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论 1
第一章 民法之概念 1
第一节 民法之意义 1
第二节 民法之性质 2
第二章 民法典之制定与修正 4
第一节 民法典之制定 4
第二节 民法典之修正 5
第三章 民法之法源 6
第四章 民法之效力 9
第五章 民法之解释 11
第六章 民法上之权利义务 14
第一节 民法上之权利 14
第二节 民法上之义务 17
第一编 总则 21
第一章 法例 21
第二章人——权利主体 24
第一节 自然人 24
第一项 权利能力 24
第二项 行为能力 27
第三项 人格权之保护 32
第四项 住所 34
第二节 法人 38
第一项 通则 38
第二项 社团 49
第三项 财团 52
第四项 外国法人 54
第三章物——权利客体 57
第一节 物之概念 57
第二节 不动产与动产 60
第三节 主物与从物 61
第四节 原物与孳息 61
第四章 法律行为 65
第一节 法律行为之概念 65
第二节 法律行为之标的 71
第三节 行为能力 74
第四节 意思表示 78
第五节 条件与期限 88
第六节 代理 92
第七节 无效、得撤销及效力未定 99
第五章 期日及期间 104
第六章 消灭时效 107
第一节 概说 107
第二节 消灭时效之期间 107
第三节 消灭时效之中断 109
第四节 消灭时效之不完成 112
第五节 消灭时效完成之效力 114
第七章 权利之行使 119
第二编债 125
第一章 通则 125
第一节 债之发生 126
第一项 契约 127
第二项 代理权之授与 134
第三项 无因管理 136
第四项 不当得利 140
第五项 侵权行为 145
第二节 债之标的 158
第三节 债之效力 168
第一项 总说 168
第二项 债务不履行 169
第三项 受领迟延 176
第四项 保全 178
第五项 契约之效力 182
第四节 多数债务人及债权人 196
第五节 债之移转 205
第六节 债之消灭 211
第一项 总说 211
第二项 清偿 212
第三项 提存 217
第四项 抵销 219
第五项 免除 222
第六项 混同 222
第二章 各种之债 225
第一节 买卖 225
第二节 互易 241
第三节 交互计算 242
第四节 赠与 244
第五节 租赁 249
第六节 借贷 267
第七节 雇佣 273
第八节 承揽 276
第八节之一 旅游 285
第九节 出版 289
第十节 委任 293
第十一节 经理人及代办商 298
第一项 经理人 298
第二项 代办商 300
第十二节 居间 301
第十三节 行纪 303
第十四节 寄托 306
第十五节 仓库 311
第十六节 运送 313
第十七节 承揽运送 320
第十八节 合夥 322
第十九节 隐名合夥 329
第十九节之一 合会 332
第二十节 指示证券 337
第二十一节 无记名证券 339
第二十二节 终身定期金 342
第二十三节 和解 344
第二十四节 保证 346
第二十四节之一 人事保证 352
第三编 物权 359
第一章 物权通则 359
第一节 物权之意义 359
第二节 物权之种类 360
第三节 物权之效力 361
第四节 物权之变动 362
第五节 物权之消灭 366
第二章 所有权 369
第一节 通则 369
第二节 不动产所有权 373
第一项 土地所有权之范围 373
第二项 相邻关系 373
第三项 建筑物所有权之范围 382
第三节 动产所有权 384
第一项 善意受让 385
第二项 先占 386
第三项 遗失物之拾得 387
第四项 埋藏物之发见 389
第五项 添附 390
第四节 共有 392
第一项 分别共有 392
第二项 公同共有 397
第三项 准共有 399
第三章 地上权 403
第一节 普通地上权 403
第二节 区分地上权 409
第四章 农育权 412
第五章 不动产役权 415
第六章 抵押权 422
第一节 普通抵押权 422
第二节 最高限额抵押权 434
第三节 其他抵押权 438
第七章 质权 443
第一节 动产质权 443
第二节 权利质权 449
第八章 典权 455
第九章 留置权 463
第十章 占有 470
第四编 亲属 485
第一章 总说 485
第二章 通则 488
第三章 婚姻 492
第一节 婚约 492
第二节 结婚 496
第一项 结婚之实质要件 496
第二项 结婚之形式要件 499
第三项 结婚之无效与撤销 500
第四项 结婚之普通效力 504
第五项 夫妻财产制 507
第四章 离婚 524
第一节 协议离婚 524
第二节 法院调解或法院和解成立之离婚 526
第三节 裁判离婚 526
第四节 离婚之效力 529
第五章 父母子女 532
第一节 概说 532
第二节 婚生子女 533
第三节 非婚生子女 534
第四节 养子女 536
第五节 父母之权利义务 541
第六章 监护 547
第一节 概说 547
第二节 未成年人之监护 548
第三节 成年人之监护及辅助 552
第一项 成年人之监护 552
第二项 成年人之辅助 553
第七章 扶养 555
第一节 总说 555
第二节 扶养义务之履行 555
第八章家 561
第九章 亲属会议 563
第五编 继承 567
第一章 总说 567
第二章 遗产继承人 570
第一节 各种继承人 570
第二节 代位继承 572
第三节 应继分 573
第四节 继承权之丧失 574
第五节 继承回复请求权 575
第三章 遗产之继承 580
第一节 继承之标的 580
第二节 遗产酌给权 582
第三节 继承费用 583
第四节 共同继承 583
第五节 遗产分割 584
第四章 继承之态样 589
第一节 概说 589
第二节 限定责任 590
第三节 继承之抛弃 594
第五章 无人承认之继承 598
第六章 遗嘱 601
第一节 总说 601
第二节 遗嘱之方式 602
第三节 遗嘱之撤回 604
第四节 遗嘱之执行 605
第五节 遗赠 607
第六节 特留分 610
综合习题 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