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法 程序理念与制度结构解析》PDF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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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  者:邹海林著
  • 出 版 社: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 出版年份:2016
  • ISBN:7516191279
  • 页数:558 页
图书介绍:

导论 1

第一节 破产法的理念与制度 1

一 破产和破产观念 1

二 破产观念的发展 3

三 破产程序的特征 5

四 破产程序的性质 6

五 破产法的内容与结构 8

六 破产法的性质 9

七 破产法的渊源 13

八 破产立法主义 16

第二节 破产法的功能定位演变 22

第三节 我国破产法的制度创新 27

第四节 变革中的破产法 30

一 破产程序的制度重构与理念的实践适应性 31

二 重整程序中的利益平衡机制 32

三 关联企业破产的相关问题 34

四 自然人破产制度的具体规范设计 35

五 以重整程序制度为核心的金融机构破产制度 37

第一章 破产程序的结构 39

第一节 破产程序的结构模式 39

第二节 破产程序的适用对象 41

一 基本原理:民事主体的破产能力 41

二 破产法对自然人的适用 43

三 破产法对法人的适用 49

四 我国破产法对合伙企业的适用 53

第三节 破产原因 54

一 破产原因 54

二 破产原因的立法例 56

三 不能清偿债务 58

四 不能清偿债务的构成要素 61

五 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的可能 65

六 合伙企业的破产原因 66

第四节 破产申请主义 68

一 破产程序与破产申请 68

二 债务人为破产申请人 70

三 债权人为破产申请人 72

四 破产申请的提出 78

第五节 破产程序的开始 82

一 破产申请的审查 82

二 非自愿破产申请的异议 84

三 破产申请的受理 86

四 破产程序开始的效力 88

五 破产程序的地域效力 90

第六节 破产程序的转换 94

一 破产清算向重整程序的转换 94

二 破产清算与和解程序的相互转换 95

三 和解程序与重整程序的相互转换 96

四 重整程序向破产清算的转换 98

第二章 债权申报与调查 100

第一节 债权申报的程序价值 100

一 债权申报的意义 100

二 债权申报制度的功能 100

第二节 债权申报期限 102

一 债权申报期限的立法例 102

二 法院酌定债权申报期限 103

三 问题与讨论 105

四 债权申报期限的性质 107

第三节 债权申报的方法和范围 108

一 债权申报的接受者 108

二 可申报的债权范围 110

三 债权申报的豁免 113

四 债权申报的形式 115

五 债权申报的效力 119

第四节 未申报债权的救济 119

一 未申报债权 119

二 未申报债权的法律后果 120

三 债权申报期限的顺延 122

四 补充债权申报 123

第五节 申报债权的调查和确认 124

一 申报债权的调查 124

二 申报债权的确认 129

第三章 管理人中心主义 135

第一节 管理人的法律地位 135

一 管理人的定义 135

二 管理人中心主义 136

三 管理人法律地位的学说 139

四 管理人在我国破产程序中的地位 143

第二节 立法例上的管理人 147

一 英美法系的管理人制度 148

二 大陆法系破产法上的管理人制度 150

三 我国台湾地区的管理人制度 151

四 我国的管理人制度 152

第三节 管理人的产生 153

一 管理人产生的法律形式 153

二 管理人的任职资格 158

三 指定管理人的原则与方式 163

四 指定管理人的决定与公告 165

五 管理人的更换 166

第四节 管理人的职责 170

一 管理人的职权范围 170

二 重整程序中的管理人职责问题 181

三 管理人与法院的权力分配问题 183

四 管理人与债权人会议的权力分配问题 185

第五节 管理人职务的执行与报酬 186

一 管理人执行职务的独立性 186

二 管理人的注意义务 187

三 管理人的损害赔偿责任 189

四 管理人执行职务的报酬 190

第四章 债权人自治 193

第一节 债权人自治的价值基础 193

第二节 债权人自治的立法例 195

一 债权人自治的立法例 195

二 债权人会议模式 196

三 债权人委员会模式 197

四 我国破产立法上的债权人会议模式 197

第三节 债权人会议的地位和成员 199

一 债权人会议的意义 199

二 债权人会议的地位 200

三 债权人会议的成员 201

第四节 债权人会议的职权 204

一 债权人会议的职权 204

二 调查债权 206

三 监督管理人 208

四 议决债务人财产的管理 209

五 议决重整计划 210

六 议决和解协议 210

七 议决债务人财产的变价和分配 211

八 决定债权人委员会的设置和选任 212

第五节 债权人会议的召开 212

一 债权人会议的召开及出席 212

二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214

三 债权人会议主席 217

四 必要时召开的债权人会议 220

第六节 债权人会议决议 222

一 债权人会议决议 222

二 债权人会议决议的形成 224

三 不能形成债权人会议决议的救济 227

四 债权人会议决议的约束力 229

五 债权人会议决议的撤销 231

第七节 债权人委员会 232

一 债权人委员会的意义 232

二 债权人委员会的设置 234

三 债权人委员会成员的选任 236

四 债权人委员会成员的解任与辞任 239

五 债权人委员会的职权 240

六 债权人委员会的职务执行 245

第五章 破产程序中的财产 247

第一节 债务人财产 247

一 债务人财产的意义 247

二 破产财产 248

三 债务人财产的特征 249

第二节 债务人财产的限定 251

一 限定债务人财产的方法 251

二 限定债务人财产的争议 253

第三节 债务人财产的范围 260

一 债务人财产范围的“两分法” 260

二 债务人在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所有的财产 261

三 债务人在破产程序期间取得的财产 271

第四节 债务人财产的确认 272

一 确认债务人财产的基础 272

二 确认债务人财产的方法 275

三 债务人的自由财产 278

四 债务人位于境外的财产 280

第五节 债务人财产的管理 280

一 管理债务人财产的专属性 280

二 接管 281

三 清理、估价和保管 282

四 利用和处分 283

五 诉讼或仲裁的承受 284

第六节 撤销与无效 284

一 破产无溯及主义 284

二 破产撤销权 287

三 涉及债务人财产的无效行为 295

第六章 破产程序中的权利 298

第一节 破产程序中的类型化权利 298

第二节 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 299

一 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意义 299

二 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属性 301

三 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之债务人 303

四 破产费用的范围 306

五 共益债务的范围 310

六 共益债务的类型化 311

七 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受偿 316

第三节 破产取回权 319

一 取回与破产取回权 319

二 取回权的类别 321

三 取回权的性质 321

四 取回权的基础 323

五 取回的要件 327

六 取回权与诉讼时效 331

七 特殊取回权 331

第四节 别除权 339

一 别除和别除权 339

二 别除权的特征 341

三 法定的别除权之基础权利 342

四 解释上的别除权之基础权利 345

五 别除权的行使 346

第五节 破产抵销权 349

一 破产法上的抵销 349

二 破产抵销权的特征 352

三 破产抵销权的适用 354

四 民法抵销在破产程序中的适用 357

五 破产抵销权行使的限制 357

六 破产抵销权的行使 360

第六节 可受分配请求权 364

一 可受分配请求权 364

二 优先顺位请求权 364

三 破产债权 365

第七章 重整程序 371

第一节 重整程序的制度价值 371

一 重整程序的概念 371

二 重整程序存在的正当性 372

三 重整程序的类型化 376

四 重整程序的特点 377

第二节 重整程序的制度构造 379

一 重整程序的立法结构 379

二 重整程序的制度构造 381

第三节 重整程序的开始 382

一 重整申请 382

二 关于出资人的重整申请 384

三 关于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的重整申请 385

四 重整申请的审查 387

五 重整程序开始的原因 388

六 重整程序开始的裁定 389

七 重整程序开始的效力 390

第四节 重整计划的制作和批准 396

一 重整计划的概念 396

二 重整计划的特点 397

三 重整计划(草案)的内容 397

四 重整计划草案的制作 399

五 重整计划草案的讨论 402

六 分组表决制度 403

七 重整计划草案的表决 408

八 重整计划的批准 410

第五节 强制批准重整计划 412

一 重整计划强制批准的意义 412

二 强制批准重整计划的程序条件 414

三 强制批准重整计划的实质条件 415

四 重整原因的多样性对强制批准重整计划的影响 418

五 强制批准重整计划的公平对待原则 421

六 强制批准重整计划的裁定 428

第六节 重整计划的执行 428

一 重整计划终止重整程序的效力 428

二 重整计划对债务人和债权人的约束力 429

三 重整计划的约束力边界 430

四 重整计划的执行人 431

五 重整计划的执行监督 432

六 重整计划的终止执行 434

第七节 重整程序的非正常终结 437

一 重整程序的非正常终结 437

二 重整程序非正常终结的原因 438

三 重整程序非正常终结的后果 439

第八章 和解程序 440

第一节 和解程序的制度价值 440

一 和解程序的概念 440

二 和解程序的制度价值 441

三 和解程序的类型化 441

四 和解程序的立法例及其在我国的发展 443

第二节 和解程序的选择 445

一《企业破产法(试行)》与和解程序 445

二《民事诉讼法》(1991年)与和解程序 448

三《企业破产法》与和解程序 449

四 和解程序的实益 450

五 我国和解程序的特征 452

第三节 和解程序的开始 454

一 和解申请 454

二 和解协议草案 455

三 许可和解裁定 456

四 许可和解裁定的效力 458

五 管理人 459

六 和解程序中的债权人会议 459

七 和解协议草案的表决 460

八 认可和解协议的裁定 461

九 和解程序目的受挫 462

第四节 和解协议的执行 463

一 和解协议的约束力 463

二 和解债务人的地位 464

三 和解债权人的地位 466

四 不受和解协议约束的请求权 467

五 执行和解协议的效果 470

第五节 和解废止 471

一 和解废止 471

二 和解废止的申请 473

三 和解废止的法定事由 474

四 和解废止的效果 475

第六节 自行和解 479

一 自行和解的意义 479

二 自行和解协议的达成 479

三 自行和解的当事人 480

四 自行和解协议的效力 481

第九章 破产清算程序 483

第一节 破产清算程序的构造 483

一 破产清算程序的概念 483

二 破产清算程序的特点 484

三 破产清算程序的结构 485

第二节 破产清算的申请与受理 485

一 破产清算的申请 485

二 破产清算申请的受理 487

第三节 破产宣告 488

一 破产宣告的概念与特征 488

二 破产宣告的原因和事实 489

三 破产宣告的裁定 494

第四节 破产财产的变价 498

一 破产财产的形成 498

二 破产财产的变价 498

三 破产财产的变价方法 498

四 破产财产变价时的优先购买权 501

五 破产财产的变价程序 502

六 管理人变价破产财产的效力 507

第五节 破产分配 508

一 破产分配及其特征 508

二 破产分配前的优先清偿 509

三 破产分配的顺位 510

四 破产财产分配方案 514

五 破产分配的实施 516

第六节 破产清算程序的终结 521

一 破产清算程序的终结 521

二 破产清算程序终结的申请主义 522

三 破产清算程序终结的原因 523

四 破产清算程序终结的裁定 526

五 破产清算程序终结的法律效果 526

六 追加分配 528

第七节 破产免责 531

一 破产免责的意义 531

二 破产免责的立法例 532

三 破产免责与我国的破产立法 534

四 许可免责制度的要素 537

第八节 复权制度 544

一 复权制度的立法例 544

二 复权制度在我国的状况 546

三 当然复权制度 548

四 许可复权制度 549

参考文献 5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