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言 1
第一章 货币非常规存管合约的法律性质 1
第一节 术语的初步厘清:借贷(消费借贷和使用借贷)合约与存管合约 1
第二节 非常规存管的经济功能和社会功能 5
第三节 非常规存管合约与货币借贷合约之间的本质区别 9
第四节 罗马法专家对控制货币非常规存管合约的原则的发现 15
第二章 历史上对货币非常规存管合约法律原则的违背 28
第一节 引论 28
第二节 希腊和罗马的银行业 31
第三节 中世纪晚期的银行家 44
第四节 查理五世统治时期的银行业和萨拉曼卡学派的学说 57
第五节 合法银行业务的新尝试:阿姆斯特丹银行,以及17世纪和18世纪的银行业 72
第三章 从法律上为部分准备金银行业务辩护的尝试 86
第一节 引论 86
第二节 为什么不可能把非常规存管合约等同于借贷合约 89
第三节 并不充分的解决办法:可用性概念的重新定义 109
第四节 货币非常规存管、附有回购约定的交易和人寿保险合约 115
第四章 信贷扩张过程 123
第一节 引论 123
第二节 银行在借贷合约中作为真正中间人的角色 127
第三节 银行在货币银行存管合约中扮演的角色 131
第四节 银行家使用活期存款的后果:单个银行的情况 134
第五节 整个银行体系的信贷扩张和新存款创造 158
第六节 所有银行同时开始扩张时几个额外的困难 168
第七节 贷款创造与无支持钞票发行的类似之处 177
第八节 信贷紧缩过程 185
第五章 银行信贷扩张及其对经济体系的影响 192
第一节 奥地利学派的资本理论 193
第二节 自愿储蓄增加前提下的信贷融资增加对生产结构的影响 225
第三节 没有储蓄增长支持的银行信贷扩张的影响:奥地利学派关于商业周期的理论或流通信贷理论 249
第四节 银行、部分准备金率和大数法则 2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