绪论 1
第一章 法律的理念 1
第二章 民法基本概念 4
第三章 权利、义务、责任 10
本论 13
第一编 总则 13
第一章 法例 13
第二章 人 14
第一节 自然人 14
第二节 法人 18
第一款 通则 18
第二款 社团 22
第三款 财团 24
第三章 物 25
第四章 法律行为 27
第一节 通则 27
第二节 行为能力 29
第三节 意思表示 31
第四节 条件及期限 34
第五节 代理 36
第六节 无效及撤销 40
第五章 期日及期间 43
第六章 消灭时效 46
第七章 权利之行使 51
第二编 债 55
第一章 通则 56
第一节 债之发生 56
第一款 契约 57
第二款 代理权之授与 62
第三款 无因管理 62
第四款 不当得利 63
第五款 侵权行为 65
第二节 债之标的 72
第三节 债之效力 76
第一款 给付 77
第二款 迟延 80
第三款 保全 82
第四款 契约 85
第四节 多数债务人及多数债权人 91
第五节 债之移转 97
第六节 债之消灭 100
第二章 各种之债 109
第一节 买卖 109
第一款 通则 109
第二款 效力 110
第三款 买回 115
第四款 特种买卖 116
第二节 互易 119
第三节 交互计算 119
第四节 赠与 120
第五节 租赁 122
第六节 借贷 131
第一款 使用借贷 131
第二款 消费借贷 133
第七节 雇佣 134
第八节 承揽 136
第九节 出版 141
第十节 委任 143
第十一节 经理人及代办商 147
第十二节 居间 150
第十三节 行纪 152
第十四节 寄托 154
第十五节 仓库 158
第十六节 运送营业 160
第一款 通则 160
第二款 物品运送 161
第三款 旅客运送 165
第十七节 承揽运送 166
第十八节 合夥 167
第十九节 隐名合夥 172
第二十节 指示证券 173
第二十一节 无记名证券 176
第二十二节 终身定期金 179
第二十三节 和解 180
第二十四节 保证 181
第三编 物权 185
第一章 通则 185
第二章 所有权 190
第一节 通则 190
第二节 不动产所有权 192
第三节 动产所有权 196
第四节 共有 199
第三章 地上权 202
第四章 永佃权 205
第五章 地役权 206
第六章 抵押权 208
第七章 质权 213
第一节 动产质权 213
第二节 权利质权 215
第八章 典权 217
第九章 留置权 220
第十章 占有 223
第四编 亲属 229
第一章 通则 229
第二章 婚姻 232
第一节 婚约 232
第二节 结婚 234
第三节 婚姻之普通效力 236
第四节 夫妻财产制 237
第一款 通则 237
第二款 法定财产制 239
第三款 约定财产制 241
第五节 离婚 244
第三章 父母子女 247
第四章 监护 253
第一节 未成年人之监护 254
第二节 禁治产人之监护 256
第五章 扶养 257
第六章 家 259
第七章 亲属会议 259
第五编 继承 263
第一章 遗产继承人 263
第二章 遗产之继承 265
第一节 继承之效力 265
第二节 限定继承 266
第三节 遗产之分割 268
第四节 继承之抛弃 269
第五节 无人承认之继承 271
第三章 遗嘱 272
第一节 通则 273
第二节 方式 273
第三节 效力 275
第四节 执行 277
第五节 撤销 279
第六节 特留分 2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