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编 绪论 1
第一章 刑法之概念 1
第一节 刑法之意义 1
第一、刑法之定义 1
第二、刑法与刑事法 2
第二节 刑法之本质 4
第一、刑法之性质 4
第二、刑法规范之性质 6
第三节 刑法之机能 8
第一、规律的机能 8
第二、保障的机能 9
第三、保护的机能 9
第四、保全与教育的机能 10
第四节 刑法之类别 11
第一、普通刑法与特别刑法 11
第二、恒久刑法与限时刑法 12
第三、实质刑法与形式刑法 12
第四、广义刑法与狭义刑法 13
第五、单一刑法与附属刑法 13
第六、完备刑法与空白刑法 14
第五节 刑法之沿革 15
第一、西方刑法之沿革 15
第二、我国刑法之沿革 18
第二章 刑法学 29
第一节 刑法学之意义 29
第二节 刑法学之辅助科学 33
第三章 刑法之理论 37
第一节 概说-刑法之目的 37
第二节 犯罪理论-客观主义与主观主义 39
第一、客观主义 39
第二、主观主义 40
第三节 刑罚理论-应报主义与目的主义 41
第一、应报主义 41
第二、目的主义 42
第四节 各种主义之相互关系 45
第五节 我国现行刑法之立法主义 47
第一、关于刑罚基础之理论 47
第二、关于刑罚目的之理论 50
第四章 刑法之学派 53
第一节 旧派-古典学派 53
第二节 新派-实证学派 56
第三节 两派理论之比较 62
第五章 刑法之制度与渊源 65
第一节 罪刑法定主义 65
第一、罚刑法定主义与罪刑擅断主义 65
第二、罪刑法定主义之起源 66
第三、罪刑法定主义之基本原则 68
第四、我国刑法关于罪刑法定主义之规定 71
第二节 刑法之法源 74
第一、成文法 74
第二、习惯法 74
第三、紧急命令与紧急处分 75
第四、判例 75
第五、解释 76
第六章 刑法之效力 79
第一节 关于时之效力 79
第一、刑法效力之发生与终止 79
第二、刑法不溯既往之原则及其例外 80
第三、刑法不后及之原则及其例外 81
第四、刑法之变更 82
第二节 关于地之效力 90
第一、刑法关于地之效力之立法主义 90
第二、我国刑法所采之主义 92
第三、隔地犯 96
第四、外国法院裁判之效力 97
第三节 关于人之效力 102
第一、刑法对人效力之原则 102
第二、国内法上之例外 103
第三、国际惯例上之例外 104
第七章 刑法之解释 108
第一节 刑法解释之种类 108
第一、文理解释与论理解释 108
第二、行政解释、司法解释与立法解释 110
第三、类推解释与当然解释 111
第四、学说解释与比较解释 112
第二节 刑法用语之解释 114
第一、以上、以下、以内 114
第二、公务员 114
第三、公文书 116
第四、重伤 117
第五、其他字义 119
第八章 刑法与他法之关系 121
第一、刑法与宪法之关系 121
第二、刑法与行政法之关系 123
第三、刑法与民法之关系 124
第九章 刑法总则适用范围 126
第十章 国际司法之互助 129
第一、嘱托调查 129
第二、引渡犯人 130
第二编 犯罪论 134
第一章 犯罪之概念 134
第一节 犯罪之意义 134
第一、犯罪之本质 134
第二、犯罪之成立标准 135
第三、犯罪之意义 136
第二节 犯罪之分类 139
第一、自然犯与法定犯 139
第二、国事犯与常事犯 141
第三、实质犯与形式犯 142
第四、实害犯与危险犯 143
第五、即时犯与继续犯 144
第六、目的犯、倾向犯与表现犯 146
第七、结合犯与结果加重犯 147
第八、隔地犯与隔时犯 148
第九、身分犯与非身分犯 148
第十、现行犯与非现行犯 149
第十一、亲告罪与非亲告罪 149
第十二、其他有关犯罪之分类 149
第三节 犯罪之要件 151
第一、犯罪要件之意义 151
第二、学者间对于犯罪要件之各种分类方法 152
第三、本书关于犯罪要件所采分类方法 153
第二章 构成要件该当性 157
第一节 构成要件该当性之概念 157
第一、构成要件该当性之意义 157
第二、构成要件之分类 160
第三、构成要件之要素 161
第四、其他相似要件与构成要件之区别 163
第二节 犯罪之主体 167
第一、犯罪主体之意义 167
第二、自然人 167
第三 法人 168
第三节 犯罪之客体 171
第一、被害法益 171
第二、被害人 172
第三、犯罪客体与行为客体 173
第四节 犯罪之行为 175
第一、行为之概念 175
第二、行为之阶段 177
第三、行为之分类 180
第五节 犯罪行为与因果关系 184
第一、因果关系之概念 184
第二、因果关系之学说 185
第三、消极行为与因果关系 190
第四、加重结果与因果关系 194
第五、因果关系中断论与责任更新论 196
第三章 行为之违法性 201
第一节 违法性之概念 201
第一、违法性之意义 201
第二、违法性之本质 203
第三、过失犯与不作为犯之违法性 204
第二节 阻却违法之原理 206
第一、阻却违法之意义 206
第二、阻却违法之一般原理 207
第三节 各个阻却违法之事由 209
第一、正当防卫行为 209
第二、紧急避难行为 214
第三、依法令之行为 219
第四、依上级命令之职务上行为 221
第五、业务上之正当行为 223
第六、其他原因 224
第四章 行为之有责性 233
第一节 有责性之概念 233
第一、责任之意义 233
第二、责任之本质 234
第三、责任要素之种类 238
第二节 责任能力 239
第一、责任能力之意义 239
第二、责任能力之分类 240
第三、无责任能力人 241
第四、减轻责任能力人 245
第三节 责任意思 251
第一、责任意思之意义 251
第二、故意 252
第三、过失 261
第四、错误 268
第四节 期待可能性 281
第一、期待可能之概念 281
第二、期待可能性理论之发展 282
第三、期待可能性理论之批判 288
第四、期待可能性之决定标准 290
第五、期待可能性在刑法理论上之地位 293
第六、期待可能性理论之适用范围 294
第七、刑法上寓有期待可能性之规定 297
第八、实务上寓有期待可能性之案例 299
第五章 犯罪之状态 306
第一节 犯罪行为既遂与未遂之状态 306
第一、既遂犯之意义与要件 306
第二、未遂犯之概念 307
第三、障碍未遂 309
第四、中止未遂 312
第五、不能未遂 318
第二节 犯罪行为单数与复数之状态 329
第一、概说-罪数之概念 329
第二、数罪并罚 333
第三、想像竞合犯 341
第四、牵连犯 349
第五、连续犯 356
第六、累犯 368
第三节 犯罪行为人共犯之状态 383
第一、概说 383
第二、共犯之理论 384
第三、共犯之种类 391
第四、共犯之要件 394
第五、共同正犯 395
第六、教唆犯 407
第七、从犯 416
第八、共犯与身分之关系 425
第三编 刑罚论 441
第一章 刑罚之概念 441
第一节 刑罚之意义 441
第二节 刑罚之本质 444
第二章 刑罚之种类 447
第一节 概说 447
第二节 主刑与从刑 448
第一、生命刑 448
第二、自由刑 453
第三、财产刑 461
第四、名誉刑 471
第三节 主刑重轻之顺序 480
第一、不同主刑之重轻 480
第二、同种之刑之重轻 481
第三、主刑重轻之补充规定 482
第三章 刑罚之适用 483
第一节 概说-法定刑、处断刑、宣告刑与执行刑 483
第二节 科刑轻重之标准 486
第一、科刑之意义 486
第二、一般标准 487
第三、补充标准 489
第三节 刑罚之加重 491
第一、法律上加重 491
第二、裁判上酌加 491
第四节 刑罚之减轻 493
第一、法律上减轻 493
第二、裁判上酌减 495
第三、裁判上酌减与法律上加减之并用 496
第四、自首减轻 497
第五、老幼宥减 503
第五节 刑罚之免除 507
第一、法律上免除 507
第二、裁判上免除 508
第六节 刑之加减例 513
第一、主刑加减之标准 513
第二、加减之次序与方法 514
第四章 刑罚之执行 517
第一节 概说 517
第二节 生命刑之执行 519
第三节 自由刑之执行 522
第四节 财产刑之执行 524
第五节 名誉刑之执行 525
第六节 易刑处分 527
第一、易科罚金 527
第二、易服劳役 531
第三、易以训诫 535
第七节 羁押折抵 538
第五章 缓刑 543
第一节 缓刑之意义 543
第一、缓刑之定义与机能 543
第二、缓刑制度之各种主义 544
第二节 缓刑之要件 546
第三节 缓刑之撤销 549
第四节 缓刑之效力 551
第六章 假释 553
第一节 假释之意义 553
第二节 假释之要件 555
第三节 假释之撤销 557
第四节 假释之效力 559
第五节 假释与善时制度 561
第七章 刑罚之消灭 565
第一节 概说 565
第一、刑罚消灭之意义 565
第二、刑罚消灭事由之类别 566
第二节 时效 570
第一、时效之意义 570
第二、刑事时效之立法例 571
第三、追诉权时效 572
第四、行刑权时效 578
第三节 赦免 584
第一、大赦 584
第二、特赦 585
第三、减刑 585
第四、复权 586
第四编 保安处分论 589
第一章 保安处分之概念 589
第一节 保安处分之意义 589
第二节 保安处分之性质 592
第一、旧派与新派之见解 592
第二、我国刑法上保安处分之性质 593
第三、保安处分与行政处分之异同 595
第三节 保安处分之沿革 598
第一、各国法制关于保安处分之沿革 598
第二、我国刑法关于保安处分之沿革 600
第三、我国现行法制关于保安处分之体系 601
第二章 保安处分之立法主义 605
第一、二元主义 605
第二、一元主义 606
第三章 保安处分之种类 609
第一、感化教育处分 609
第二、监护处分 614
第三、禁戒处分 616
第四、强制工作处分 618
第五、强制治疗处分 619
第六、保护管束处分 621
第七、驱逐出境处分 626
第四章 保安处分之宣告 628
第一、裁判时并宣告者 628
第二、经检察官声请宣告者 629
第三、经法院之紧急宣告者 630
第五章 保安处分之执行 631
第一、保安处分执行之指挥 631
第二、保安处分执行之延长 632
第三、保安处分执行之免除 633
第四、保安处分之代替与撤销 634
第五、宣告多数保安处分之执行 635
第六章 保安处分之消灭 637
参考文献 6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