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1
第一章 国际民事管辖权 6
第一节 国际民事管辖权概述 6
一、国际民事管辖权的概念和意义 6
二、国际民事管辖权的分类 6
三、有关国际民事管辖权的国际立法 9
第二节 若干亚洲国家和地区有关国际民事管辖权的制度 9
一、日本 9
二、马来西亚 21
三、越南 29
四、中国香港地区 35
五、中国澳门地区 43
六、中国台湾地区 53
第三节 若干欧洲国家有关国际民事管辖权的制度 58
一、瑞士 58
二、瑞典 69
三、奥地利 72
四、希腊 75
第四节 有关国际民商事管辖权的国际规则 80
一、2005年海牙《协议选择法院公约》 80
二、欧盟《关于民商事案件管辖权和判决承认与执行的条例》 83
三、欧盟《关于婚姻案件和亲子责任案件管辖权及判决承认与执行的条例》 124
四、欧盟破产程序条例 128
五、2009年欧盟《扶养之债条例》 132
六、2012年欧盟《继承条例》 133
第二章 诉讼的开始 137
第一节 瑞士和瑞典的诉讼开始制度 137
一、瑞士 137
二、瑞典 145
第二节 奥地利和希腊的诉讼开始制度 150
一、奥地利 150
二、希腊 152
第三章 审前获取信息 156
第一节 瑞士和瑞典的审前获取信息制度 156
一、瑞士 156
二、瑞典 156
第二节 奥地利和希腊的审前获取信息制度 157
一、奥地利 157
二、希腊 157
第四章 送达与取证 159
第一节 国际司法协助中的送达与取证 159
一、国际司法协助概述 159
二、域外送达 163
三、域外调查取证 167
第二节 若干国家的送达制度 171
一、瑞士 171
二、瑞典 172
三、奥地利 173
四、希腊 175
第五章 临时或预防措施 176
第一节 若干亚洲国家和地区的临时或预防措施制度 176
一、中国香港地区 176
二、中国台湾地区 177
第二节 若干欧洲国家的临时或预防措施制度 180
一、瑞士 180
二、瑞典 184
三、奥地利 185
四、希腊 185
第六章 即决审判和其他特别程序 189
第一节 瑞士和瑞典的即决审判和其他特别程序 189
一、瑞士 189
二、瑞典 190
第二节 奥地利和希腊的即决审判和其他特别程序 192
一、奥地利 192
二、希腊 194
第七章 审理 197
第一节 瑞士和瑞典的审理程序 197
一、瑞士 197
二、瑞典 200
第二节 奥地利和希腊的审理程序 204
一、奥地利 204
二、希腊 206
第八章 判决和救济 208
第一节 瑞士和瑞典的判决和救济制度 208
一、瑞士 208
二、瑞典 213
第二节 奥地利和希腊的判决和救济制度 216
一、奥地利 216
二、希腊 216
第九章 审判后申请和上诉 219
第一节 概述 219
第二节 若干国家的审判后申请和上诉制度 220
一、瑞士 220
二、瑞典 225
三、奥地利 227
四、希腊 228
第十章 外国法院判决的承认与执行 232
第一节 若干亚洲国家和地区的判决执行制度 233
一、日本 233
二、马来西亚 236
三、越南 238
四、中国香港地区 239
五、中国台湾地区 241
第二节 若干欧洲国家的判决执行制度 242
一、奥地利 242
二、希腊 243
三、瑞士 246
四、瑞典 253
第三节 关于承认与执行外国法院判决的国际规则 255
一、2005年海牙《协议选择法院公约》 256
二、欧盟《关于民商事管辖权和判决承认与执行的条例》 257
三、2012年欧盟《继承条例》 263
四、2008年欧盟《扶养之债条例》 264
第十一章 国际商事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行 265
第一节 国际商事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行概述 265
一、裁决国籍的确定 265
二、承认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依据和条件 267
三、承认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程序 270
第二节 若干亚洲国家和地区承认与执行外国商事仲裁裁决的制度 271
一、日本 271
二、马来西亚 273
三、越南 275
四、中国香港地区 277
五、中国澳门地区 281
六、中国台湾地区 283
第三节 若干欧洲国家承认与执行外国商事仲裁裁决的制度 284
一、瑞士 284
二、瑞典 285
三、奥地利 286
四、希腊 286
附录 美国法学会/国际统一私法协会跨国民事诉讼原则 289
主要参考书目 2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