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导论 1
第一节 选题 1
一、制度借镜 1
二、美国联邦相关制度轮廓 5
三、整合及补充 10
第二节 内容 15
一、组织结构面向 16
二、法理基础面向 16
三、救济程序面向 19
四、司法审查面向 20
五、比较面向 21
第三节 取材 21
第二章 权利救济组织与权责分工 25
第一节 制度沿革 25
一、功绩用人萌芽前之阶段 26
二、功绩用人萌芽至一九七八年文官制度改革阶段 28
三、一九七八年文官制度改革后迄今 37
第二节 申诉(抱怨、诉怨)之管辖分工 43
一、功绩制保护委员会 44
二、特别检察官办公室 48
三、平等雇用机会委员会 50
四、联邦劳动关系委员会 50
五、人事管理局 52
第三节 替代性争议解决途径 54
一、方法或技术 57
二、人事申诉机关採行之方法 62
第四节 小结 67
第三章 公务员的任命与免职 71
第一节 任命权 71
一、任命条款 71
二、主要官员、次级官员及一般公务员 75
第二节 免职权 79
一、免职权之基础 79
二、免职权之界限 81
三、竞争职公务员之免职 87
第三节 功绩用人与政治徇私 92
一、功绩用人 92
二、政治徇私 96
第四节 小结 99
第四章 工作权保护与正当法律程序 101
第一节 从特权到权利 102
一、特权理论 102
二、特权理论之消逝 105
第二节 正当法律程序 109
一、正当法律程序之源起与作用 109
二、正当法律程序之内涵 111
第三节 正当程序条款之操作 115
一、门槛问题 116
二、程度问题 121
第四节 小结 133
第五章 不利处分与申诉 137
第一节 处分程序 138
一、不利处分 138
二、考绩(不及格)处分 142
三、人力裁减处分 144
第二节 申诉:初审 146
一、申诉之提出 146
二、替代当事人、代理人、证人、参加人及协助人 152
三、审理法官 155
四、合并审理(consolidating appeals)与合一审理(joining appeals) 158
五、听证 158
六、声请 162
七、揭示(discovery) 163
八、中期申诉(interlocutory appeal) 163
九、审查标准与确认防卫 164
十、请求签发传票 166
十一、片面沟通之禁止 166
十二、和解 167
十三、初审决定 167
第三节 申诉:复审及再审议 168
一、复审 168
二、再审议(reconsideration) 174
第四节 涉歧视案件(混合案件)之申诉 174
一、申诉内容 175
二、申诉期限 175
三、发回机关审议(consideration) 176
四、审理期限 176
五、功绩制保护委员会终局决定之审查 177
六、平等雇用机会委员会之审查及后续程序 177
第五节 小结 178
第六章 人事禁止规定与OSC 、 MSPB 185
第一节 人事禁止规定与OSC 185
一、人事禁止规定 185
二、申诉与OSC之调查、起诉 190
三、联邦公务员之政治活动界限 192
四、揭发不法公务员之保护 198
五、OSC之角色定位 201
第二节 纪律处分、矫正处分与MSPB 203
一、纪律处分案之裁决 203
二、矫正处分案之裁决 206
三、公务员揭发不法受报复处分案之裁决 208
第三节MSPB之法规审查权 212
一、审查之提出 212
二、审查程序 213
三、审查结果之处理 213
四、审查结果之执行 214
五、司法审查 214
第四节MSPB之其他权限 214
一、行政机关对行政法法官为不利(纪律)处分案件之裁决 214
二、被调离高级主管职之永业公务员声请非正式听证案件 215
三、暂缓执行人事处分案件 216
第五节 小结 217
第七章MSPB终局决定与司法审查 223
第一节 行政行为之司法审查 224
一、司法审查之确立 224
二、法定审查与非法定审查 227
三、MSPB终局决定之司法审查 229
第二节 可受司法审查之推定与排除 233
一、可受司法审查之推定 233
二、司法审查之排除 234
三、裁量案例:一九八八年Webster v.Doe案 235
第三节 司法审查之时机 237
一、穷尽行政救济原则及其例外 237
二、成熟原则 238
三、优先管辖原则 239
四、终局行政行为原则 241
五、人事行政领域:MSPB程序之穷尽 241
第四节 审查范围 242
一、事实问题之审查 243
二、法律问题之审查 247
三、人事行政领域:MSPB终局决定之审查标准 252
第五节 小结 256
第八章 美国(联邦)与我国制度之比较 261
第一节 救济组织架构及权责 261
一、美国 261
二、我国 263
三、评析 268
第二节 权利救济之法理基础 271
一、美国 271
二、我国 272
三、比较 275
第三节 救济案件类型及救济程序 278
一、美国 278
二、我国(民国九十二年五月二十八日公务人员保障法修正公布施行后之情况) 280
三、比较 291
第四节 行政程序与行政争讼之关系 298
一、美国 298
二、我国 299
三、比较 303
第五节 我国公务人员保障制度之检视 306
一、组织结构 306
二、事前程序 316
三、事后救济程序 319
四、救济标的 321
五、惩戒权的本质 324
六、救济机关的定性 328
第九章 结论 329
第一节 对美国联邦公务员(工作)权利救济制度之评价 330
一、建置原则 330
二、组织结构 333
三、运作程序 334
四、司法审查 335
第二节 对我国公务人员权益救济制度之修正看法 336
一、人事处分程序 338
二、权益救济组织与程序 339
三、申诉及再申诉 340
四、人事管理原则 341
五、考绩、惩处与惩戒 342
参考资料 3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