉期是多久?第一审涉外民事诉讼何时生效? 157
【问215】涉外民事诉讼在诉讼代理人方面有哪些特殊规定? 158
【问216】涉外民事诉讼在财产保全方面有哪些规定? 158
【问217】有仲裁条款的涉外经济案件可否再进行诉讼? 159
【问218】涉外仲裁有哪些特殊规定? 159
【问219】什么是“司法协助”?涉外民事诉讼中如何开展司法协助? 160
【问220】司法协助通过哪些途径进行? 161
【问221】司法协助有哪些文字要求? 161
【问222】我国法院如何与外国法院互相承认生效裁判和仲裁机构裁决? 162
附录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164
附录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