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房地产开发用地基本制度 1
一、国家土地所有权 1
二、集体土地所有权 5
三、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9
四、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12
五、城市土地储备 14
六、农用地转用 17
七、土地征用 20
八、土地征用补偿费 25
九、土地权属登记 30
十、土地权属登记的效力 35
十一、房屋权属登记 40
十二、房屋权属登记的效力 44
十三、国有土地使用权 46
十四、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 52
十五、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57
第二章 土地使用权出让与划拨 67
一、土地使用权出让范围 67
二、土地使用权出让程序 71
三、土地使用权出让方式 76
四、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及届满的法律后果 83
五、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88
六、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双方的主要义务及违约责任 94
七、土地用途的变更 100
八、出让土地使用权的提前收回 105
九、土地灭失的法律后果 109
十、土地使用权划拨的范围 112
十一、土地使用权划拨的程序和审批权限 116
十二、划拨土地使用权的行使 118
十三、破产企业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处理 124
十四、划拨土地使用权的收回 130
第三章 土地使用权的转让 135
一、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方式 135
二、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 141
三、土地使用权转让条件 148
四、土地使用权转让与土地上的建筑物的关系 157
五、土地使用权转让与原出让使用权 162
第四章 房地产开发 170
一、房地产开发与再开发 170
二、房地产开发的基本原则 176
三、房地产开发用地取得的基本方式 181
四、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等级管理 185
五、房地产开发项目公司 190
六、外商投资开发经营成片土地 194
七、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196
八、房地产开发项目转让的条件 200
九、合作建房 205
第五章 房屋工程建设 209
一、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管理 209
二、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 215
三、工程建设监理 221
四、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 227
五、建设工程招标方式 229
六、自行招标与委托招标 231
七、工程标底 233
八、招标文件的发售 235
九、投标担保 237
十、共同投标 245
十一、串通投标 247
十二、工程建设招投标程序 250
十三、建设工程合同 256
十四、履约担保、付款担保、退还投标保证金及合同备案 264
十五、中标项目转让的禁止 276
十六、建设工程项目转包 280
十七、建设工程项目分包 282
十八、带资承包 285
十九、施工许可证 289
二十、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 291
二十一、工程监理单位责任 298
二十二、竣工验收和发现质量缺陷的处理 305
二十三、房屋质量保修制度 313
第六章 房屋所有权 319
一、房屋所有权登记 319
二、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效力 326
三、房屋的共同共有 333
四、房屋的按份共有 341
五、建筑物的区分所有 346
六、房地产相邻关系 354
七、危险房屋的法律问题 365
八、违章建筑物的法律问题 369
九、私房改造和“文革”遗留房产问题的处理 373
十、房屋代管 380
十一、房屋继承 383
第七章 房屋买卖 387
一、房地一致原则 387
二、共有房屋的买卖 392
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对预售合同效力的影响 399
四、登记备案与预售合同的效力 404
五、预售商品房的再转让 409
六、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视为合同要约的条件 417
七、商品房认购书中的定金处理 424
八、商品房买卖中惩罚性赔偿的适用 429
九、房屋出卖人的房屋权利瑕疵担保义务 436
十、房屋出卖人的物之瑕疵担保义务 443
十一、房屋买卖中风险的转移 449
十二、房屋法定优先购买权 458
十三、商品房买卖中违约金数额的调整 466
十四、商品房买卖中违约金数额的确定 473
十五、商品房买卖中实际面积与约定面积不符的处理 480
十六、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权 486
十七、出卖人办理房屋权属证书迟延或不能的责任 496
十八、商品房包销 506
十九、商品房担保贷款 518
二十、房地产中介服务 535
二十一、商品房预售款的法定用途及监管 550
二十二、商品房预售合同中有关不可抗力的条款 555
二十二、情势变更原则在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中的运用 562
二十四、不安抗辩权在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中的运用 575
第八章 房屋租赁 584
一、允许租赁的房屋的范围 584
二、房屋租赁期限 588
三、房屋租赁用途 593
四、房屋租赁合同的登记备案 595
五、公房租赁 599
六、划拨土地上的房屋租赁 604
七、买卖不破租赁原则 607
八、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 612
九、承租人的优先承租权 616
十、房屋租赁与房屋抵押的关系 621
十一、房屋转租 625
十二、房屋租赁权的法定让与 631
十三、出租人的修缮义务 635
十四、出租人的瑕疵担保义务 639
十五、承租人的支付租金的义务 643
十六、承租人的房屋返还义务 648
十七、租赁房屋的添附 652
十八、房屋租赁合同的终止 656
第九章 房地产抵押 662
一、房地产抵押的基本原则 662
二、房屋所有权与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的原则 665
三、房地产抵押物的范围 669
四、禁止抵押的房地产 676
五、房地产抵押合同 682
六、房地产抵押合同的内容 685
七、房地产抵押合同留置条款 691
八、清偿债务时设立房地产抵押的撤销 696
九、房地产抵押合同当事人 699
十、房地产抵押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704
十一、房地产抵押合同的生效 709
十二、房地产抵押合同无效的处理 714
十三、房地产抵押登记 720
十四、抵押人拒绝办理抵押物登记的责任 725
十五、房地产抵押权的转让 728
十六、房地产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 732
十七、房地产抵押权效力所及的财产范围 737
十八、抵押房地产的转让 740
十九、房地产抵押权的保全效力 744
二十、房地产抵押权的物上代位效力 747
二十一、房地产抵押权的实现 751
二十二、房地产抵押权的提前实现 754
二十三、房地产抵押权的实现方式 758
二十四、房地产抵押权实现的程序 762
二十五、折价、拍卖或变卖抵押房地产所得的清偿顺序 765
二十六、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的通知义务 769
二十七、房地产抵押权实现时新增房屋的处理 773
二十八、房地产重复抵押 776
二十九、房地产重复抵押的优先顺序 780
三十、集体土地使用权抵押实现时的所有权和用途问题 784
三十一、房地产抵押权实现程序的中止 790
三十二、预购商品房贷款抵押 794
三十三、在建工程抵押 799
三十四、国有房地产抵押的特殊要求 803
三十五、企业、公司房地产抵押的批准程序 807
三十六、房地产所担保债务的履行期限的限制 812
三十七、共有房地产抵押 814
三十八、抵押房地产价值的确定方式 817
三十九、抵押房地产的保险 820
四十、主体变更对抵押合同的影响 824
四十一、城市房地产抵押后的拆迁 827
四十二、城市房地产抵押后被毁损、灭失的处理 830
四十三、房地产抵押权消灭与注销登记 833
第十章 城市房屋拆迁 838
一、拆迁人、被拆迁人、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和拆迁单位 838
二、房屋拆迁行政法律关系和民事法律关系 844
三、房屋拆迁资格证书和房屋拆迁许可证 850
四、拆迁公告、拆迁范围和拆迁期限 857
五、自行拆迁和委托拆迁 861
六、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和达成协议后拒绝搬迁的法律后果 864
七、房屋拆迁证据保全和先予执行 871
八、房屋拆迁行政裁决 874
九、强制拆迁 881
十、房屋拆迁补偿及其方式 885
十一、对几类特殊状态房屋的拆迁 897
十二、搬迁过渡期限、拆迁安置补助费和搬迁补偿费 908
第十一章 物业管理制度 913
一、物业管理区域的划分 913
二、业主身份的认定与物业服务费交纳主体的确认 924
三、业主的权利与义务 934
四、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职责及运行规则 947
五、业主委员会的诉讼主体资格问题 961
六、物业管理交接纠纷问题 973
七、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之间的物业服务收费纠纷 987
八、物业服务企业的安全保障责任纠纷 1002
九、物业管理服务中的车辆管理纠纷 1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