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介绍:本书作者是一位倾向于政治理论的公法学者,从宪法学的原概念:主权、权利入手,探讨了主权、国家权力、公民权利的问题。而且观察、评判中国的实际权力运作,但不涉及政治问题。客观的讲,这是一本非常不错的图书。全书分为四个主要部分:“宪法与宪政的概念”和“主权理论”,转而从思想史入手,摸清一些基本概念的源流,尤其详细的解读了卢梭的《社会契约论》;“国家权力篇”收录的文章分别论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包括法律程序)、政治腐败;“公民权利”收录的主要论文是从集体土地所有权的法律概念的分析入手论证在“外嫁女”案件中“外嫁女”要求的合法性。公法和社会的联系尤其紧密,从本质上说公法就是复杂形式的政治话语(Martin Loughlin)。人们习惯于使用政治哲学的“大词”,而作者阅读经典,从政治哲学的方法,从起码的知识传统脉络出发,沿着概念的源流出发,秉怀着一个知识分子“忧患”、“思辨”和“责任”意识,以宪政为依归研究主权,目的在于探讨在中国建立什么样的主权结构才能实现宪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