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言 1
第一章 刑事错判的概念 1
一、岳飞案——刑事错判的判断标准是裁决作出时的刑事法律 2
二、辛普森案——证据还原的法律真实是裁判依据 19
三、于润龙案——刑事错判是具有既判力、针对案件实体所作的刑事裁决 33
第二章 刑事错判中的证据要素 50
第一节 口供 50
一、东林六君子案——刑讯逼供是刑事错判的直接制造者 56
二、李化伟案——诱供是刑事错判的得力协助者 73
三、法国德赛耶案——指名问供:刑事错判的隐形杀手 88
四、李玉英案——口供补强规则是防止口供导致刑事错判的有力武器 103
第二节 证人证言 117
里昂信使案——证言只是相对客观的言词证据 117
第三节 鉴定意见 141
德莱福斯案——导致刑事错判的鉴定证据 141
第四节 证明标准 157
王书金案、聂树斌案——证明标准决定刑事错判的出现 157
第三章 形成刑事错判的其他因素 192
第一节 品格证据 192
拉隆希尔案——品格因素成为刑事错判的引导者 192
第二节 社会地位 210
杨月楼案——社会地位是刑事错判中容易忽视的成因 210
第三节 刑事政策 224
胥敬祥案——刑事政策往往是刑事错判的有力支持 224
第四节 舆论与民意 240
许霆案——舆论成为刑事错判需要防范的压力来源 240
第四章 律师制度 258
一、李久明案 262
二、菅家利和案与东电白领被害案 275
第五章 刑事错判的纠正和补救 291
第一节 刑事错判的发现 291
杨乃武与小白菜案——刑事错判的发现障碍 291
第二节 刑事错判的纠正 327
岳兔元案——刑事错判的纠正困难 327
第三节 刑事错判的救济 347
赵作海案——刑事错判的个体正义如何实现 347
后记 3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