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 修订9版》PDF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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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  者:郭振恭著
  • 出 版 社:三民书局股份有限公司
  • 出版年份:2012
  • ISBN:9789571457147
  • 页数:619 页
图书介绍:

序论 1

第一章 民法之概念 1

第一节 民法之意义 1

第二节 民法之性质 2

第二章 民法典之制定与修正 4

第一节 民法典之制定 4

第二节 民法典之修正 5

第三章 民法之法源 6

第四章 民法之效力 9

第五章 民法之解释 11

第六章 民法上之权利义务 14

第一节 民法上之权利 14

第二节 民法上之义务 17

第一编 总则 21

第一章 法例 21

第二章人——权利主体 24

第一节 自然人 24

第一项 权利能力 24

第二项 行为能力 27

第三项 人格权之保护 32

第四项 住所 34

第二节 法人 38

第一项 通则 38

第二项 社团 49

第三项 财团 52

第四项 外国法人 54

第三章物——权利客体 57

第一节 物之概念 57

第二节 不动产与动产 60

第三节 主物与从物 61

第四节 原物与孳息 61

第四章 法律行为 65

第一节 法律行为之概念 65

第二节 法律行为之标的 71

第三节 行为能力 74

第四节 意思表示 78

第五节 条件与期限 88

第六节 代理 92

第七节 无效、得撤销及效力未定 99

第五章 期日及期间 104

第六章 消灭时效 107

第一节 概说 107

第二节 消灭时效之期间 107

第三节 消灭时效之中断 109

第四节 消灭时效之不完成 112

第五节 消灭时效完成之效力 114

第七章 权利之行使 119

第二编债 125

第一章 通则 125

第一节 债之发生 126

第一项 契约 127

第二项 代理权之授与 134

第三项 无因管理 136

第四项 不当得利 140

第五项 侵权行为 145

第二节 债之标的 158

第三节 债之效力 168

第一项 总说 168

第二项 债务不履行 169

第三项 受领迟延 176

第四项 保全 178

第五项 契约之效力 182

第四节 多数债务人及债权人 196

第五节 债之移转 205

第六节 债之消灭 211

第一项 总说 211

第二项 清偿 212

第三项 提存 217

第四项 抵销 219

第五项 免除 222

第六项 混同 222

第二章 各种之债 225

第一节 买卖 225

第二节 互易 241

第三节 交互计算 242

第四节 赠与 244

第五节 租赁 249

第六节 借贷 267

第七节 雇佣 273

第八节 承揽 276

第八节之一 旅游 285

第九节 出版 289

第十节 委任 293

第十一节 经理人及代办商 298

第一项 经理人 298

第二项 代办商 300

第十二节 居间 301

第十三节 行纪 303

第十四节 寄托 306

第十五节 仓库 311

第十六节 运送 313

第十七节 承揽运送 320

第十八节 合夥 322

第十九节 隐名合夥 329

第十九节之一 合会 332

第二十节 指示证券 337

第二十一节 无记名证券 339

第二十二节 终身定期金 342

第二十三节 和解 344

第二十四节 保证 346

第二十四节之一 人事保证 352

第三编 物权 359

第一章 物权通则 359

第一节 物权之意义 359

第二节 物权之种类 360

第三节 物权之效力 361

第四节 物权之变动 362

第五节 物权之消灭 366

第二章 所有权 369

第一节 通则 369

第二节 不动产所有权 373

第一项 土地所有权之范围 373

第二项 相邻关系 373

第三项 建筑物所有权之范围 382

第三节 动产所有权 384

第一项 善意受让 385

第二项 先占 386

第三项 遗失物之拾得 387

第四项 埋藏物之发见 389

第五项 添附 390

第四节 共有 392

第一项 分别共有 392

第二项 公同共有 397

第三项 准共有 399

第三章 地上权 403

第一节 普通地上权 403

第二节 区分地上权 409

第四章 农育权 412

第五章 不动产役权 415

第六章 抵押权 422

第一节 普通抵押权 422

第二节 最高限额抵押权 434

第三节 其他抵押权 438

第七章 质权 443

第一节 动产质权 443

第二节 权利质权 449

第八章 典权 455

第九章 留置权 463

第十章 占有 470

第四编 亲属 485

第一章 总说 485

第二章 通则 488

第三章 婚姻 492

第一节 婚约 492

第二节 结婚 496

第一项 结婚之实质要件 496

第二项 结婚之形式要件 499

第三项 结婚之无效与撤销 500

第四项 结婚之普通效力 504

第五项 夫妻财产制 507

第四章 离婚 524

第一节 协议离婚 524

第二节 法院调解或法院和解成立之离婚 526

第三节 裁判离婚 526

第四节 离婚之效力 529

第五章 父母子女 532

第一节 概说 532

第二节 婚生子女 533

第三节 非婚生子女 534

第四节 养子女 536

第五节 父母之权利义务 541

第六章 监护 547

第一节 概说 547

第二节 未成年人之监护 548

第三节 成年人之监护及辅助 552

第一项 成年人之监护 552

第二项 成年人之辅助 553

第七章 扶养 555

第一节 总说 555

第二节 扶养义务之履行 555

第八章家 561

第九章 亲属会议 563

第五编 继承 567

第一章 总说 567

第二章 遗产继承人 570

第一节 各种继承人 570

第二节 代位继承 572

第三节 应继分 573

第四节 继承权之丧失 574

第五节 继承回复请求权 575

第三章 遗产之继承 580

第一节 继承之标的 580

第二节 遗产酌给权 582

第三节 继承费用 583

第四节 共同继承 583

第五节 遗产分割 584

第四章 继承之态样 589

第一节 概说 589

第二节 限定责任 590

第三节 继承之抛弃 594

第五章 无人承认之继承 598

第六章 遗嘱 601

第一节 总说 601

第二节 遗嘱之方式 602

第三节 遗嘱之撤回 604

第四节 遗嘱之执行 605

第五节 遗赠 607

第六节 特留分 610

综合习题 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