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论 1
一、问题的提出/研究背景 1
二、彝族习惯法及民间调解制度的研究价值 3
三、彝族习惯法及民间调解制度的研究综述 6
四、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16
第一章 彝族习惯法概述 19
第一节 彝族习惯法的含义和特点 19
一、彝族习惯法的含义 19
二、彝族习惯法的特点 21
三、彝族习惯法的主要内容 25
第二节 彝族婚约习惯法与《婚姻法》的调适 25
一、彝族婚约习惯法的主要内容 26
二、彝族婚约习惯法的价值功能 27
三、彝族婚约习惯法与《婚姻法》的冲突 28
四、彝族婚约习惯法与《婚姻法》冲突的调适 29
第三节 彝族婚姻中的身价费及其法律调适 32
一、彝族婚姻中身价费的渊源 33
二、彝族婚姻中身价费的思考 35
三、彝族婚姻中身价费的法律调适 37
第四节 凉山彝族婚姻习惯法及其司法实践的合理性运用 40
一、凉山彝族婚姻习惯法概述 40
二、凉山彝族婚姻习惯法与国家法的冲突 42
三、在彝族地区离婚案件中,选择“德古”调解的原因 44
四、对彝族婚姻习惯法合理运用的司法探索 45
第五节 关于凉山彝族“死给”现象的法社会学思考 47
一、凉山彝族“死给”现象概述 47
二、凉山彝族“死给”现象成因 49
三、关于凉山彝族“死给”现象引发的法社会学思考 50
第二章 彝族习惯法与国家法的冲突与调适 53
第一节 彝族习惯法与国家法的冲突与调适 53
一、彝族习惯法和国家法之间的关系 54
二、彝族习惯法与国家法调适的建议 56
第二节 彝族习惯法和国家法的冲突与协调 57
一、彝族习惯法和国家法的冲突表现 57
二、彝族习惯法和国家法的冲突原因 61
三、彝族习惯法和国家法的协调 64
第三节 彝族习惯法与国家法的价值协调——以婚姻习惯法为例 70
一、彝族婚姻习惯法的价值追求 71
二、彝族婚姻习惯法与国家法的价值冲突 74
三、彝族婚姻习惯法与国家法的价值协调 75
第三章 彝族习惯法的现代化 79
第一节 彝族法文化的保护与传承 79
一、彝族法文化 81
二、彝族法文化的保护 82
三、彝族法文化的传承 84
四、凉山彝族习惯法文化保护与传承的建议 85
第二节 彝族法文化的现代化路径 93
一、研究现状述评 93
二、彝族法文化的含义 94
三、彝族法文化的现代价值与功能 95
四、彝族法文化在现代化进程中存在的问题 96
五、彝族法文化现代化的路径选择 98
第三节 论彝族“德古”文化的意义及其规制 101
一、彝族“德古”文化的意义 102
二、彝族“德古”文化的消极面 104
三、“德古”文化的规制 105
第四章 彝族民间调解制度概述 111
第一节 彝族民间调解的概念和特点 111
一、彝族民间调解的概念 111
二、彝族民间调解的特点 113
第二节 彝族民间调解形式——“德古”调解 124
一、“德古”的释义 124
二、“德古”形成的历史原因 125
三、“德古”纠纷解决的具体程序 126
四、“德古”调解的特点 128
五、“德古”调解方法——以小凉山峨边为例 130
第五章 彝族民间调解制度的现状考察 134
第一节 凉山彝族民间调解的概况 134
一、彝族民间调解制度的实证运行情况分析 135
二、彝族民间调解出现的主要变化 142
三、彝族民间调解面临的主要问题 144
第二节 彝族民间调解制度的优势与劣势 147
一、“德古”作为彝族地区的民间法律服务者,有着很多独特的优势 147
二、司法权威与民间“德古”公信力的反差 149
三、彝族民间调解制度的劣势 151
第三节 冲突与整合:彝族民间调解在现代社会的困境 153
一、彝族民间调解制度的境遇 154
二、彝族民间调解与国家司法规范的二元对立:实体规范难以整合 158
三、彝族民间调解与国家司法程序冲突 164
四、民间调解主体“德古”的需求与局限 167
第六章 彝族民间调解与国家司法的良性互动 169
第一节 彝族新型“德古”调解——以峨边为例 169
一、小凉山彝区“德古”调解的主要做法 170
二、彝族民间调解与人民调解的融合 179
第二节 刑事和解机制的探索 183
一、刑事和解在彝族地区的价值 183
二、彝区刑事和解机制的探索 184
第三节 “大调解”背景下彝族地区“检调对接”机制的构建 186
一、彝族地区“检调对接”的现实案例扫描 186
二、“检调对接”机制的含义及其意义 188
三、彝族地区“检调对接”机制的构建 189
第四节 建立诉调对接的平台来推进民间调解的归引——基于凉山彝区诉调对接的实证分析 192
一、诉调对接纠纷解决机制的正当性解读 192
二、凉山彝族自治州诉调对接纠纷解决机制运行现状 193
三、凉山彝族自治州诉调对接纠纷解决机制存在的问题 200
四、诉调对接纠纷解决机制的完善 206
第五节 “法官+德古”、“国家法+习惯法”多元化纠纷调解模式的探索与实践——凉山彝区“特邀人民陪审员制度”的调查与思考 210
一、构建民族地区多元化调解机制的重要意义 211
二、彝族多元化纠纷调解机制重构的必要性 213
三、彝族习惯法与国家法并存的现实,催生了多元化纠纷调解机制的创新与实践 215
四、多元化纠纷调解新模式的做法 219
五、多元化纠纷调解新模式的特点 222
六、多元化纠纷调解模式的成效 225
七、多元化纠纷调解新模式存在的问题 228
八、以“特邀人民陪审员”制度为平台,构建彝族地区“大调解”格局 231
第七章 彝族民间调解制度的现代转型 236
第一节 彝族民间调解制度的发展路径 236
一、整合彝族民间调解制度,建立具有民族特色的民间调解队伍 237
二、尊重、承认、吸收和引导彝族民间调解 238
三、善待“德古”、运用“德古”和培养彝族新型“德古” 238
四、强化与传统权威组织的良性互动,注重对彝族民间调解的调适,实现民间调解与国家司法的良性互动 239
五、发挥司法职能优势,整合民间调解资源 240
六、对“德古”进行组织再造,创立“德古协会” 241
七、“德古”调解立法——以小凉山峨边彝族自治县为例 242
第二节 彝族习惯法与国家法的互动 244
一、收集、整理、编辑、筛选彝族习惯法 244
二、“扬弃”中传承习惯法,实现彝族习惯法与国家法的调适 244
三、以国家法为指导,发挥司法职能优势,结合合理部分的彝族习惯法,有效化解矛盾 247
第三节 整合民间调解资源,推行多元化纠纷调解机制,构建彝区“大调解”格局 248
一、整合民间调解资源,推行多元化纠纷调解机制 249
二、构建彝区“大调解”格局 253
结论:重视纠纷解决的本土资源 257
一、彝族社会二元纠纷解决机制的现实存在 257
二、善待习惯法,认真对待彝族民间调解制度 258
三、发掘本土司法资源,推动彝族法治现代化进程 258
参考文献 260
后记 2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