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本论 1
第一章 假扣押、假处分的概念与要件 3
第二章 假扣押、假处分的声请与裁判 43
第三章 假扣押与假处分的执行 79
第四章 假扣押与假处分裁定的抗告 141
第五章 假扣押与假处分裁定的撤销 149
第六章 担保物的变换与取回 169
第七章 结语 183
第二部分 实例问题解析 185
一、欠债的人跑了怎么办?-保全程序是权利行使的保证 187
二、假扣押还是假处分?-选择假扣押或假处分应视本案请求而定 188
三、烫手的远期支票?-远期支票可以比照履行期未到的债权处理 190
四、欠税人隐匿财产?-许多税法有关于假扣押的特别规定 191
五、对国税局假扣押?-保全程序原则上仅适于私权关系 196
六、违章建筑保得住?-假处分不适用于公法上的权利义务关系 197
七、抵押权的保障够吗?-抵押权人原则上不得声请假扣押 200
八、假扣押比较快?-有执行名义的债权人不得声请假扣押 201
九、当兵可以逃债?-假扣押无军人及其家属优待条例第十条之适用 205
十、假扣押应向哪里声请?-本案管辖法院及假扣押标的所在地地方法院均有假扣押管辖权 208
十一、最高法院受理吗?-最高法院不受理假扣押的声请 210
十二、限期命国税局起诉?-税法上的假扣押不适用限期起诉 211
十三、声请本票裁定算不算起诉?-限期起诉不得以声请本票裁定代替 214
十四、担保能代替释明吗?-供担保未必能补释明的欠缺 217
十五、法院命供担保的方法有几种?-命债权人供担保有两种方法 219
十六、保证书有用吗?-法院可以迳准以立具保证书供假扣押的担保 222
十七、定期存款单是有价证券?-一般定期存款单不算有价证券 225
十八、提存怎么办理?-提存有一定的手续 227
十九、本票可以作为担保物吗?-本票不适合作为担保的标的物 230
二十、怎么样才能停止执行?-不得依假处分程序声请停止执行 232
二十一、假处分优先吗?-假处分无优先的效力 238
二十二、未调卷拍卖证明有什么作用?-依确定判决申办经假处分不动产的移转登记应先取得未调券拍卖证明 245
二十三、张冠李戴有影响吗?-依确定判决得就误为假扣押的不动产申办移转登记 249
二十四、查封错误怎么办?-第三人主张查封错误有救济的方法 253
二十五、产权移转有效吗?-已于查封前申请而于查封后完成的移转登记不可以对抗查封 256
二十六、执行费要缴两次?-假扣押之执行费得在本案执行中扣除 263
二十七、群龙无首怎么办?-停止执行董事职务的假处分不生解任效果 265
二十八、竟选择保障谁?-假扣押与假处分竞合有依查封及终局执行优越原则办理的趋势 267
二十九、夫妻财产分不清?-夫之债权人假扣押登记妻名义的不动产不影响抵押权人行使抵押权 272
三十、超额查封了没有?-查封债务人仅有的不动产不算超额查封 277
三十一、建筑对假扣押有妨碍吗?-查封中的空地不可以建筑 281
三十二、印鉴证明的申请合法吗?-印鉴经假处分后不可以请领印鉴证明 283
三十三、买的土地还没过户怎么办?-第三人可以代位提供担保撤销假扣押执行 286
三十四、可以启封了吗?-假扣押裁定撤销确定前尚不得启封 289
三十五、我可以先要回一部分担保金吗?-催告后未据行使权利部分的担保金可以声请返还 295
三十六、忘了撤销假扣押裁定-债权人仅撤销(回)假扣押执行,尚难以催告方法取回担保金 298
三十七、要不要催告?-取得本票裁定非即本案胜诉确定 303
第三部分 表解 311
第一章 假扣押、假处分的概念与要件 313
第二章 假扣押、假处分的声请与裁判 317
第三章 假扣押与假处分的执行 322
第四章 假扣押与假处分裁定的抗告 329
第五章 假扣押与假处分裁定的撤销 331
第六章 担保物的变换与取回 335
第四部分 声请书状与有关文书格式 337
一、假扣押声请状 339
二、假扣押声请状 343
三、假处分声请状 346
四、假处分声请状 350
五、限期起诉声请状 354
六、声请就假处分之当否为裁定状 357
七、撤销假扣押裁定声请状(未在限期内起诉) 360
八、撤销假扣押裁定声请状(债权人声请撤销) 363
九、撤销假扣押裁定声请状(命假扣押之情事变更) 366
十、命债权人提供担保并缴纳执行费通知 369
十一、执行前撤回证明书 370
十二、命查报债务人住址或声请公示送达之通知 371
十三、禁止提示付款执行函 372
十四、未调卷拍卖证明书 373
十五、假扣押执行笔录 374
十六、假处分执行笔录 376
十七、保证书格式 378
附录 相关法律条文 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