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册 1
第一章 总则鉴定条款的解读 1
第二章 颅脑、脊髓损伤残疾程度分级 85
第三章 损伤性精神障碍残疾程度分级 245
第四章 四肢及躯干损伤残疾程度分级 313
第五章 肌肤损伤残疾程度分级 483
第六章 眼及视功能损伤残疾程度分级 502
第七章 听力、听器、鼻损伤残疾程度分级 573
第八章 口腔、颌面部损伤残疾程度分级 599
第九章 颈部部分器官损伤残疾程度分级 651
第十章 胸部损伤残疾程度分级 691
下册 793
第十一章 腹部损伤残疾程度分级 793
第十二章 泌尿器官损伤残疾程度分级 868
第十三章 生殖器官损伤残疾程度分级 905
第十四章 骨盆及会阴部器官损伤残疾程度分级 932
第十五章 内分泌腺损伤残疾程度分级 957
第十六章 附则中部分条款的理解与适用 1001
第十七章 司法鉴定人出庭 1017
附录 10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