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租赁法概论 1
第一节 租赁法之源起 2
第二节 租赁之意义 2
第三节 租赁之性质 8
第四节 租赁之种类 10
第五节 租赁之经济效用 12
第六节 租赁之物权化 12
第七节 租赁之立法例 16
第二章 本论 25
第一节 一般租赁 26
第一款 租赁之成立 26
第二款 租赁之效力 33
壹、对于出租人之效力 33
贰、对于承租人之效力 59
參、对于第三人之效力 93
第三款 租赁关系之消灭 111
壹、租赁关系消灭之原因 111
贰、租赁关系消灭之效果 119
第二节 特种租赁 130
第一款 房屋租赁 130
壹、租金之限制 132
贰、押租金之限制 133
參、出租人终止租约之限制 135
肆、租赁争议之调处 140
第二款 基地租赁 158
壹、租金及押租金之限制 159
贰、地上权之设定 160
參、出租人终止租约之限制 162
肆、先买权 166
伍、租用基地争议之调处 169
第三款 耕地租赁 187
壹、租约之方式与登记 188
贰、最短租赁期限之限制 190
參、关于租金及押租金之规定 190
肆、农舍及耕畜等之供给 194
伍、法定留置权之限制 194
陆、转租之禁止 195
柒、出租人终止租约之限制 198
捌、租约期满时出租人收回耕地之限制 206
玖、租约期满后之执行 209
拾、耕地特别改良费之偿还 210
拾壹、承租人之优先承租权、承买权及承典权 211
拾贰、租佃争议之调解调处 216
第四款 船舶租赁 256
壹、船舶租赁之意义 256
贰、船舶租赁之效力 258
參、船舶租赁之消灭 262
第五款 银行保管箱租赁 264
壹、保管箱租用规章之内容 264
贰、保管箱租用契约之法律性质 266
參、保管箱租用契约之效力 268
第六款 融资性租赁 278
壹、融资性租赁之意义及其特性 278
贰、融资性租赁契约之法律性质 281
參、融资性租赁契约之效力 284
第三章 结论 295
参考书籍文献 297