绪论 1
一、本文研究的目的与意义 1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文献综述) 3
三、本文的基本框架 6
第一章 选择法院协议制度 9
第一节 选择法院协议制度概述 9
一、选择法院协议制度的概念 9
二、选择法院协议的效力 11
三、对选择法院协议的限制 16
四、默示协议管辖问题 19
五、选择法院协议在国际民商事诉讼中的意义 21
小结 22
第二节 选择法院协议制度的发展演变 23
一、20世纪50、60年代之前:普遍不承认时期 24
二、20世纪50、60年代之后:普遍承认时期 26
第三节 选择法院协议制度的理论基础 36
一、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 37
二、公平理论 46
小结 53
第二章 公约的基本内容 55
第一节 公约的缔结概述 55
一、美国建议制定公约的主要原因 55
二、公约的缔约过程 59
三、评价 63
第二节 公约的结构与程序性内容 65
一、公约的基本结构 65
二、公约的程序性内容 68
第三节 公约的目的 71
一、统一选择法院协议制度以促进判决的承认与执行 72
二、促进国际贸易与投资的发展 73
三、形成与1958年《纽约公约》同等的机制 73
小结 74
第四节 公约的适用范围 75
一、公约的实质范围 75
二、公约的时间范围与地域范围 98
三、影响公约适用范围的特殊情况——公约与其他国际条约的关系 103
第三章 公约的核心内容 110
第一节 公约的第一个关键条款——被选择法院的管辖权 111
一、被选择法院应行使管辖权的义务 111
二、公约对不方便法院原则的排除 114
三、公约对未决诉讼先受理法院原则的排除 126
四、被选择法院公约义务的例外——某些国内程序法规则的特殊规定 129
小结 134
第二节 公约的第二个关键条款——未被选择法院的义务 135
一、未被选择法院中止或拒绝诉讼 135
二、未被选择法院承担公约义务的例外情形 138
小结 147
第三节 公约的第三个关键条款——判决的承认与执行 148
一、判决承认与执行的一般规则 149
二、判决的拒绝承认与执行规则 164
三、有关特殊事项的判决的承认与执行规则 172
小结 188
第四章 我国批准公约的可行性 189
第一节 我国协议管辖制度概述 189
一、我国协议管辖制度的现行法律规定 189
二、我国涉外协议管辖制度存在的问题 191
第二节 我国批准公约的一般性分析 194
一、公约的适用范围与我国法律规定的比较 195
二、排他性选择法院协议 202
三、被选择法院的义务 204
四、未被选择法院的义务 207
五、被请求承认与执行法院的义务 210
小结 212
第三节 我国批准公约的潜在性影响因素 212
一、公约对国际商事仲裁的影响 213
二、公约对发展中国家的影响 219
第四节 公约中关于非统一法制国家的规定对中国的影响 231
一、公约中关于非统一法制国家的特殊规定 231
二、“香港安排”的主要内容 233
三、简要评价——对我国批准公约的影响 240
第五节 我国批准公约的必要性分析 240
一、互惠原则对我国批准公约的影响 241
二、我国现行双边司法协助条约对批准公约的影响 249
三、外国在我国的投资对我国批准公约的影响 251
第六节 简要评价 253
尾论 256
附录 263
参考文献 284
后记 2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