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论 1
第一节 破产法的理念与制度 1
一 破产和破产观念 1
二 破产观念的发展 3
三 破产程序的特征 5
四 破产程序的性质 6
五 破产法的内容与结构 8
六 破产法的性质 9
七 破产法的渊源 13
八 破产立法主义 16
第二节 破产法的功能定位演变 22
第三节 我国破产法的制度创新 27
第四节 变革中的破产法 30
一 破产程序的制度重构与理念的实践适应性 31
二 重整程序中的利益平衡机制 32
三 关联企业破产的相关问题 34
四 自然人破产制度的具体规范设计 35
五 以重整程序制度为核心的金融机构破产制度 37
第一章 破产程序的结构 39
第一节 破产程序的结构模式 39
第二节 破产程序的适用对象 41
一 基本原理:民事主体的破产能力 41
二 破产法对自然人的适用 43
三 破产法对法人的适用 49
四 我国破产法对合伙企业的适用 53
第三节 破产原因 54
一 破产原因 54
二 破产原因的立法例 56
三 不能清偿债务 58
四 不能清偿债务的构成要素 61
五 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的可能 65
六 合伙企业的破产原因 66
第四节 破产申请主义 68
一 破产程序与破产申请 68
二 债务人为破产申请人 70
三 债权人为破产申请人 72
四 破产申请的提出 78
第五节 破产程序的开始 82
一 破产申请的审查 82
二 非自愿破产申请的异议 84
三 破产申请的受理 86
四 破产程序开始的效力 88
五 破产程序的地域效力 90
第六节 破产程序的转换 94
一 破产清算向重整程序的转换 94
二 破产清算与和解程序的相互转换 95
三 和解程序与重整程序的相互转换 96
四 重整程序向破产清算的转换 98
第二章 债权申报与调查 100
第一节 债权申报的程序价值 100
一 债权申报的意义 100
二 债权申报制度的功能 100
第二节 债权申报期限 102
一 债权申报期限的立法例 102
二 法院酌定债权申报期限 103
三 问题与讨论 105
四 债权申报期限的性质 107
第三节 债权申报的方法和范围 108
一 债权申报的接受者 108
二 可申报的债权范围 110
三 债权申报的豁免 113
四 债权申报的形式 115
五 债权申报的效力 119
第四节 未申报债权的救济 119
一 未申报债权 119
二 未申报债权的法律后果 120
三 债权申报期限的顺延 122
四 补充债权申报 123
第五节 申报债权的调查和确认 124
一 申报债权的调查 124
二 申报债权的确认 129
第三章 管理人中心主义 135
第一节 管理人的法律地位 135
一 管理人的定义 135
二 管理人中心主义 136
三 管理人法律地位的学说 139
四 管理人在我国破产程序中的地位 143
第二节 立法例上的管理人 147
一 英美法系的管理人制度 148
二 大陆法系破产法上的管理人制度 150
三 我国台湾地区的管理人制度 151
四 我国的管理人制度 152
第三节 管理人的产生 153
一 管理人产生的法律形式 153
二 管理人的任职资格 158
三 指定管理人的原则与方式 163
四 指定管理人的决定与公告 165
五 管理人的更换 166
第四节 管理人的职责 170
一 管理人的职权范围 170
二 重整程序中的管理人职责问题 181
三 管理人与法院的权力分配问题 183
四 管理人与债权人会议的权力分配问题 185
第五节 管理人职务的执行与报酬 186
一 管理人执行职务的独立性 186
二 管理人的注意义务 187
三 管理人的损害赔偿责任 189
四 管理人执行职务的报酬 190
第四章 债权人自治 193
第一节 债权人自治的价值基础 193
第二节 债权人自治的立法例 195
一 债权人自治的立法例 195
二 债权人会议模式 196
三 债权人委员会模式 197
四 我国破产立法上的债权人会议模式 197
第三节 债权人会议的地位和成员 199
一 债权人会议的意义 199
二 债权人会议的地位 200
三 债权人会议的成员 201
第四节 债权人会议的职权 204
一 债权人会议的职权 204
二 调查债权 206
三 监督管理人 208
四 议决债务人财产的管理 209
五 议决重整计划 210
六 议决和解协议 210
七 议决债务人财产的变价和分配 211
八 决定债权人委员会的设置和选任 212
第五节 债权人会议的召开 212
一 债权人会议的召开及出席 212
二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214
三 债权人会议主席 217
四 必要时召开的债权人会议 220
第六节 债权人会议决议 222
一 债权人会议决议 222
二 债权人会议决议的形成 224
三 不能形成债权人会议决议的救济 227
四 债权人会议决议的约束力 229
五 债权人会议决议的撤销 231
第七节 债权人委员会 232
一 债权人委员会的意义 232
二 债权人委员会的设置 234
三 债权人委员会成员的选任 236
四 债权人委员会成员的解任与辞任 239
五 债权人委员会的职权 240
六 债权人委员会的职务执行 245
第五章 破产程序中的财产 247
第一节 债务人财产 247
一 债务人财产的意义 247
二 破产财产 248
三 债务人财产的特征 249
第二节 债务人财产的限定 251
一 限定债务人财产的方法 251
二 限定债务人财产的争议 253
第三节 债务人财产的范围 260
一 债务人财产范围的“两分法” 260
二 债务人在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所有的财产 261
三 债务人在破产程序期间取得的财产 271
第四节 债务人财产的确认 272
一 确认债务人财产的基础 272
二 确认债务人财产的方法 275
三 债务人的自由财产 278
四 债务人位于境外的财产 280
第五节 债务人财产的管理 280
一 管理债务人财产的专属性 280
二 接管 281
三 清理、估价和保管 282
四 利用和处分 283
五 诉讼或仲裁的承受 284
第六节 撤销与无效 284
一 破产无溯及主义 284
二 破产撤销权 287
三 涉及债务人财产的无效行为 295
第六章 破产程序中的权利 298
第一节 破产程序中的类型化权利 298
第二节 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 299
一 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意义 299
二 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属性 301
三 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之债务人 303
四 破产费用的范围 306
五 共益债务的范围 310
六 共益债务的类型化 311
七 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受偿 316
第三节 破产取回权 319
一 取回与破产取回权 319
二 取回权的类别 321
三 取回权的性质 321
四 取回权的基础 323
五 取回的要件 327
六 取回权与诉讼时效 331
七 特殊取回权 331
第四节 别除权 339
一 别除和别除权 339
二 别除权的特征 341
三 法定的别除权之基础权利 342
四 解释上的别除权之基础权利 345
五 别除权的行使 346
第五节 破产抵销权 349
一 破产法上的抵销 349
二 破产抵销权的特征 352
三 破产抵销权的适用 354
四 民法抵销在破产程序中的适用 357
五 破产抵销权行使的限制 357
六 破产抵销权的行使 360
第六节 可受分配请求权 364
一 可受分配请求权 364
二 优先顺位请求权 364
三 破产债权 365
第七章 重整程序 371
第一节 重整程序的制度价值 371
一 重整程序的概念 371
二 重整程序存在的正当性 372
三 重整程序的类型化 376
四 重整程序的特点 377
第二节 重整程序的制度构造 379
一 重整程序的立法结构 379
二 重整程序的制度构造 381
第三节 重整程序的开始 382
一 重整申请 382
二 关于出资人的重整申请 384
三 关于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的重整申请 385
四 重整申请的审查 387
五 重整程序开始的原因 388
六 重整程序开始的裁定 389
七 重整程序开始的效力 390
第四节 重整计划的制作和批准 396
一 重整计划的概念 396
二 重整计划的特点 397
三 重整计划(草案)的内容 397
四 重整计划草案的制作 399
五 重整计划草案的讨论 402
六 分组表决制度 403
七 重整计划草案的表决 408
八 重整计划的批准 410
第五节 强制批准重整计划 412
一 重整计划强制批准的意义 412
二 强制批准重整计划的程序条件 414
三 强制批准重整计划的实质条件 415
四 重整原因的多样性对强制批准重整计划的影响 418
五 强制批准重整计划的公平对待原则 421
六 强制批准重整计划的裁定 428
第六节 重整计划的执行 428
一 重整计划终止重整程序的效力 428
二 重整计划对债务人和债权人的约束力 429
三 重整计划的约束力边界 430
四 重整计划的执行人 431
五 重整计划的执行监督 432
六 重整计划的终止执行 434
第七节 重整程序的非正常终结 437
一 重整程序的非正常终结 437
二 重整程序非正常终结的原因 438
三 重整程序非正常终结的后果 439
第八章 和解程序 440
第一节 和解程序的制度价值 440
一 和解程序的概念 440
二 和解程序的制度价值 441
三 和解程序的类型化 441
四 和解程序的立法例及其在我国的发展 443
第二节 和解程序的选择 445
一《企业破产法(试行)》与和解程序 445
二《民事诉讼法》(1991年)与和解程序 448
三《企业破产法》与和解程序 449
四 和解程序的实益 450
五 我国和解程序的特征 452
第三节 和解程序的开始 454
一 和解申请 454
二 和解协议草案 455
三 许可和解裁定 456
四 许可和解裁定的效力 458
五 管理人 459
六 和解程序中的债权人会议 459
七 和解协议草案的表决 460
八 认可和解协议的裁定 461
九 和解程序目的受挫 462
第四节 和解协议的执行 463
一 和解协议的约束力 463
二 和解债务人的地位 464
三 和解债权人的地位 466
四 不受和解协议约束的请求权 467
五 执行和解协议的效果 470
第五节 和解废止 471
一 和解废止 471
二 和解废止的申请 473
三 和解废止的法定事由 474
四 和解废止的效果 475
第六节 自行和解 479
一 自行和解的意义 479
二 自行和解协议的达成 479
三 自行和解的当事人 480
四 自行和解协议的效力 481
第九章 破产清算程序 483
第一节 破产清算程序的构造 483
一 破产清算程序的概念 483
二 破产清算程序的特点 484
三 破产清算程序的结构 485
第二节 破产清算的申请与受理 485
一 破产清算的申请 485
二 破产清算申请的受理 487
第三节 破产宣告 488
一 破产宣告的概念与特征 488
二 破产宣告的原因和事实 489
三 破产宣告的裁定 494
第四节 破产财产的变价 498
一 破产财产的形成 498
二 破产财产的变价 498
三 破产财产的变价方法 498
四 破产财产变价时的优先购买权 501
五 破产财产的变价程序 502
六 管理人变价破产财产的效力 507
第五节 破产分配 508
一 破产分配及其特征 508
二 破产分配前的优先清偿 509
三 破产分配的顺位 510
四 破产财产分配方案 514
五 破产分配的实施 516
第六节 破产清算程序的终结 521
一 破产清算程序的终结 521
二 破产清算程序终结的申请主义 522
三 破产清算程序终结的原因 523
四 破产清算程序终结的裁定 526
五 破产清算程序终结的法律效果 526
六 追加分配 528
第七节 破产免责 531
一 破产免责的意义 531
二 破产免责的立法例 532
三 破产免责与我国的破产立法 534
四 许可免责制度的要素 537
第八节 复权制度 544
一 复权制度的立法例 544
二 复权制度在我国的状况 546
三 当然复权制度 548
四 许可复权制度 549
参考文献 5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